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再给卢湛一次机会的话,他发誓,再也不要一个人走夜路。
    冷月寒霜,秋风轻拂,路旁的杂草灌木蒙上了一层白纱,湿润的雾气令人倍感阴冷,然而这些都不是重点,重点是卢湛现在被人给围了。
    四个高大威猛的壮汉,个个凶神恶煞,手持刀叉铁棍,将他困在中心,这里面随便挑一个,都能折腾得他死去活来。
    很明显,他碰上劫道的了。
    “呸!真他娘的晦气,又是个穷酸秀才。”
    嗯?他为什么要说又?
    卢湛并没有心情去思索这些,现在他只想保住性命,所以他乖乖把身上的所有钱财都掏了出来。
    “好汉饶我一命,这些银两,各位拿去买些酒喝。”
    “笑话!杀了你,这些不一样是我们的?”
    当中一名劫匪感觉自己的智商受到了侮辱,于是用铁棍狠狠的捅了捅卢湛。
    “大哥,一不做二不休,照旧杀了得了!”
    一名持刀的壮汉,边说边朝着他步步逼近。
    这种事他们不知道做过了多少次,早就是轻车熟路,杀人放火金腰带,不留后患,对于他们而言,就如同吃饭喝水一般简单。
    眼见得这帮人已经起了杀心,卢湛心里也慌。
    眼下的形式,想跑是不可能的,再者已经入了夜,两侧又皆是山林,虽处于官道之上,方圆数里之内亦杳无人烟,至于奋起反抗,就他这七尺身板,想都不要想。
    “好汉手下留情,且听我说!实不相瞒,其实我乃沅南县富商之子,家里有的是钱。各位劫道,无非为了求财,杀了我,对各位并没有什么好处,倒不如把我绑了当做肉票,我写封书信,让家里人拿钱来赎,价格全由好汉来定,不知意下如何?”
    危急关头,保命要紧,卢湛当即如此说道。
    当然他也有赌的成分,万一这帮人脑子一根筋,不受诱惑,就要他命,那么他说破了天也是白费力气。
    好在他赌对了,正所谓人为财死,鸟为食亡,大多数劫匪拦路抢劫,不过都是为了一个钱字罢了!
    这番话一出,为首那名络腮胡子的壮汉便将手一挥,拦住了手下的弟兄,他盯着卢湛,嘴角露出一道阴冷的笑意。
    “你小子倒是挺圆滑!把他绑上,带回去。”
    他能做这帮人的老大,眼力自然独到,眼前之人虽是书生,却不是一般的书生,首先他的衣着打扮,其面料都极不普通,用的是上好的绸缎,再者寻常书生,哪能随手就掏出一二十两纹银保命?
    由此可见,他所说的话,并不完全是假的。
    两名壮汉卸下了卢湛的包袱,将他五花大绑,又将他的头巾扯下,堵住了嘴,趁着夜色,朝着山林深处行去。
    ……
    卢湛此刻真的是有苦说不出,老天爷就仿佛在跟他开玩笑一样,想他好好的一个二十一世纪杰出青年,毕业两载,工作才刚有点起色,结果云里雾里的就出了车祸,英年早逝。
    这还不算完,当他再次睁开眼后,便莫名其妙的来到了这个陌生的世界,并成为了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
    一连浑浑噩噩数日,几度让人以为是中了邪,艰难的融合了这具身体的记忆之后,他才明白自己是真的穿越了。
    这里是大启王朝,今年是永和元年,一个类似于华夏汉唐时期的朝代,至今已享国运三百余载,但它却并不存在于华夏的历史长河之中。
    至于这具身体的原主人,也叫卢湛,字文澈,是沅南县最大的布商之家的公子,家里经营着数十座绸缎庄,几辈子衣食无忧。
    可卢湛这小子不甘心安于现状,总喜欢折腾,耗费了大量财力物力,十四岁一举考中了秀才,在当时的沅南县,可谓是轰动一时。
    只是后来的乡试,却没有这么一帆风顺,一连考了三次,足足九年,每一次都榜上无名。
    上个月的秋闱便是他第三次应试,落榜之后,心情郁闷,大病了一场,不曾想却就此郁郁而终,如此才使得现在的卢湛鸠占鹊巢。
    因为那一场大病,足足休养了大半个月,与他结伴应试的同窗好友实难相候,故而便先行告辞回乡了。
    武陵郡距离沅南县并不远,坐马车不过两天的路程,卢湛恢复之后,其实是请了辆马车护送的,不料行到半路,车轱辘忽然坏了一个。
    没奈何,只能下车步行,准备到下个驿站换一辆马车,可谁知却在这儿,碰上了劫道的。
    幽深的山林腹地,一座寺庙传出点点火光,几名壮汉挟持着卢湛,大摇大摆的进了庙里。
    寺庙不算很大,甚至有些破旧,院内院外处处点着火把,虽常有人来往其间,却并不嘈杂,反倒显得颇为安静。
    入庙之后,一股淡淡的血腥气便直冲鼻腔,庙里除了土匪还是土匪,早已没了半个僧人。
    卢湛被人押着来到西院,一排厢房,原本是待客之用,此时里面却隐隐传出女子的啼哭声。
    他被单独关进了一间厢房,只是手脚被绑,行动受阻,致使他不得不靠近墙面,稳住身形。
    透过木窗,卢湛能看到外面的情形,院中有两名土匪守着,房门也被上了锁,他想凭自己的能力逃走,几乎是难如登天。
    真是倒了八辈子血霉了!
    卢湛不禁有些怨天尤人,因为此刻他的确没有什么好的办法脱身,并且换作是谁碰上这种事情,心情都不会好。
    大约过了半个时辰,房门打开,之前见过的那名土匪取来了笔墨纸砚,同时为卢湛松了绑。
    “我们老大说了,你要想活命,就让你家人送来三千两银子,否则就等着给你收尸吧!”
    “另外,我劝你最好别耍花招,我们老大那可是才高八斗,状元之材,之所以让你写,就是为了能让你家人识得你的笔迹,以省去不少麻烦,废话不多说,赶紧写吧!”
    卢湛望着他,频频点头称是,心里却是暗自忖度,你们要是识字,还会让我写?这不是摆明了此地无银三百两么?
    虽然这么想,但他还是就地铺开了纸张,准备先照他们的意思做。
    然而,就在他拿起毛笔的那一刻,却是蓦然一怔,因为这支笔他认识,这是他同窗好友吴登科的笔。
    笔为硬毫笔,紫竹加狼毫所制,笔根处还刻了一个“吴”字。
    这支笔他视若性命,从来都不会离身的。
    一股不好的预感,瞬间袭上了卢湛的心头。
    与此同时,在他握住笔的那一瞬间,他的脑海里忽然闪过一道光幕,朦胧之间,一册古朴的竹简,浮现在了眼前。
    竹简缓缓地展开,从右至左,第一片简条中央,由上而下,显现出了“执怨集”三个金字。
    除此之外,一句句真言,接连浮现其间。
    福祸无门,惟人自召。善恶之报,如影随形!当世万物,多生执念业障,可为善者化,为恶者消,以感天道,异人收录,记于《执怨集》。
    这一段真言过后,从第三片简条开始,则是一行极为细小的信息。
    执物:吴氏毫笔
    物主:吴登科
    类别:鬼
    执念:考取功名,光耀门楣(未化解)
    品级:丁字五品
    能力:文章出众、书法上乘(未获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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