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一寸的潮汐
    是每一分每一秒无所适从的
    汹涌和压抑——
    [台]席慕蓉忠告
    坐108路公车到七站就下车,顺着公车站牌走个二十米左右,看到街角的小书报亭和日杂商店,拐进巷道中。从人口左边数起第四栋,一单元302室
    一路行来,脑子里空空荡荡,只是没有意识主宰的身体却依据本能支撑,在该走的时候前行,该停的地点转弯,全没半分差错地停在了熟悉的门前。
    日已西斜。傍晚的阳光把孟采荟单薄的影子在楼道中拉长成飘忽的长条状。
    手就放在门铃上,却无论如何也按不下去。
    晚饭明明还没吃,胃里却翻涌着什么恶心欲呕的汁液,一种强烈的酸液烧灼着喉咙,干喑难言。眼眶处像是冻结了一般的干涸,连泪水也流不出来。
    很简单的事情,她却无论如何都觉得艰巨得难以实施。
    心中有一个甜腻沙哑的声音在诱哄着:乖,宝贝,按门铃啊,等他开门,对他说“喜欢你”之后拥抱、接吻,让他炽热的身体充实你空虚的灵魂,你便似被注入了能量,得以在这个冰冷寂寞的城市苟延残喘的能量。在他的床上熟睡到第二天清晨,太阳再度在城市上空升起,生活与现实继续延续,什么东西似乎改变了,但其实什么都没改变。
    是啊,本来就是很简单的事情啊。在她来说已不知重复过多少次的普通的事情啊。堕落、放荡、糜烂,在大都市的角落里散发甜美诱惑的生长在黑暗处的花朵。
    只在人心底深处盛放的花朵。
    但是有什么开始悄悄改变了吧。
    抽离了信仰,剥夺了自尊,遗弃了理想还是有被忽略的留下的东西。因为它,所以冰冷的心仍然渴求着温度、奢望着呵护,甚至——梦想着被救赎啊!
    无力地垂下几度探出又缩回的手,孟采荟迷茫地跌坐在门前的水泥地上。
    是至少有十年历史的半旧公寓楼了,廊道的地面还是粗糙的,没经过任何装潢的水泥地面,阴冷的气息透过轻薄的布料一层层沁入肌肤,乃至心底。
    还在期待些什么呢?对这个自己选择的、差劲至极的男人。
    拥有俊美的外表,内心却自私、刻薄、肤浅而平庸的男人。毫不挑剔地选择那种明显是酒吧小姐的“玉米”做女友(或者干脆说是性伴侣),若无其事地用俊秀外表下不加掩饰的尖利毒舌打击别人,放荡随便地和初次见面的陌生女子上床,却又在得知对方是处女时忙不迭地想甩开麻烦
    对这样一个男人,她到底还在期待些什么?
    林蓉的话语当真具有如此之大的震慑力,还是说,以为已经结了冰的自己的心终于悄然露出了裂痕?
