霸气。
    一股股霸气。
    一股股非常刚猛的霸气顺着溪流庄园里散发出来,甚至都震慑到了姜云月的身上。
    但是,张弛有度,却并没有伤害到姜明月一分一毫。
    姜云月微微一怔。
    能把这样雄浑的力量控制到这种程度,真的很不一般。
    走到了城门口,一个士兵客客气气的拦住了她,说道:“这位姑娘,请留步,这里是军事重地,再往前走,恐怕被修为的气息震伤。”
    换做几年前的姜云月,肯定会毫不讲理地冲过去。
    可是此时,她还是犹豫了片刻,随后便说道:“谢了。”
    说完,她朝着溪流庄园的另一个门走出。
    走到半路上,她才发现路边出现了几块木牌,木牌上写着“此处误入”的字样。
    原来,她因为太专注于不凡的事情,都没有注意到这样的路牌。
    来到了城东,这里就可以畅行无阻了。
    只是姜云月有些意想不到,这么小一个地方,连个镇子都算不上,人流量居然这么大,车水马龙,川流不息,来来往往的人还互相笑着打的招呼,一片和谐。
    这溪流庄园好生奇怪啊!
    姜云月走进去,发现整条街都飘散着各种美食的香味。
    姜云月本来就是个吃货。
    在山间闭关这几年,虽然每天都有肉吃,但味道过于寡淡,早就憋坏了。
    此时,她快步走到了第一个摊位前。
    她闻到的,并不是一股纯粹的香气,甚至还有点臭。
    但她不明白,为什么这里排了这么多人。
    她也耐着性子排起了队。
    差不多十多分钟后,终于轮到了她,她学着前面顾客的样子,要了一大碗,还要了两个泡饼。
    没多久,热乎乎的一大碗被伙计放在了一旁的小桌前。
    姜云月坐下来,看着对面的老大爷用公用的勺子放进了一些蒜水、一些辣椒油。
    “这位老爷爷,这是什么美味啊!怎么有点臭烘烘的?”姜云月问道。
    她虽然彪悍,但对老人还是很有礼貌的。
    确切说,她的彪悍只是分人,碰到老实人她绝不欺负,但碰到对她不客气的,她比对方更不客气。
    老人家笑着解释道:“姑娘啊,这叫卤煮火烧,是用猪大肠作为原料,搭配一些猪下水做出来的,虽然以前都是下等人都不吃的东西,可是现在,却是寻常百姓和很多达官贵人的最爱的,这玩意闻着有点臭,可是吃起来很香呢!”
    姜云月好奇地拿起了勺子,也学着老爷子的样子放入了蒜水和辣椒油,随后搅拌了一下,就拿起筷子架起了一块大肠吃了起来。
    初入口,她有些不适应,差一点吐出来,但是这玩意却越嚼越香。吃起来特别过瘾。
    不知不觉,她就吃了大半碗,还放了很多辣椒油和蒜水。
    看到她面前的辣椒油不够了,老板走过来,又给她放了一大碗,笑着说道:“姑娘,喜欢吃就多吃一点!”
    姜云月点了点头。
    此前她一直听说卫国民风彪悍,说话都很粗鲁,可是这里的人都很好很客气。
    不仅如此,这卤煮火烧越吃越上头,是真的好吃。
    不过,吃完了一碗后,她就站起身来,扔下了一块碎银子,继续往前走。
    老板却站起身,找了一大堆零钱,非要给她。
    “不用客气了掌柜的,剩下的是打赏……不,送给你的。”姜云月很客气地说道。
    对方听到这,就冲着整条街喊道:“这位姑娘一会儿吃的所有东西,我请客!天字第一号店!”
    此时,所有商铺都回应了一声,听不到老板说话的,还互相传告。
    姜云月更好奇了,这里真的好奇怪,这里的人真的不错,和传闻中的完全不一样啊!
    姜云月很快走到了第二家店。
    这家店卖的是烤羊肉串,姜云月也学着别人的样子各买了一点,分别尝了尝。
    结果她发现,自己最爱的居然是骚气的大腰子。
    紧接着,是第三家店,臭豆腐。
    第四家店,羊汤。
    第五家,驴肉火烧。
    第六家,螺蛳粉。
    第七家,钟水饺。
    总之,这里的店铺,囊括了这个世界所有没出现的,但在地球上的某个神奇国度却心口相传的各种美味。
    姜云月只感觉自己吃得非常过瘾,整个人魂儿都快没了。
    而吃着吃着,她就忍不住向一个大叔询问道:“大叔啊,这些好吃的是不是于不凡于真人发明的?”
    对方笑着说道:“姑娘你说对了,你应该是外乡人吧,于真人是溪流庄园的主人,我也是这里的居民,以前于真人没有管理这里的时候,我们的生活一直过得苦哈哈的,可是现在,你也看到了,老百姓都安居乐业,他给我们找了很多能赚钱的营生呢!”
    姜云月的心中顿时对于不凡形成了一个新的印象。
    “于真人也这么爱吃吗?”
    “是啊,于真人特别喜欢吃,他发明了很多我们过去都没吃过的东西,一个个都非常新奇。”
    听到这,姜云月只觉得于不凡很好玩。
    吃饱喝足,姜云月又开始逛街了。
    让她想不到的是,溪流庄园不光美食多,街上好玩的更多。
    上到九十九,下到刚会走,几乎所有年龄段使用的物品都有。
    甚至还出现了呲水枪、悠悠球这些好玩的。
    姜云月都有些乐不思蜀了。
    她这才想起,自己父亲提及于不凡的时候,也是一张表情复杂的脸。
    说不出是喜欢,羡慕,嫉妒,还是其他什么情绪。
    随后,她又走进了当地的首饰行,这里有很多好东西,其中一样吸引住了她。
    这样东西,就是玻璃镜子。
    玻璃镜子在这个世界,被于不凡分类为了首饰。
    理由很简单,到现在为止,玻璃镜子虽然已经慢慢普及,但仍旧属于轻奢品。
    不过溪流庄园当地百姓很富足,也几乎每个家庭都买得起。
    姜云月对于不凡的印象之中,又平添了一条。
    奸商,一个头脑十分牛逼的奸商。
    姜云月本来只想在溪流庄园驻足一天,结果因为于不凡的原因,只待了三个时辰就离开了。
    因为她想以最快的速度见到于不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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