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4页
4.之所以选择原创女主是因为我最开始是想开一篇第二人称的彻彻底底地乙女向文章,罗莎琳德这个角色的塑造本来只想取一个名字作为别人口中的“你”的代称,但后来存稿和灵感越写越多,我最终决定用第三人称来通过全知视角写这个故事,你既可以把自己代入罗莎琳德,也可以当做看了一场平行时空中塞德里克和另一个女孩子的成长故事。文中的塞德里克多少是带着点我自己的设定,不喜欢的话那就是你对,反正我写文图个开心,你看文也图个高兴——大家都哈哈一笑就完事儿。
5.我个人实在是不喜欢秋·张(这也是为什么在序言中就直截了当地点明塞秋CP党不要点开这篇文的重要原因),尤其是看了小说和电影,心里总会偏激地认为她和塞德里克顶多算是互相喜欢,并没有真的在谈恋爱(虽然小说里借哈利的视角提过他们曾是男女朋友)。对于塞德里克牺牲后她的表现我是真的整一个无法接受——虽然我也必须得承认她其实并没有做错什么——换做是我可能也不会做的比她更好,但请原谅我作为一个看书看电影的“旁观者”,在上帝视角的加持下,我个人仍是接受不了她在塞德里克牺牲后那么快就和哈利在一起,这样就显得她对塞德里克的喜欢很廉价,而在哈利经历那个塞德牺牲后的暑假里他甚至根本没和秋·张有过任何一丁点联系,但开学后秋·张却主动和他示好,原著最后哈利回去找拉文克劳的冠冕时她也主动与哈利搭话,不过被金妮给怼回去了。说实在的这让我个人更加讨厌秋·张的人设:不管是在塞德里克的遗像前与哈利被迫因害怕诅咒而在槲寄生下接吻,还是后来成为哈利的女友后总是试图多探究一些塞德里克的事情。前者如果说我还是可以从道德上接受和理解的话,后者我觉得根本就是既对不起塞德里克也对不起哈利。这么说吧,如果一定要来对比角色不同的话,罗莎琳德是宁愿殉情或是选择变得更优秀从而为他报仇也不会因为别人在她痛苦的时间段内关心她而和别人在一起,换言之,如果塞德里克不在了,她在我的笔下,在我的故事里,只会带着和塞德那份美好的回忆孤独终老。
6.原著小说中对塞德里克的实力其实并没有太多的着墨,在三强争霸赛的比赛中也并没有我写的那么“轻松”,但是恕我直言这也是我不喜欢秋·张的另一个原因——电影里秋·张曾对哈利说“我之前从来就没有成功施过这种咒语”(原话忘了,反正大概就这意思),那说明塞德里克比赛前只能自己准备和练习魔咒,或者找同学和朋友练。但是同样的,秋·张会打魁地奇,算是个运动型girl,但罗莎琳德不会,我没把她塑造成一个六边形战士——就比如她不爱运动,数学不好,平常也不喜欢像一些格兰芬多小狮子一样追求“刺激”,遇到困难也会想要退缩或是逃避……不过对我来说这不影响什么,而且我本来就不嗑这种设定,为什么要在球场上“针锋相对”?对不起我个人实在嗑不动也不想嗑。而且在我的这篇文中女主根本不需要会打魁地奇,因为塞德里克会为她抓住金色飞贼(是的没错我承认我双标我就是单纯不嗑塞秋),反正三强争霸赛第三关又用不到魁地奇技巧(要是你非要杠那我也只能说你对)。她和塞德里克就是在成长中互相成就对方,塞德里克让她慢慢培养起关于身边人的责任感,她也让塞德里克面对一些事情上能够多顾虑一下身边的人而不是只知道按着心里面认准的原则一条路走到黑。
7.因为文笔能力有限,本来其实就想着每个年级都发生一件脸红心跳的事情直到结婚(这其实就是最初的稿子设定),但是一正式发文后就停不下来了——我努力让每一个因为大战而牺牲的角色活了下来,不为别的,原著中已经够虐了,我的文里只需要弥补这些BE遗憾就好,写文图开心,看文也希望大家能开心。这篇文里很多东西并不能卡纲卡线式的严谨,例如我曾经解释过的好几遍关于几岁入学的事情,因为我当时主要关注的是年份,没有细究几月几日,所以就让男女主1989年入学,因为那年他们正好会到11岁,不过这确实是我细节处理的不够得当,要是实在觉得这些所谓的“漏洞”影响观感的话那么我也没办法啦(感觉这个应该放在一开始的简介里说)~
8.剧情走向基本上原著和电影都综合了一下,因为原著有些东西和电影出入其实还是很大的,所以写文的时候也没有完全“二选一”式。多人存活向对我这种辣鸡写手来说意味着要加好多私设,其中塞德参加火焰杯对我来说是个必然事件——只要他的名字被投进去,他肯定就是代表霍格沃茨的勇士。如果没有任何先知视角的话,我想我们没有任何理由阻止他去证明自己。在这篇文里,罗莎琳德即使占卜过未来,但她最终还是尊重了塞德里克的决定——“一段真正美好的感情是可以使双方都变得更好的”,逃避不能解决所有问题,塞德里克本身就是个有坚定信念而且不会轻易动摇的人,所以罗莎琳德只能换种办法去保护他,与他并肩作战。因为和原著最大的分水岭就是塞德没有死于三强争霸赛的第三关,所以后续相关的剧情也做了很大的调整和改动,不过还是那句话,所有脑洞和同人文的源头叫《哈利·波特》,即使我文中的主角是塞德里克和原创女主,那也不会去硬抢救世主的戏份——他们不必非要掺和进主角三人团的所有剧情中,去做铁三角本来要做的事。但只要牵扯进去的,必然是因为后文需要——就比如和小天狼星的戏份,要是主角二人压根跟铁三角没什么关系,也和小天狼星八竿子打不到一起,请问该如何比较正常的让他不中贝拉的偷袭然后活下来?主角不参与其中的话,这个假设以正常思维来看根本就不会成立。