    时间在狭小的空间里凝固了。坐在门前的人影与楼道间窗的投影重叠在一起,深深浅浅的显出了层次来,却又无法清晰地分辨明白:到底哪个是深,哪个是浅。
    在几乎沉寂了的世界中,轻微的门轴扭转声揭开了一切的序幕。
    从楼道对面走出的年轻妈妈一边抱怨着,一边捏着油腻的钱钞打发着孩子出门“买完酱油才准买薯片!只准买一包”
    略带尖亢的声音在瞟见-荟的同时嘎然而止。最后的结果是年轻妈妈扯掉身上的围裙,小心翼翼地牵着孩子的手一起出门买酱油。经过采荟旁边时她审慎地握紧了孩子的手,似乎害怕什么东西伤害了自己珍惜的宝贝。
    比起妈妈的紧张来,孩子倒是轻松过了头。甚至他还一直睁着乌溜溜的眼睛好奇地盯着蜷缩在门前席地而坐的女子身上。
    回报他的友善,采荟茫然地扯了扯唇角,把微笑送给他。换来的是年轻妈妈扯着孩子快速下楼的步伐。
    像一幕接合紧密的戏剧。身子背后的门也骤然打开了。没有任何预期地,采荟回头望去。
    那个离自己极近,却又十分遥远的男子。
    乌木黑的眼瞳在楼道的阴暗里隐隐地反射着琥珀的光泽,苍白的肤色宛若初雪,冰冷而晶莹。鼻翼与唇畔笼罩了深深的暗影,却也把深刻的轮廓勾勒得更加鲜明。仰视的角度令她分辨不清他的神情。
    唇微微张翕却又合上。盂采荟不知该说些什么。只好继续凝视他,用专注忘我的眼神凝视他,仿佛远古的初民,虔诚地膜拜心中的神祗。
    时空在刹那间静止了。在两个人对视的目光当中。绝望的味道在狭长的廊道间一层一层地涌起,排斥、抗拒、隔离,却又无与伦比地互相吸引。连黑暗也须退避三舍。
    “走开。”
    初雪肌肤的青年扯了扯身上背包的带子,冷冷地开口。
    在发现他原来是要出门工作的同时,采荟也终于看清了他模糊不清的神情。
    厌恶。
    涌动的暗潮止歇了。她神经质地笑着,用手指去揉动眉梢的皱痕,像是要抹去疆梦的痕迹。
    他们本就是相互厌恶、彼此利用的一对。
    在那个晚春的傍晚,因为畏惧这城市黑夜里残余的寒冷,他们互相拥抱,用人体的温度帮助自己忘记孤寂。
    但是夏天就要到来了啊。当春末的余寒也将一扫而空时,连这种拥抱都已经变得多余。
    惟一要做的;就是在夏天到来之前,不说话也不交心,用谎言维持表面的热度,共度这最后的夜晚。
    “我喜欢你。”
    她温柔地微笑着,挑起的眉梢风情无限。
    “我在这里等你回来。”她说。
    脚步停驻了几秒钟。居高临下的男人没有说话,终于提步走开。
    “小心别迟到了哟她笑吟吟地叮嘱。
    最后她目送他下楼离开。
    孤寂再度袭来,在这近乎封闭的狭小空间中君临一切,把外面世界所有的色彩、声音、活动统统席卷一空。
    不知过了多久。
    星光代替了夕阳为黑暗的空间洒下微弱的亮色。宋宇踩着自己的影子出现在楼道口。鲜有表情的俊脸在看到依旧抱膝坐在地上的少女时,终于有了微微的动摇。
    他颀长的身影停在低头沉思的少女身前,不说话也不走动。
    纵然是初夏将至的暮春,夜风吹在单薄衣物包裹的身躯上,少女也依旧耐不住寒意地微微颤抖着。俯着头的姿态令中长发分拂肩前,细白的后颈**出来,被夜色浸染成魅惑的青色。
    整个人犹如泅泳在深海之中,死寂般的沉静带着巨大的压迫感主宰着冥冥中的一切。没有捂上耳朵却什么也听不见,不曾闭上双眼却什么也看不见,惟一剩下的感觉,是从傍晚开始就涌动翻腾的胃,强酸般灼烧的痛苦正缓缓吞蚀着所余不多的意识。
