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温馨画面突然跳进她脑海,有一个美丽的母亲,带着慈爱的笑容,摸着她的头——
    “你果然会弹琴!”
    谁,谁在说话?
    弹琴的手停顿了下,脑中画面突然消失,缓缓张开眼,一个高大帅气挺拔的男人,正两手环胸,斜倚着门,黑眸含笑地瞅着她
    她怔愣住,微张的十指像被黏在琴键上,收放不得。
    “那,那不是我弹的,是是电子琴自己弹的。”弹琴被逮到,何秀珍活像现行犯,努力找借口为自己辩解“你听。”按下电子琴自弹功能键,琴音自动流泄。
    明明也不是什么坏事,她也不知为何被他撞见她弹琴,她会这么不自在。
    “真的耶!”夏淮瑾非常配合的露出吃惊表情,旋即垮下脸“你把我当笨蛋吗?你刚刚弹的那首曲子,电子琴里的设定若是有,我就嫁给你。”他挑眉一笑“但如果没有的话,你就嫁给我吧!”
    “干么勉强自己。”自以为幽默的无聊家伙!
    起身,她欲往厨房走,他却抓住她的手,用力的把她拉到怀中,她一脸惊恐,她还没跟高山青离婚,村人都认定她是高山青的妻了,万一被别人撞见,一定会传得很难听。
    她努力想挣脱,他却将她抱得更紧,低沉的嗓音不同以往的轻佻,透着一丝无奈。
    “蔷薇,我好想你,为什么你不回到我身边?”他把头枕在她肩上,嗅着毫无香水味的她“我想念你身上的香水味,不管是甜美荔枝还是高雅牡丹,香水在你身上所散发出来的香气,就是与众不同,因为你有一颗火热的心,能够让香水的香气发挥到极致。”
    虽然听不懂他到底在说什么,荔枝、牡丹,关她什么事?但,她的心还是被打动了,被他真切结实的拥抱,低沉的嗓音所打动。
    “就算没有彩妆和香水,我还是爱你,爱得更加踏实。”他真诚的道。他承认他的确是个“无辣不欢”的男人,女人越性感火辣,他越爱,他曾以为自己绝不会爱上“保守派”的女人,穿着朴素、没化妆、身上没一丁点香水味,那会令他惊悚的打从脚底毛到头顶。
    但看看现在的蔷薇,头发比他一夜胡碴长不了多少,常用一条花布巾包住,脸上没半点妆彩,身上没有任何香水味,还常穿一些“伯母装”照他以前的审美观,眼前这个女人绝对马上被判出j局,但现在,他却将她搂得死紧,生怕她像泥鳅一般溜掉
    他,肯定爱死她了,要不,就是连他也失忆,忘记自己是个时尚型男,该配一个火辣性感尤物。
    他,没失忆,所以他确定自己深爱着她。
    “蔷薇,为什么你不相信自己是蔷薇而不是何秀珍?我们一起努力找证据,再合情合理地把闲杂人等全踢开,到时,我们就可以一起天经地义的回台北的家,再续甜蜜的新婚情。”
    他知道现在令她顾忌的人是高山青,她内心觉得亏欠小斑,所以此刻她不能做出抉择,但若她不是何秀珍,那所有问题就都迎刀而解了,小斑这个“闲杂人”不用他们踢,他就会识相的乖乖让开。
    但这只有他自己一头热的认定,久了他也会感到无力和无助,他是高大强壮,可他的心也有脆弱的一面,若有她的支持当后盾,在爱情的加持下,要他一个月都不睡觉,日以继夜地找证据,他都ok的。
    可惜,她一再的逃避退缩,不愿正视这个问题,令他气馁。
    不挣扎不反抗,轻轻地合上眼,留恋的将脸贴靠在他胸膛,听着他的心跳声,好熟悉的感觉,他的真情真意窜入耳中,敲动她心房的同时,却也勾蹙她的眉
