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往来许多天,大概商量出个名堂,程家兴琢磨着光媳妇儿说这几个故事恐怕不够,自个儿还编起来。
    他编出来,何娇杏来当听众,让他试讲。
    别看程家兴没上过一天学,他真会动脑子,多听了几个就总结出一套规律,知道要抓人得有起伏,顶好是多几个乐极生悲或者触底反弹的剧情,是富贵出身就让他家道中落卧薪尝胆,要是低门矮户出来的那就叫人人都瞧不起他,再让他踩着这些人的脸面出人头地……
    他不光总结了一套规律,这两年在外头做生意还见了许多世面,各行各业都有些了解,知道穷人整日里想的啥,也见过富贵人家过的日子,编起故事真是像模像样。
    家里又有个看过各种电视剧的媳妇儿,再提些建议,改上两回就更像那么回事了。
    “可惜我不会写!”
    这几年程家兴私下有在学字,他做着生意没时间上学堂,就想了个笨办法,先一句句把三百千背下来,搞清楚每句是啥意思,再买套蒙书对照着自学。
    效果是有,他能认不少字了,但因为没跟夫子学过笔画,稍微复杂一点的都写不出。这地方普及的是繁体字,都没简化过,原就不大好写,到现在程家兴写得最顺溜的就他那名,别的全都是傻粗黑一大饼丑得可以。
    还是何娇杏,她犹豫了下,说:“要不你去买套文房四宝来,我写写看?”
    “啥???”
    “你买回来那些书我看了,字我也会认,我拿手指比划过,只是不知道写出来是啥样。”
    程家兴努力去想,好像是有那么回事,很多时候杏儿就在旁边看他翻,但也只是那样,跟着看看就能学会认字?有这么简单那还不得遍地都是秀才?
    程家兴心里持怀疑态度,嘴上当然不能说,他特会捧场,就地给吹了彩虹屁:“我媳妇儿就是聪明!这就学会认字了,要是男儿身都用不着寒窗苦读就得高中,举人起步状元封顶!”
    “你都不信还吹啥?买套文房四宝回来,闲着没事咱练练手呗。”
    程家兴赶车去了镇上,回来的时候还想呢,他其实都没把字认全,要不前头老四送信回来也不会请朱宏志来读,媳妇儿看书的时候还没她多,就学会了?
    他总觉得没太可能,但杏儿从不无的放矢,若真的学会了,这聪明劲儿生做女子实在可惜。
    文房四宝买回来就放在堂屋的大方桌上,纸张铺好,四个角拿洗干净的石块儿压着,何娇杏上辈子在学校的时候倒是练过几天毛笔字,但这是很久很久以前的事,再提笔哪还有手感?程家兴在边上帮着研墨,她下第一笔就抖,想写个名字来看看,写出来也是个傻粗黑。
    放在现代,这就是初学者的正常水平,刚写软笔手容易抖也拿不住轻重,但这是人人都用软笔的古代,不说外面那些,就老朱家没考上秀才那个朱宏志,他的字都比后世那些练了很多年的书法爱好者要好得多。
    何娇杏这字给读书人评价一个字就够了——丑!可在旁边的是程家兴,还有个压根不认字的四弟妹袁氏以及跟来伺候袁氏的小丫鬟,在他们看来,何娇杏能把这个字写全,不短笔画,就顶顶能耐了。
    袁氏看了半天,没看出什么名堂,问何娇杏写的啥,才知道那是她名字。她一提笔又习惯性的按照后世的写法,从左往右写了个何娇杏,刚落笔就听见程家兴说:“字儿比我好,但书写习惯不对啊,得从上往下从右往左,杏儿你写反了。”
    何娇杏跟他装傻:“好像是哦,你买的书是那样,是必须得那么写吗?”
    “你把字儿都学会了还不清楚书写习惯?”
    “我知道啥?我家也没读书人,我就只看过你买回来那几本蒙书。”
    程家兴信了她说的,又把各种事项讲了一遍,让她从右上角起笔试试,从上往下还是顺手的,从右往左有点难受,何娇杏拿左手挡着袖子,生怕墨迹没干就擦上去了,她又写两句,写的是三字经原文。
    “你来看看,是这样没错吧?”
    “没错,还真没错。”
    程家兴往常总觉得丈母娘对不起他那两个舅子,她把杏儿生得格外出彩,另两个就普通很多。如今这念头稍稍转变了些,杏儿确实方方面面都太好了,唯独裆下少了二两肉,可惜是个女的。认字认得这样快,能不会读书?但凡她是男儿身,随便学一学都能考个秀才,刚才开玩笑说举人起步,搞不好真言中了。
    “走啥神?你也写写看,眼下不用开门做生意你多练练回头要写啥不行?”
    程家兴看她写得那样顺手,心里也痒痒,他果真站到何娇杏方才站的位置上,提起笔,挨着何娇杏写那一行字边上写了行同样的。
    ……
    刚才何娇杏还嫌弃自己写得丑,看了程家兴这个纯粹凭自己琢磨没经人教过的软笔字,她没脾气了。
    “你这东一笔西一笔凑着不难受啊?从左往右从上往下从外往里写着试试。”何娇杏拿手指给他比划,教他先横后竖先撇后捺,这样的确舒服很多,再学会起笔和收笔,字儿还是傻粗黑,看着至少工整多了。
    何娇杏抱怨说她平时用手指比划的,提毛笔写着字儿没力,得练练。
    “嫂子你闷不吭声都学会写字了,还不满意,我听着羞愧死了。”
    摸着良心说何娇杏也挺羞愧的。
    她压根不是临时学会的,这几年的确看了书,也只不过是把以前学的简体字转成繁体,简繁之间差异不小,比从头学起还是容易太多太多。
    年前这些天,夫妻两个没事就练字,唐氏也知道她闺女能认字了,她跟程家兴一样的想法,朝廷是那么规定的,不让女人考科举,她这样好的天分实在可惜。
    因为太可惜了,唐氏碰见熟人就禁不住说,也跟亲家母黄氏提了。黄氏知道就等同于全村都知道,只要有人提到程家兴两口子,或者问起他们,黄氏就说他俩买了文房四宝在家里写字。
    人家满是惊讶,问写什么字?他俩都没读过书的。
    “买了蒙书自学的,自学不行啊?”
    “老三他就快把字认全了,三媳妇比他还能耐些。”
    村里不信:“他要是有这能耐,干啥还请朱宏志读信?”
    “媳妇儿她藏得深,老三嘛,还是半吊子水,他有时候拿不准,与其让他一个个慢慢认还不如请人来读。”
    这么说也有道理,又有人跑去三合院那边看了,还真见着那两口子练的字,那一张张的跟正经读书人写得比起来是丑,可也是字啊!
    于是乎,等到年前程家富他们收了麻辣烫生意回乡来,发现乡亲们又变了,没再说董大力家兄弟反目,也没说他妻妹生意做砸的事,都在说老三两口子。
    大概是说有能耐的人真是干啥都行,他两口子生意做得好就算了,没进学堂一天凭自己就认了字,朱家学堂的朱宏志看了都说刚学字的写成那样不错了,多练练总能像模像样的。
    刘枣花做好了准备回来跟她老妹儿撕逼,结果劲头已经过了,说要休妻到头来也没休,夫家也就是狠狠吓她一场,教她个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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