    在“大约就要昏迷了吧”的猜想中,世界却似被敲开了一条缝隙,有什么无名的东西正从那里一点一滴地渗透进来。
    她睁开眼睛,望进了一双清亮的黑瞳,鲜活的感觉不期而至,犹如破开了黑夜的光。
    城市的喧哗一点一滴地传人耳膜中,霓虹的缤纷一分一毫地映在眼帘上,昏沉眩晕的感觉也缓缓退潮
    那一刻,她确信自己找到了光。
    一身玄黑的青年站在她身前,明润的眸子不含一丝杂质地望着她,甚至打破了一贯淡漠的外壳,流露出少年的稚气与无措。
    上天定然是格外钟爱他的。
    在泪水突如其来模糊视野的同时,采荟感慨万千。
    明明他立身俗世,和自己一样沾惹了满身污秽,偏偏外表有如无瑕美玉,高洁出尘。仿佛一切黑暗阴霾都与他无缘。
    在泪水纵横的视野中,他盯着她,漆黑眼瞳清亮到让她无法直视。
    “别哭。”他说。
    温暖柔软的唇缓缓落在眼睑,小心怜惜地吻去咸涩的泪水,一如温软轻甜的花办。
    星光漫天汹涌,喧哗声淡去,时空凝滞。
    她的泪水愈发猖獗,漫无边际地倾泻,让**在夜风中的面颊一片沁凉。
    反手拥住他的肩背,她吻住他,从轻柔舔舐到激烈啃啮,漫长而激烈,疯狂地分享着黑暗中燃烧的激情。直到几乎窒息才分隔开来。
    黑暗中,隔着泪水的视野看不清近在咫尺的脸庞。采荟只能通过倾听呼吸声来推测男人的表情。
    在只闻呼吸声的静谧中,她缓缓平静下来,凝视着黑暗中的男子,她轻柔地启唇吐字:“喜欢”
    犹如例行公事般说过无数遍的告白怪异地横哽在喉头,再也无法接续完整。好容易才平静下来的身体无法扼止地颤抖起来,胃部的不适感再度涌上,心痛得几乎痉挛。
    近乎冒失地放开手,她踉踉跄跄地连退了几步,差点因动作不稳而栽倒在地。而当宋宇好心地伸出援手时也被她胡乱地挥手拂开。
    因为惊惧过度,她大口地喘着气,好容易扶住墙壁站定了,却还是喉咙喑哑说不出话来。
    光线黯淡的楼道里,她望过去,他白皙的肤色与漆黑的眼瞳依旧刺目。只是阴影中无法看清他的表情。
    “放轻松,慢慢来吧。谈个新恋爱”林蓉温软的语气超越时空般回荡在耳畔。
    退了一步,再退一步,采荟下意识地倒退着,离那个黑发白肤的青年越来越远。
    郁积的不安如同潮水淹没了脆弱的心灵,她倒退着,终于别过头冲下楼梯。逃离他的身边。
    对于未知的恐惧,她选择夺路而逃。
    夜幕下平时熟悉的街道也变得陌生起来。夜半的公车早就没有班次了,她在人迹稀少的人行道上走着。走过一盏又一盏照亮夜色的街灯。
    她长长的影子在步履不稳的脚步中微微摇曳着,犹如她动荡不定的心。
    因为阔别已久而几乎遗忘的痛觉不断折磨着少女的神经,她只能深深地而又无奈地叹息。
    十八岁时,因为看到老师坚定炽热的眼神而选择了自己人生道路的那一天,她也曾领略这宛如火焰般烧灼心底的痛楚。与那次略有不同的是,她如今的痛并不炽热,反而冰寒彻骨。
    因为老师的坚定炽热而第一次燃烧心底激情,采荟从未想过有朝一日会放弃那轮生命中的太阳。然而阳光离她而去,把她孤独地遗弃在冰冷窒息的海底。在最为绝望的时刻她看见光。
    不是温柔如春风的阳光,而是寒意彻骨、魅惑邪美的极光。