    他听来略显无助的声音,揪疼她的心,她应该勇敢的附和他,陪他一同找出蔷薇不是何秀珍的铁证,即使最后结果不如他所预期,至少,她曾有心和他站在同一阵线,就当回报他对她的不,他对小可的好。
    但是不知为何?她很害怕,害怕蔷薇不是何秀珍这很矛盾,若她不是何秀珍,她就能高兴的和他双宿双飞,不是吗?那她究竟在害怕什么?她不知道不知道
    “蔷薇,你会说英文、会弹琴,这些何秀珍都不会,所以,你和她并不是同一个人,你是你,你是我的爱妻朵蔷薇。”夏淮瑾的黑眸蓄满深情,低沉的嗓音真情诚恳。
    仰首凝望,他一字一句带着挚情挚爱的言语,打动了她的心,即使未有任何证明,此刻,她已经相信他所说的,她是朵蔷薇不是何秀珍。
    她深爱过他,这点,无庸置疑,因为缩在他怀中,一股幸福感油然而生。
    “蔷薇,我好想你,真的好想你。”低哑的嗓音带着压抑多日的痛苦。
    四目交接,黑眸中的深情倾泄而下,涌入她眼里,窜流心间,勾舞沉殿在心底深处,那股沉寂一段时日的火热
    当他低首,唇上火热的温度一靠近,她的水眸情不自禁罩上一层慵懒迷蒙,很自然的踮起脚尖,迎接他火热的唇——
    微肩红唇一贴上,夏淮瑾仿佛受到鼓舞般,压抑在内心多目的情感,一古脑地涌出,他紧拥着她,热切的吻她,火热舌尖探入她嘴里,探索那想念多时的粉舌,两舌缠绕,他忘情的抚摸她曼妙的矫躯,她感觉自己的身体一阵阵燥热,想紧贴他精壮身躯,寻求慰借的感觉无比强烈
    两人吻得忘我,他的大手从衣摆伸入,探向她雪白双峰,温柔地抚揉,她逸出的轻柔呻吟在他耳畔回荡,新婚的火热甜蜜即将重现,但此时屋外却突然传来——
    “是叔叔的车,叔叔来了!”
    小可兴奋的童音传入,何秀珍整个人突然僵住,察觉自己和他正在做“违背妇德”的事,他的手还“兴致勃勃”地覆在她胸上,她惊恐地瞪大眼,像活见鬼似的猛地推开他,自己也退离好几步。
    她突如其来的举动,狠狠打碎夏淮瑾火热甜蜜情景重现的美梦,僵处在原地的他,情绪还深陷在刚才的热切缠绵中,尚未抽离,动作亦然,方才温柔抚摸雪白双峰的大手还腾在半空中。
    她一脸羞愧尴尬,想叫他把手放下,但来不及了,小可已经冲进屋内。
    “妈妈,叔叔来了——”小可兴奋的又叫又跳,先看到何秀珍,又瞥见杵在一旁的夏淮瑾,兴高采烈的仰首大喊“叔叔。”
    他用力踢开胶着在脑内“儿童不宜”的画面,使尽吃奶的力气,将火热的情绪抽离,面对小可,帅气的脸上露出僵硬笑容,僵腾在空中的手硬是挥了几下。
    “嗨、嗨小可。”
    “婆婆,是叔叔,叔叔来了。”小可雀跃地对跟在她后头进屋的外婆说。
    “何妈,你好,我、我又来打扰了。”把所有情绪甩到脑后,夏濉瑾向何母打招呼。“噢,是夏先生。”她淡然一笑“小可一看到你的车就开心的一直大喊。”
    “是啊,小可真聪明,才看过我的车子几次,现在一眼就能认出,以后读书一定会考第一名。”夏淮瑾大大称赞,连脸上少有笑容的何母都被逗笑了。
    “妈,怎么是你带小可回来?”心头羞愧不安,何秀珍刻意避开他浓烈的目光,不敢看他。
    “我在杂货店和阿勤聊天,遇到金花带小可去买东西,聊了一会儿,金花有事要忙,我就带小可回来了。”
    她看着母亲,心想陈金花说不定也跟母亲提了“那件事”她想问,可想想夏淮瑾在这儿,还是暂时别提的好。
    “何妈,你真厉害,怎么能够自己走到杂货店?”
