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将以何贺你 作者:月次友人
分卷阅读2
总是异常轻松,每天有太多空闲时间,何夕大学主修软件工程,像她这样高考失利又惧怕复读的人,专业从来不是自我选择的。身为女生,再加上高中不擅长数学,软件工程这门工科生的专业实在令她吃不消,所以,只能充分利用假期时间恶补。
整整一天,除去吃饭和午睡的时间,何夕坐在电脑前,一直敲代码,for循环中的两层循环就让她头大,更别说多层循环,不断调bug,不断编译运行,然后吃一堑长一智,记住错误例子。
其实,敲代码这种事,不过就是人成长的过程,在发现错误,改正错误的过程中,认识自己,完善自己。何夕这样想着,自我安慰。
抬头,夕阳西下,落日余晖透过窗棂洒进来,一天之中,最后见到阳光的瞬间,不应该被离开时颇有后会无期之意的太阳温暖到吗?可此刻,她望着窗台一角匍匐前进的飞蛾,在昏暗的房间里挣扎,好像远处有火光,好像找到归宿,这一切,有一种清晨的冷清和孤独的凉薄。
她伸了个懒腰,打算出门清醒一下,可是前脚刚踏出门,便后悔了。化雪之后,风变得凛冽刺骨,尤其是傍晚时分,好像阳光不在,所有隐藏在黑暗中的狠角色都窜出来兴风作浪。
罢了罢了,何夕心想,我还是老老实实地做一个宅女吧。
重新坐回电脑前,打开播放器,放着最喜欢的娱乐节目,转身去了厨房洗水果。跟妈妈唠嗑,话题一来,根本拦不住她的口若悬河,不知不觉,时间已过了一个小时。
回到房间,电脑右下角的□□头像显示有新对话,点开,是庆山发来的消息。
“吃饭了吗?”
“还没。”
“今天做什么了?”
“敲代码呗,唉,我还是不会。”
“没事,你先学着,回学校我给你细讲。”
“好。”
庆山总是这样体贴,又有哪个女孩子会拒绝他呢?更何况,他出现在何夕世界里的时机刚刚好,恰好她需要一个人来忘记故人,恰好他出现了。像不急不躁的行人,路过破旧的驿站,修葺好濒临倒塌的房屋,添上一砖一瓦,都可以谓之为家。
“想你了。”庆山有些暧昧宠溺地说。
“我也是。”这一句回答地不假思索。
“开个视频吧。”
“好。”
她又一次见到了这个再熟悉不过的男孩,这个现在眉飞色舞,细长的双眼和浓密的眉毛像极了故人的男孩。
他笑了笑,看她在屏幕里死死地盯着自己,瞬间红了脸,场面有些尴尬,她连忙回了一个大大的笑,两个人就这样面对面傻笑着,声音越来越大,谁也不知道在笑什么,只是觉得很开心,至少此刻。
笑够了之后,庆山开口了:“我跟我妈说了你,我妈说让我好好珍惜你。”
何夕的脸上闪过一丝惊讶,又迅速恢复平静,“嗯,你妈说得对。”
对面的男孩不好意思地挠挠头,“嘿嘿”笑了。她看着他,这个被很多女生追逐的男孩,把冷漠寡言给别人,把一腔温柔和孩子气给她,她在他眼里,完美无瑕,如获至宝。
她突然觉得,她根本配不上他。
视频关掉之后,她细数他们在一起之后的点点滴滴,好像从那晚醉酒的他抱着她胡言乱语,言语之中尽是欣赏喜欢,却只字未提“我喜欢你”的表白之后,就开始了这段糊里糊涂的初恋。
何夕刚进大学的时候,抱着这辈子只喜欢林良一个人的念头生活学习,加上她不善交际,话又很少,同班同学也认识寥寥几个。而庆山,仅仅作为同班同学,一起上课、开班会或者参加社团活动有过几面之缘,她从八卦舍友口中知道班里有个男孩撑起了系草的称号,知道那个人学习不错,拿过几次奖学金,也参加过acm程序设计大赛,取得了不错的战绩。可是,也只是听说,真容从未有过一丝印象。
直到那晚,她才发现原来身边的这个男孩就是传说中的人。
祈庆山的出现,令她看到了林良的影子。一样的优秀,一样的光芒万丈,这种错觉让她选择将就,她安慰自己,也许,庆山是上天派来于水火中拯救她的,至少,这个像极了故人的男孩子,能给她爱和陪伴。
所以,她自私地占有了。庆山不止一次地握着她的手,问她,究竟为什么会喜欢自己?她只是笑笑不语,喜欢?谈何喜欢?而浮在脸上的笑意令男孩欢喜不已,于是把她的左手紧紧裹在了右手掌心之中。
可是,每到夜深人静的时候,她在心里默念过无数遍“对不起”,她清楚地明白,自己不过是把庆山当做某个人的替代品,好多次想要说出口的“分手”,却在看到他的下一秒吞回肚,异乡游子,遇上一个真心爱自己的人多么不易,她舍不得他的好。
也许,之所以从不怪林良,是因为自己明白,她也不过是这种人——霸道自私地占有着一个人的人生,却吝啬地不肯将对方装进心里。
她甚至曾在那些细水长流的日子里想过,如果此生再难心动,倒不如与身旁的人携手终老,至少不会孤独,至少还会有人想念她。
但是,林良回来了,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再次入侵她的世界,或许,她在心里拒绝抵触过,可是,身不由己,更确切地说,情不由己。她爱过他,于他,有求必应早已习惯。
夜已深,等从漫漫回忆中挣脱出来时,冬夜已近零点。冬至过后,每一个想念的夜晚变得越来越短,可是,这个晚上,却格外漫长。
“在吗?”林良发来消息。
“嗯。”她的手敲打键盘时,有些颤抖。
“你现在是在q市读大学吧?”
