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前,姜云月十四岁。
    那年也是嬴国最鼎盛的时期。
    十年前他们和晋国演了一场戏,一起瓜分并灭亡了云国。
    三年前,他们和楚国打了一场恶战,占领了楚国七十多万平方公里的土地。
    当时嬴国的疆域和声势达到了极致,仅次于夏帝国。
    姜天河倍感压力,加上当时北狼帝国刚刚进行了皇位更迭,新上任的索菲亚女皇一直都在威压夏国边境。
    内忧外患之下,姜天河只能选择和亲。
    嬴王赢天龙对这件事很重视,考虑到姜天河只有一个女儿,他选择了自己的世子赢云木作为和亲对象。
    考虑到姜云月年纪太小,姜天河只是和嬴国订了亲。
    不过,世子赢云木必须前往夏帝国,名为驸马,实为人质。
    赢云木和其父很相似,外表貌似恭顺,却极具野心。
    他来到夏国后,一度表现得非常不错,对姜天河非常孝顺,而且也对公主十分关心。
    姜云月那时候正好是最胡闹的时候,可也是个有心人,并不是随意胡闹。
    因为赢云木对自己不错,所以她对赢云木也投入了真心。
    两个人关系最好的时候,姜云月差一点就忍不住和他私定终身。
    姜云月那时虽然年纪很小,但已经出落成了小美人,被称之为美人图。
    赢云木一直都想把对方彻底占有。
    不仅如此,赢云木在那段时间一直都在给自己的祖国传递信息,充当了间谍。
    但这件事后来被姜云月发现了,她哭着恳求对方不要再做这种事。
    可想不到,对方居然以自己随时可能回国并悔婚作为要挟,逼公主和自己提前圆房。
    他还在公主的酒中下了药,极尽卑鄙之能事。
    公主在忍无可忍下,手起刀落,直接把他变成了赢云大。
    这件事后来闹得很大,姜天河虽然知道真相,但因为内忧外患的原因,也不能把赢云木治罪,这样相当于和嬴国撕破脸。
    于是,他只是给赢云木定了一个骚扰公主的的罪过,判处两个人婚姻无效,随后就命嬴国使者把赢云木送回了嬴国。
    赢天龙知道自己理亏,所以也没有做任何过激的事情。
    不过,公主却因此失去了自己最为宝贵的初恋。
    听完了整个事情,曲乐箫不由攥紧了拳头,愤怒道:“这个混蛋真不是个东西,简直畜生!”
    姜云月叹了口气道:“其实归根结底,我还是不够爱他,要不然,我应该会替他保守秘密,同时,跟他完婚。”
    “那样的话,你一辈子就毁了!”曲乐箫没好气道。
    姜云月望向曲乐箫,不由苦涩一笑:“其实我真的挺羡慕于不凡的师妹的,于不凡人多好啊,虽然坐拥群美,可是他对每一个人都是真心实意的,不像那个混蛋,总是带着各种阴谋。”
    曲乐箫道:“也许不凡是因为自己内心真正的强大,才会这样吧,其实你知道吗?用他的话说,他开局特别惨,当时要修为没修为,还被仇家找上门,他完全是靠内心的强大才收服了仇家的。”
    “对了,当时的仇家是谁啊!”
    “是寒儿。”
    “啊!”姜云月彻底惊呆了。
    曲乐箫悠悠一笑道:“所以跟不凡相处的时间长了,你会觉得这个人真的很有意思。”
    “对了姐姐,他现在的修为如何,非常高吗?”
    “可以说,高深莫测。”曲乐箫毫不掩饰道。
    姐俩足足聊了一晚上。
    接近清晨,曲乐箫才睡去。
    接近中午的时候,曲乐箫睁开眼睛,却发现周围空空如也。
    再一看床头,只有一封书信。
    “姐姐:我去彩州找于不凡了,我对这个混蛋太好奇了。”
    一抹无奈的笑容挂在了曲乐箫的脸上。
    “臭弟弟,我感觉又有一个姑娘要沦陷在你的手里了。”
    天州距离彩州其实并不远,过去这一路上并不算好走。
    道路崎岖难行不说,还有数不清的土匪。
    但是自从于不凡成为炎国并肩王之后,他把整个炎国搭理的井井有条。
    一般来说乱世用重典,但于不凡采取了怀柔和软硬兼施的策略,收服了所有土匪,让他们有田有地,有钱可赚,而且还拨款修了一条彩州直通天州的大路。
    从此之后,天堑变通途。
    原本骑着马从天州到彩州,每天走六个时辰需要三天三夜才能到,但现在只需要两天不到的时间。
    而海陆也非常的好走,于不凡最近正在琢磨在天州湾到彩州湾之间修一座跨海大桥。
    而某些高手,既不走水路,也不走陆路,比如江云月,她走的时候空路,骑乘飞剑。
    这种方式让云月姑娘以最快的速度抵达了彩州。
    不过到了彩州之后,她也有些疲惫了。
    找了一家客栈随便睡了一晚,第二天一早,她便来到了彩州的小吃街。
    因为她听说于不凡此时正在小吃街附近招待来自北狼帝国的客人。
    这也是于不凡的待客之道。
    请客人吃大餐当然请得起,不过那样就没什么意思了。
    更何况,北狼人生性豪爽,其实也不是非常喜欢特别正式的场合。
    这一次,北狼帝国派出了克鲁特斯基元帅作为使者,和于不凡来谈双边贸易的事情。
    克鲁特斯基是一个典型的北狼族,大胡子,爱喝酒,而且酒量非常惊人。
    不仅如此,他这一次还带来了十多个彪形大汉,一个个酒量都非常了不得。
    以现在的标准看,这些都属于国宴级别的陪酒员。
    于不凡在小吃街的尽头包了一个摊位,准备了烧烤大串和各种蔬菜,还有海鲜大咖,款待这群来自北狼国的朋友。
    克鲁特斯基冲着于不凡一拱手,道:“我听说于真人特别善于饮酒,我也是个爱喝酒的人,咱们今天见面,不妨开怀痛饮如何?”
    克鲁特斯基是故意的。
    虽然北狼和炎国已经缔结了联盟关系,虽然于不凡和索菲亚已经成为了战略伙伴,但克鲁特斯基还是想在某些方面压制于不凡一筹。
    于不凡也用风神目看出了对方的目的,不由淡淡一笑:“好啊,今天咱们不醉不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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