    她震惊地发现,原来冷到极致也会产生心底的火焰,冰寒的火焰。
    夜色在天光中慢慢消退,冰冷的墨色天空由浓黑、深蓝转为湛蓝。在时间操纵一切的巧手下,一切的转变都仿佛理所当然。在采荟发现之前,她早已徒步跋涉了一站又一站漫长的路途。
    “108路无人售票车”
    东方的天际晨光微露,头班公车的嘈杂声音打破了夜的沉寂,从她身畔呼啸而去。
    采荟停下了脚步。
    在拥抱接吻的同时在心底蔑视他,恶意嘲讽他俊秀的脸庞,无视他的反应蓄意挑衅他的自尊自己像个小学生般,只会用叛逆和极端的行为来表达自己内心的想法。
    “慢慢来,谈一场新恋爱吧”
    这么说的林蓉还是不够了解自己啊。无法把节奏放慢,无法令心态轻松,因为,因为
    她深吸了一口气,知道不承认不行了。虽然震惊和不安,但是事实摆在眼前根本不容怀疑:她真的恋爱了啊。
    爱上那个肤浅刻薄的烂男人了。
    在省悟到这个事实的同时,她就再也无法轻易地将告白宣诸于口。
    人类总是如此,越是珍视的越要隐藏,对于未知愈加恐惧。采荟也不能例外。
    小心呵护着自己的心事,却又期待对等的回馈。这种心态矛盾可笑,却总是一再重复。
    明明只是个烂男人,自私、刻薄加上胸无大志,可是莫名的,爱神之箭破空而来,令她尝到椎心之痛。
    想见他,想吻他,想和他倾情相拥,想要和他在一起。
    或者正如林蓉所说的,恋爱是没有道理的。
    只是,遇见了,爱上了,汹涌澎湃的感情再也收不回来。
    想通这一切的采荟觉得还不算晚。一切还可以重新开始。既然自己已经爱上了,那么就要让那个人也付出相等的回馈。
    这么差劲的烂男人,除了自己也再没别人会要了吧?谁能忍受他那种尖酸刻薄、反复无常的个性呢。
    这一次恋爱一定和上次不同啊。
    付出的感情会得到等量的反馈,谁也不欠谁,公平交易啊。
    再也不会输给别人,我自己的爱要自己把握!
    站在曙光渐明的天空下,孟采荟笑了起来。
    第二天傍晚,采荟带着大包小包的蔬菜食材来到宋宇家。
    “”沉默了一阵,宋宇打开门放她进来,把那些塑料袋拎去厨房,忽而又回头望着她,一贯淡漠的眼睛里有着迷惑。
    “怎么了?”心情很好的采荟坐在厨房外面的饭桌上,双手托腮笑咪咪地问。
    “你这一阵”仔细斟酌了用词,他说:“很古怪。”
    之后撇撇嘴,开始洗菜切菜。
    笑吟吟地看着在厨房里忙碌的宋宇,采荟并不生气。
    只是在心底悄悄答话。
    我当然古怪啦。会喜欢上你这种怪胎当然古怪极了。
    “居然还买了芹菜。”在厨房操劳的男人嘴里嘀咕着。
    在他家吃晚饭的次数很多了。只要宋宇不忙都是由他掌勺。其实采荟最初不是没打算过大展身手。但当她那次端出外表焦糊而内部夹生的炸排骨之后,宋宇就将她彻底排除在这一领域之外。
    他的手艺不算顶尖,但家常菜烧得也算似模似样。青菜翠碧,肉汁甜香,比起采荟胜出何止一筹。
    一起吃饭自然遇到口味不合的问题。采荟从来就不吃芫荽、芹菜、空心菜这类带有特殊香气的蔬菜,而这些恰恰是宋宇的最爱。为了这些他俩没少犯过冲,但是采荟主动买了芹菜过来算是破天荒头一遭。
    看到宋宇鲜有表情的面孔若有所思地皱成一团,采荟觉得有趣极了。光是为了挖掘他那张神经萎缩的脸上到底还有多少种自己没有见过的表情,这点牺牲便有了代价。心态改变之后,相处模式也变得生动多样起来。