“对。”
“家里真冷。”
“嗯。”
气氛冷到了极点,她想,可能令他尴尬了,于是急忙换个话题。
“你在南方还好吧?”
“嗯,比家里暖和多了,那里四季如春。”
“真好。”
两个人就这样一人一句闲聊着,聊不下去时,便蹦出一个人打破僵局,才勉强撑住场面。这种氛围,像极了两个尽力和好的老友,在看尽万水千山之后,想要回归平静,却连平静是什么都忘记了。
这天晚上,林良比往常健谈幽默,或者,他本来就是这样的,只是那些年,何夕陪在他身边时,过于谨慎小心,怕说错一句话便与他从此山水不相逢。
他兴奋地讲述在南方c市的所见所闻,说那里从来都没下过一场大雪,都没有办法和心爱的人一路到白头,说怀念高二暑假时一起吃过的兰州拉面,不地道但是筋道,却只字未提他的那位交往几个月的初恋女友。
何夕尽力回应着,却有些手忙脚乱,毕竟,她从来没有想象过两个人会如此心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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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是异常轻松,每天有太多空闲时间,何夕大学主修软件工程,像她这样高考失利又惧怕复读的人,专业从来不是自我选择的。身为女生,再加上高中不擅长数学,软件工程这门工科生的专业实在令她吃不消,所以,只能充分利用假期时间恶补。
整整一天,除去吃饭和午睡的时间,何夕坐在电脑前,一直敲代码,for循环中的两层循环就让她头大,更别说多层循环,不断调bug,不断编译运行,然后吃一堑长一智,记住错误例子。
其实,敲代码这种事,不过就是人成长的过程,在发现错误,改正错误的过程中,认识自己,完善自己。何夕这样想着,自我安慰。
抬头,夕阳西下,落日余晖透过窗棂洒进来,一天之中,最后见到阳光的瞬间,不应该被离开时颇有后会无期之意的太阳温暖到吗?可此刻,她望着窗台一角匍匐前进的飞蛾,在昏暗的房间里挣扎,好像远处有火光,好像找到归宿,这一切,有一种清晨的冷清和孤独的凉薄。
她伸了个懒腰,打算出门清醒一下,可是前脚刚踏出门,便后悔了。化雪之后,风变得凛冽刺骨,尤其是傍晚时分,好像阳光不在,所有隐藏在黑暗中的狠角色都窜出来兴风作浪。
罢了罢了,何夕心想,我还是老老实实地做一个宅女吧。
重新坐回电脑前,打开播放器,放着最喜欢的娱乐节目,转身去了厨房洗水果。跟妈妈唠嗑,话题一来,根本拦不住她的口若悬河,不知不觉,时间已过了一个小时。
回到房间,电脑右下角的□□头像显示有新对话,点开,是庆山发来的消息。
“吃饭了吗?”
“还没。”
“今天做什么了?”