    “这条路都走几十年了,熟得不得了,就算看不见,还是到得了杂货店。”何母客气的邀请“夏先生,中午你就留下来一起吃饭吧。”
    “那是一定要的。”他一脸正色,老实不客气地说:“我可是特地来吃何妈煮的饭的。
    “你不嫌弃就好。”何母轻笑“秀珍,你煮饭了吗?”
    “还没,我、我这就去煮。”她慌张的转身,进厨房前,听见他高声说,饭后要做松饼给大家吃,他买了松饼机来。
    这人真是的,到底是为了见她,还是真的疼小可?一天到晚买东西送她们
    不过,不管他是为了什么理由,他能接受小可是最好的了,那么,只要她和高山青离婚,就能各自圆一段美满的情缘。
    拆开一段不幸福的婚姻,成就两个幸福家庭,结局完美收场,大家都开心
    但是,等等,她可没忘记他还有个未婚妻!心头突然涌起一股酸涩。她不就是为了“未婚妻”好几次见到他都把他当空气吗
    哼哼,在他尚未解决“未婚妻”的事前,休想再碰她!
    一想到方才自己情不自禁和他火热拥吻,她便羞得双颊涨红
    “秀珍,你在想什么,怎么静静站着,没半点声响?”
    见母亲进厨房来,她捂着脸,心虚一笑“呃,我、我在想要煮什么好。”还好母亲看不到,要不,她一张烫红的脸,就成了不打自招的罪证。
    暗吁一口气之余,听见小可和他在客厅里玩得高兴的笑声,她倍感窝心。高山青来看她们,小可就不曾这么高兴过。
    但他来,不只小可开心,连母亲都会被他逗笑,还有她她承认见到他来,她心间的喜悦分子会自动增生,以数倍成长。
    总之,这人魅力无穷,几句油腔滑调的话、几个小动作,就能将她家三个女成员迷得团团转——啧,坏胚了一个!
    站在自家阳台,见到和玫瑰同种在一个花盆里的夏堇突然又恢复生机,还开花了,夏淮瑾庭觉这是他和蔷薇复合的好预兆。
    只不过美丽的心情持续不到两秒,他便忍不住轻叹了口气。
    自从两个礼拜前他和蔷薇热吻过后,兴离采烈的他每隔两天就飞奔到草日村,就只为了见她一面,见是见到了,但她很明显的在避开他,不看他,不主动和他说话,离他远远的,害他不得不转移目标,原本是想和她玩亲亲,最后都以和小可玩捉迷藏收场,然后拖着疲惫的身体和空寂的心灵,一个人开车回台北。
    他想,也许是自己太心急,他的热情吓坏了她!可那天她明明明明也很热情,要不是小可突然跑进来——
    “啊,小可,难到你就不能念在叔叔对你那么好的份上,对我通融一次,让我和你喵喵不,你的妈妈,啊”现在说这些有什么用呢?
    更呕的是,当天居然是小斑生日,他特地买松饼机带去何家,要做松饼给她们吃,孰料,烤好的第一份松饼竟成了高山青的“庆生松饼”眼睁睁看着小斑将他满满的爱心吞下,他能不呕吗?
    饶是如此,当天傍晚,他还是大度大量的开车到最近的蛋糕店,买了个生日蛋糕要帮高山青庆生,好吧,他承认自己多少有点心机,他本想带蔷薇一起去,为两人偷点可以私下独处的时间,但最后却是小可代替蔷薇陪他去
    小可啊小可,她成了蔷薇闪躲他的挡箭牌。
    盯着盆里蓝紫色的小花,他不知自己为何还在这儿,天天上班,他天天想着放假日快点到来,这样才能待在蔷薇身边一整天,前一两个礼拜,他还像超人一样,每天下班,开三个钟头的车到草日村,在何家待上一两个钟头,再花三个钟头的时间开车回台北,每隔两天就奔波一次,累归累,他还是乐此不疲,但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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