    抱着这样的心情,吃饭时她特地挟了一筷子芹菜塞进口中,意外的是味道还相当不错。辅以宋宇吃惊的表情作为佐餐,孟采荟这一顿晚饭吃得前所未有的香甜。
    晚饭后,拗不过采荟的执意要求,两个人一起挤在狭小的水池前洗碗。
    采荟认真地倒下洗涤剂,用抹布搓洗碗上的油污,看那些白色的小泡沫把黄黑的油渍一点点吞蚀,之后再用温水浸泡冲洗。宋宇站在她旁边把冲洗过后的碗筷用干净的抹布一一擦干。他白皙的手指修长有力,端碗的姿势慎重而优美,不论是碗内侧还是外侧的水渍他全部一丝不苟地擦干,之后按部就班地把它们归回应有的位置。
    看着他极有规律的动作,采荟才明白他的厨房为什么总是整齐干净一尘不染。
    一切整理完毕后,宋宇找出背包预备出门。夜总会的表演差不多就在这时开始。
    往常采荟会留在他家等他回来。但已经确立了自己爱恋之心的现在,她怎么舍得放过任何一个可以多了解他一点的机会。
    “带我去好吗?”她望进他漆黑的眼瞳,眉梢眼角全是期待满满的笑意“我想看看你工作的地方。”
    拿起琴盒准备出门的男人僵住了,迟疑了一会他缓缓开口:“你到底怎么了?”
    “只是想多了解你一点啊。”采荟用理所当然的语气说。
    叹了一口气,他不再说话,微微点了点头,算是默许了。
    在初夏来临之前,暮春的傍晚,采荟和宋宇第一次相偕出门,前往他工作的地点。
    -
    荟并不是第一次进这种场所,但的确类似经验不多。紧跟在宋宇身后踏进这里,她好奇地打量起四周的一切。
    这家夜总会并不算太大,但借着昏暗的室内光线看去,四下里影影绰绰地也有不少客人。小巧的圆桌四周围着高脚座位,与一般酒吧并没太大区别。只是在场地的中央空出十几米见方的舞池和表演区域。现在那里基本上还是空空荡荡的,表演还没有开始。
    跟着宋宇她走到靠近后台的一张圆桌前坐下,那里已经坐了三个年轻男子,看来就是他乐队的伙伴了。
    看到她的到来,他们不同程度地层现了一定的惊讶,看来宋宇没有很多次带女伴前来的经验,但之后他们还是彬彬有礼地表示欢迎。
    留着过肩金发,左耳串着两个耳环的青年笑容有点痞,给人总体感觉还不坏,似乎是擅长活跃气氛的那种,问了才知道是鼓手。
    贝斯手留着朋克式的七彩乱发,眉目轮廓却相当深刻,看起来感觉像是混血儿。
    吉他手兼主唱的青年眼神妩媚,削薄的浅褐色发丝柔顺地贴在耳后,走的是最近风靡一时的中性化路线,说话声音也相当轻柔悦耳。
    看了他们再对照身边的键盘手——宋宇,采荟觉得他的打扮算是四个人里最朴素的一个,但清俊的五官黑白分明,却是任谁也无法忽视的。他天生的美貌令得他具有无与伦比的存在感,这正是成为明星的条件。
    和他们海阔天空地聊了一会,气氛相当活跃。原来今晚有一家电台制作要过来听他们演奏,一旦被相中说不定就脱胎换骨一飞冲天。明星梦似乎近在咫尺,每个乐团成员都满怀欣喜,其乐融融。连不苟言笑的宋宇也明显地心情大好。
    被他们欢乐的气氛感染,盂采荟不自禁也带上了甜甜的笑意。
    不一会儿,天花板上光线黯淡的吸顶灯也逐盏熄灭,整个厅室里只剩下每台桌上幽幽的红烛照明,舒缓轻柔的音乐潮水般缓缓升起。
    原先坐着谈天说话的男女们一对对站起,步入舞池,随着音乐翩翩起舞,场内涌动着温馨旖旎的氛围。