“敲代码呗,唉,我还是不会。”
“没事,你先学着,回学校我给你细讲。”
“好。”
庆山总是这样体贴,又有哪个女孩子会拒绝他呢?更何况,他出现在何夕世界里的时机刚刚好,恰好她需要一个人来忘记故人,恰好他出现了。像不急不躁的行人,路过破旧的驿站,修葺好濒临倒塌的房屋,添上一砖一瓦,都可以谓之为家。
“想你了。”庆山有些暧昧宠溺地说。
“我也是。”这一句回答地不假思索。
“开个视频吧。”
“好。”
她又一次见到了这个再熟悉不过的男孩,这个现在眉飞色舞,细长的双眼和浓密的眉毛像极了故人的男孩。
他笑了笑,看她在屏幕里死死地盯着自己,瞬间红了脸,场面有些尴尬,她连忙回了一个大大的笑,两个人就这样面对面傻笑着,声音越来越大,谁也不知道在笑什么,只是觉得很开心,至少此刻。
笑够了之后,庆山开口了:“我跟我妈说了你,我妈说让我好好珍惜你。”
何夕的脸上闪过一丝惊讶,又迅速恢复平静,“嗯,你妈说得对。”
对面的男孩不好意思地挠挠头,“嘿嘿”笑了。她看着他,这个被很多女生追逐的男孩,把冷漠寡言给别人,把一腔温柔和孩子气给她,她在他眼里,完美无瑕,如获至宝。
她突然觉得,她根本配不上他。
视频关掉之后,她细数他们在一起之后的点点滴滴,好像从那晚醉酒的他抱着她胡言乱语,言语之中尽是欣赏喜欢,却只字未提“我喜欢你”的表白之后,就开始了这段糊里糊涂的初恋。
何夕刚进大学的时候,抱着这辈子只喜欢林良一个人的念头生活学习,加上她不善交际,话又很少,同班同学也认识寥寥几个。而庆山,仅仅作为同班同学,一起上课、开班会或者参加社团活动有过几面之缘,她从八卦舍友口中知道班里有个男孩撑起了系草的称号,知道那个人学习不错,拿过几次奖学金,也参加过acm程序设计大赛,取得了不错的战绩。可是,也只是听说,真容从未有过一丝印象。
直到那晚,她才发现原来身边的这个男孩就是传说中的人。
祈庆山的出现,令她看到了林良的影子。一样的优秀,一样的光芒万丈,这种错觉让她选择将就,她安慰自己,也许,庆山是上天派来于水火中拯救她的,至少,这个像极了故人的男孩子,能给她爱和陪伴。
所以,她自私地占有了。庆山不止一次地握着她的手,问她,究竟为什么会喜欢自己?她只是笑笑不语,喜欢?谈何喜欢?而浮在脸上的笑意令男孩欢喜不已,于是把她的左手紧紧裹在了右手掌心之中。
可是,每到夜深人静的时候,她在心里默念过无数遍“对不起”,她清楚地明白,自己不过是把庆山当做某个人的替代品,好多次想要说出口的“分手”,却在看到他的下一秒吞回肚,异乡游子,遇上一个真心爱自己的人多么不易,她舍不得他的好。
也许,之所以从不怪林良,是因为自己明白,她也不过是这种人——霸道自私地占有着一个人的人生,却吝啬地不肯将对方装进心里。
她甚至曾在那些细水长流的日子里想过,如果此生再难心动,倒不如与身旁的人携手终老,至少不会孤独,至少还会有人想念她。
但是,林良回来了,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再次入侵她的世界,或许,她在心里拒绝抵触过,可是,身不由己,更确切地说,情不由己。她爱过他,于他,有求必应早已习惯。
夜已深,等从漫漫回忆中挣脱出来时,冬夜已近零点。冬至过后,每一个想念的夜晚变得越来越短,可是,这个晚上,却格外漫长。
“在吗?”林良发来消息。
“嗯。”她的手敲打键盘时,有些颤抖。
“你现在是在q市读大学吧?”
“对。”
“家里真冷。”
“嗯。”
气氛冷到了极点,她想,可能令他尴尬了,于是急忙换个话题。
“你在南方还好吧?”
“嗯,比家里暖和多了,那里四季如春。”
“真好。”
两个人就这样一人一句闲聊着,聊不下去时,便蹦出一个人打破僵局,才勉强撑住场面。这种氛围,像极了两个尽力和好的老友,在看尽万水千山之后,想要回归平静,却连平静是什么都忘记了。
这天晚上,林良比往常健谈幽默,或者,他本来就是这样的,只是那些年,何夕陪在他身边时,过于谨慎小心,怕说错一句话便与他从此山水不相逢。
他兴奋地讲述在南方c市的所见所闻,说那里从来都没下过一场大雪,都没有办法和心爱的人一路到白头,说怀念高二暑假时一起吃过的兰州拉面,不地道但是筋道,却只字未提他的那位交往几个月的初恋女友。
何夕尽力回应着,却有些手忙脚乱,毕竟,她从来没有想象过两个人会如此心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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