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田旧事 作者:辽海秋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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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雎。那也是个与众不同,了不得的孩子。六七岁就能管家。

    吴末名也走过来,看了看画里的自己,倒是没露出惊讶的表情。向那小女孩儿露出一个微笑:“小妹妹,你看哥哥一个人在画里多孤单。不如,你把这个姐姐也画上去给哥哥做伴。”他指了指程灵慧。

    小女孩儿歪着头看着他,颇有责怪之意:“你不早说?早说了,我就画一条大船。现在只有一条小船,可让我把姐姐画到哪里?”

    吴末名一看,还真是。不由语塞。

    忽听一个小小的声音道:“我娘才不和他做伴。”

    吴末名顺着声音望去,程之柏急忙又缩到常之洲身后去了。

    那女孩儿看见了,想了想道:“不如我把这个小子画上去,给漂亮哥哥做伴吧。”

    常之洲听了,叫道:“不好。这是我弟。”

    小女孩儿道:“这样啊,那就不画了。”

    吴末名将那幅画看了又看,向那小姑娘扯出一个笑容:“你这是把我自己一个人流放了啊。”说完向陆廷翰拱手,心悦诚服:“先生,我输了。”

    陆廷翰目光从他脸上瞟过,最后停在程灵慧面上:“不知怎么称呼?”

    程灵慧急忙拱手行礼:“晚辈姓程,字默之。”她以前惯常做男子打扮。行起弟子礼来如行云流水,甚是流畅。毫无女子的腼腆扭捏。

    陆廷翰闻言,不由又打量她一遍,叹了一声:“可惜。”牵着孙女儿的手转身上楼。

    吴末名一步将他拦住:“先生可否将贵墨宝赐予晚辈,也好……”

    他本来想好了许多谦虚恭维的话,谁知还没说完,陆廷翰甩袖道:“拿去便是。”

    众学子顿时爆发出一阵惋惜声,只恨那个求画的怎么不是自己呢?陆廷翰虽然不是书画大家,但以他的身份,放眼九州都是德高望重之人。能得他一幅画,对于读书人来说都是不可多得的幸事。

    吴末名闻言,并无多少高兴之色高兴。只是让人将两幅画仔细收起。

    吴末名得了陆廷翰的画,要是换了常人,早躲一边儿偷偷乐去了。可他不,他还惦记着先前出言挑衅他的的齐秀呢。你说这齐秀也是吃饱了撑的。吴末名一没欺男霸女,二没有强取豪夺,不过颜色好了一些,就要受人嘲讽吗?

    程灵慧看他往人群里张望,就知道这祖宗憋着坏水呢。果不其然,吴末名一眼就从许多脑袋里认出了齐秀。抬脚就往那边走。好像挡在面前的人都不存在一般。目中无人到这种地步,也算前无古人后无来者了。真难为他先前对陆廷翰的恭谨。

    自古有书生意气一说。读书人要是较起劲来,一点儿不比武将差。吴末名和陆廷翰比画虽然输了,可占尽了便宜。那个时候的人又是十分抱团的。

    那些书生见他过来,偏要挡在那里不动。他们哪里知道,这祖宗的跋扈非同一般。他亲姥姥林太后一家子倒霉,都没牵连到他一根汗毛。你十年寒窗未必能挣一官半职。他养尊处优,轻而易举就能紫袍加身。对上他,别说你几个小书生,就算是名流世家都得掂量、掂量。

    果然,吴末名径直往前走。自有他的随侍给他开路。那些侍卫虽然是平民打扮,可一个个器宇不凡,腰悬利刃。扒拉几个书生跟小孩儿拨豆子似得。

    吴末名走到齐秀面前,盯着齐秀的脸不说话。

    吴末名瞪眼不说话的时候有两种可能。一种是在想怎么折磨眼前之人,另一种就是自己发神经。

    程灵慧在他手底下吃过苦头的,不由替齐秀担忧。

    吴末名盯了齐秀片刻,忽然露出一个足以颠倒众生的笑容:“与其一生不第,虚度年华,不如早点儿回家抱孩子去吧。”

    这话说的可是恶毒了。读书人十年寒窗,有许多人从总角孩童一直考到耄耋老人,就是为了一朝得登龙榜。红袍加身,光耀门楣。齐秀闻言,怎能不怒。可吴末名显然已经失去戏耍他的兴趣。转身走了。

    齐秀大怒,正要追上去和他理论。程灵慧急忙将他拦住,劝道:“那人脑子有病,莫要和他一般见识。”

    谁知吴末名听见了,忽然回头:“程默之,我何时说话不算话过?”

    程灵慧语塞,再看齐秀的时候,目中不由露出怜悯之色。吴末名虽然种种不义,十分混蛋,但是从不食言。这也算他唯一的优点了。他今日说,齐秀一生不第。那么,只要他在朝堂上一天,功名前程,齐秀就不用想了。

    “好自为之吧。”程灵慧实在不知道能说什么。连门生遍布朝野的陆廷翰都拿吴末名没办法,她就更没办法了。看了一眼有些发懵的齐秀,回身招呼两个孩子。

    这时,吴末名已经走上了楼梯。听见程灵慧呼唤两个孩子的声音,目光在两个孩子身上转了一圈,又走了回来:“我都忘了,这里还有俩晚辈。”说话间摸到腰间的一块玉佩,递给常之洲:“好小子,初生牛犊不怕虎,敢和大人动手。这块玉佩,给你做见面礼。”

    第177章 、骨肉

    常之洲看向程灵慧,程灵慧道:“给你就拿着吧。”她知道,吴末名视金钱如粪土,一块玉佩于他来说并不算什么。肯如此‘纡尊降贵’和常之洲说话,多半是醉翁之意不在酒。

    果然,他的目光转而投向小尾巴似得粘着常之洲的程之柏,两手在身上摸索,似乎寻找什么东西似得。忽然做出醍醐灌顶的样子,从颈项间扯出一个香囊。

    就是那种非常常见的香囊。一个小红布袋,上面系着一根丝带。一般寺庙里用它装‘平安符’什么的。乡下妇人一会儿功夫能缝七八个。

    吴末名扯出香囊,伸手往程之柏脖子上挂。程之柏是非常怕生的一个孩子。换了别人,他恐怕早缩在常之洲身后了。但是,吴末名给他挂香囊,他竟然神奇的没有退缩。一双和吴末名如出一辙的黑濯石一般的眸子,无比认真的看着吴末名的脸。这大约就是血浓于水,父子天性。

    只要不瞎,谁都看得出来,这一大一小长得和一个模子里脱出来的。常之洲过了年就十五岁了,已经不再是天真懵懂的孩子。一开始他还没注意,可现在吴末名弯着腰,程之柏仰着脸。一大一小两副面孔离的那么近,他就是二傻子也看出端倪了。不由露出惊诧之色。

    要知道,在他心里,程之柏是程灵慧生的,是自己的亲弟。任谁忽然发现,自己的亲弟长得和一个陌生人那么像,心里都会打鼓。

    少年的脸色骤变,怎么能逃得过吴末名的眼睛。他不紧不慢地站直身子,伸手抚摸了一下程之柏的头顶:“叫舅舅。”

    围观的众人恍然,原来是甥舅。外甥像舅,这就没什么好奇怪的了。

    可常之洲不是那么容易就能被糊弄过去的。她知道,程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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