    舞曲悠扬盘旋,玻璃樽里红烛幽幽吞吐着温柔的火焰,采荟凝神注视着昏暗光线中宋宇的侧脸,苍白中透着孩子般的稚气,她几乎就要伸手抚上,手停在他的脸侧,染了一指的昏黄。
    低低的口哨声响起,抬头看时却是那个长发的鼓手。
    他笑着提议:“反正表演还早,你们去跳一曲好了。”-
    荟闻言侧脸望去,宋宇却已听从他的建议站了起来。从俯视的角度看去,他的神情模糊难辨,连清亮的眸光也无从看清。
    把手交托到那只修长白皙的手掌当中,采荟站起身来,深吸了一口气。在昏暗温柔的光线中,她嗅到浪漫的气息,连心也柔软起来。
    和着轻柔悠扬的音乐,她在他的臂弯中翩然起舞,衣香鬓影,俪影婆娑。她满足地轻叹出声,仰头凝望他深黑的眼眸,神情迷醉。
    这个美丽的夜晚啊,一定是属于他俩的魔法时刻吧。
    在最糟的相遇后,善良的神仙教母翩然而至,用镶着星星的魔法手杖为他们创造了魔法时刻,令他们得以倾心相爱。
    今夜她就是仙杜蕾拉,纵然没有缀满宝石蕾丝的礼服,也没有晶莹剔透小巧的水晶鞋,但漆黑眼瞳映着霓虹灯的绮丽,光芒变幻,清丽如星,她身处在王子的怀抱中啊。
    在午夜钟声敲响之前,沉浸在甜蜜的温柔之中,采荟知道自己将会把这个夜晚永远珍藏在记忆深处,这是属于她的魔法时刻啊。
    被舒缓的音乐轻柔包围着整个身心,随着节奏起舞,被这样美丽的黑眸注视着,她只盼这一刻可持续到永远。
    钟声,请不要响起少女在心底虔诚祈祷。
    魔法终有结束的一刻,钟声响起的刹那一切被打成原样。正因知道如此她才格外珍惜。
    灯亮了。
    乐队的表演即将开始,舞池中的情侣一对对走回原座。
    采荟长长叹息,却发现王子的目光不知何时改变了方向。她循着他的视线向那里望去,好奇他如此炽热的凝注到底给了谁。
    乐团的队员们一边搬运乐器,一边和来人交谈。看来那两人就是他们期待已久的电台制作。宋宇的目光正是落在他俩身上。
    一直带着笑容和乐团成员说话的男人四十岁左右,颇有些发胖的脸上一派和气的笑容,似乎是个处事圆滑的老狐狸。
    另一个女人则看来年轻得多,不超过三十岁,精致的妆容下是一张无懈可击的颜容,纵然不如夏熙瑜般天生丽质,但婉约的风情无人可及。
    打量之后她起步向他们走去,却发现宋宇还僵在原地没动。采荟纳闷地望向身畔的男人,心毫无预警地被刺痛。
    灯光已经打开,她能够更清楚地看清他的神情。
    隐约的昏暗中,他深黑的眼瞳亮得出奇,她不曾见过他如此炽热的视线,像要把一生一世的凝视都一朝用尽。
    初雪般晶莹的肤色家是透明了一般,在壁灯中忽明忽暗,反射出清冷的光泽。他紧抿着唇,也因此使花办的柔粉褪尽了血色,似乎比肤色更白。这样看来他全身的色调更加纯粹。
    无力感缓缓蔓延全身,她仍然鼓起勇气看向他全心全意注视的对像——那个风情无限的女子正抬起头来,迎上了他的眼。明艳的丽靥瞬间失色,动人的星眸也失了光泽。
    魔法消失了。马车变回南瓜,白马变回小老鼠,冒牌的公主也被打回原形。她只能眼睁睁地看着王子走向真正的公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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