--
5.我个人实在是不喜欢秋·张(这也是为什么在序言中就直截了当地点明塞秋CP党不要点开这篇文的重要原因),尤其是看了小说和电影,心里总会偏激地认为她和塞德里克顶多算是互相喜欢,并没有真的在谈恋爱(虽然小说里借哈利的视角提过他们曾是男女朋友)。对于塞德里克牺牲后她的表现我是真的整一个无法接受——虽然我也必须得承认她其实并没有做错什么——换做是我可能也不会做的比她更好,但请原谅我作为一个看书看电影的“旁观者”,在上帝视角的加持下,我个人仍是接受不了她在塞德里克牺牲后那么快就和哈利在一起,这样就显得她对塞德里克的喜欢很廉价,而在哈利经历那个塞德牺牲后的暑假里他甚至根本没和秋·张有过任何一丁点联系,但开学后秋·张却主动和他示好,原著最后哈利回去找拉文克劳的冠冕时她也主动与哈利搭话,不过被金妮给怼回去了。说实在的这让我个人更加讨厌秋·张的人设:不管是在塞德里克的遗像前与哈利被迫因害怕诅咒而在槲寄生下接吻,还是后来成为哈利的女友后总是试图多探究一些塞德里克的事情。前者如果说我还是可以从道德上接受和理解的话,后者我觉得根本就是既对不起塞德里克也对不起哈利。这么说吧,如果一定要来对比角色不同的话,罗莎琳德是宁愿殉情或是选择变得更优秀从而为他报仇也不会因为别人在她痛苦的时间段内关心她而和别人在一起,换言之,如果塞德里克不在了,她在我的笔下,在我的故事里,只会带着和塞德那份美好的回忆孤独终老。
6.原著小说中对塞德里克的实力其实并没有太多的着墨,在三强争霸赛的比赛中也并没有我写的那么“轻松”,但是恕我直言这也是我不喜欢秋·张的另一个原因——电影里秋·张曾对哈利说“我之前从来就没有成功施过这种咒语”(原话忘了,反正大概就这意思),那说明塞德里克比赛前只能自己准备和练习魔咒,或者找同学和朋友练。但是同样的,秋·张会打魁地奇,算是个运动型girl,但罗莎琳德不会,我没把她塑造成一个六边形战士——就比如她不爱运动,数学不好,平常也不喜欢像一些格兰芬多小狮子一样追求“刺激”,遇到困难也会想要退缩或是逃避……不过对我来说这不影响什么,而且我本来就不嗑这种设定,为什么要在球场上“针锋相对”?对不起我个人实在嗑不动也不想嗑。而且在我的这篇文中女主根本不需要会打魁地奇,因为塞德里克会为她抓住金色飞贼(是的没错我承认我双标我就是单纯不嗑塞秋),反正三强争霸赛第三关又用不到魁地奇技巧(要是你非要杠那我也只能说你对)。她和塞德里克就是在成长中互相成就对方,塞德里克让她慢慢培养起关于身边人的责任感,她也让塞德里克面对一些事情上能够多顾虑一下身边的人而不是只知道按着心里面认准的原则一条路走到黑。
7.因为文笔能力有限,本来其实就想着每个年级都发生一件脸红心跳的事情直到结婚(这其实就是最初的稿子设定),但是一正式发文后就停不下来了——我努力让每一个因为大战而牺牲的角色活了下来,不为别的,原著中已经够虐了,我的文里只需要弥补这些BE遗憾就好,写文图开心,看文也希望大家能开心。这篇文里很多东西并不能卡纲卡线式的严谨,例如我曾经解释过的好几遍关于几岁入学的事情,因为我当时主要关注的是年份,没有细究几月几日,所以就让男女主1989年入学,因为那年他们正好会到11岁,不过这确实是我细节处理的不够得当,要是实在觉得这些所谓的“漏洞”影响观感的话那么我也没办法啦(感觉这个应该放在一开始的简介里说)~
8.剧情走向基本上原著和电影都综合了一下,因为原著有些东西和电影出入其实还是很大的,所以写文的时候也没有完全“二选一”式。多人存活向对我这种辣鸡写手来说意味着要加好多私设,其中塞德参加火焰杯对我来说是个必然事件——只要他的名字被投进去,他肯定就是代表霍格沃茨的勇士。如果没有任何先知视角的话,我想我们没有任何理由阻止他去证明自己。在这篇文里,罗莎琳德即使占卜过未来,但她最终还是尊重了塞德里克的决定——“一段真正美好的感情是可以使双方都变得更好的”,逃避不能解决所有问题,塞德里克本身就是个有坚定信念而且不会轻易动摇的人,所以罗莎琳德只能换种办法去保护他,与他并肩作战。因为和原著最大的分水岭就是塞德没有死于三强争霸赛的第三关,所以后续相关的剧情也做了很大的调整和改动,不过还是那句话,所有脑洞和同人文的源头叫《哈利·波特》,即使我文中的主角是塞德里克和原创女主,那也不会去硬抢救世主的戏份——他们不必非要掺和进主角三人团的所有剧情中,去做铁三角本来要做的事。但只要牵扯进去的,必然是因为后文需要——就比如和小天狼星的戏份,要是主角二人压根跟铁三角没什么关系,也和小天狼星八竿子打不到一起,请问该如何比较正常的让他不中贝拉的偷袭然后活下来?主角不参与其中的话,这个假设以正常思维来看根本就不会成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