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 作者:小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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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忍耐着,嘿嘿。”他脸皮厚的简直就跟猪皮一样:“你刚刚说的那些什么他妈、我妈的,‘她’们那里有那玩艺哦~语法错误啦~”

    我吐血!

    “还有哦,你怎么可以说是贱卖自己的呢?应该是我贱卖自己才对。想想看,明明我手上的那卷录像带价值可是高达400万的哦~这下都没了~”

    我抽搐!

    “最后就是~你这样坐在我的身上~~让我那根跟神经差不多粗的东西~~勃起了哦~~”

    相信一个又吐血又抽筋的人脸色应该好不到那里去,于是我心里大叫一声“上了贼船”就直直的晕倒过去了。

    第二天是阳光明媚,不知是什么钟点了,身后热乎乎的身子紧紧的贴着。我想起了昨晚的对话,心里不知是喜还是忧。

    不过好歹在一起了。

    “宝贝儿,在想什么?”他就在我耳边说着话,弄得我的耳朵痒痒的。

    我吻住他,反正星期六日,成人之间的“一起”也没有说多话的必要。

    一起,一起。

    结束了之前那些不知是什么关系的关系,我俩可以说是完完全全的腻在一起了,上班、下班;工作、吃饭。也一振我的雄风,伟大的小弟弟没有再给我闹别扭,该起来的时候也听听话话的。

    只是,我一直都没有听他说过一言半句的情话……

    他到底爱不爱我?

    我从来没有想现在那么体会这句歌词的苦涩。

    总之,一切太顺利了,顺利的让人觉得这是不是假相。而我们搭档的工作成绩可以用完美来形容,陈总那一边的当然没有问题;后来在电梯里跟他一起见到了贾德。大公子还很高兴的褒赏一番,看了年末的加薪肯定是没有问题的了。

    嘿嘿嘿嘿~~~小m勤快嘛~~~(敢说不字的,小m就让你尝尝之前‘懒惰’的日子~~)

    8过好像就短了一些些~~~嘿嘿。。。差不多啦~~差不多啦~~~

    谢谢各位一直看到现在哦~~

    现在在策划写《狂潮》的番外,《#》也想写,不过正传都没有写完。。。还是比较汗的。。。

    至于虐不虐了嘛~~呵呵~~

    67

    一成不变的日子过得总是很快的,现在的我已经恢复了之前正常的不能再正常的生活了──上班、下班、吃饭,睡觉。除了偶尔找个人暖床这一点以外,一切都和平日没有什麽区别。现在已经有固定的人为我暖床了。

    不知是自己的适应力良好,还是他的配合能力超强,或是说我们本来就天生一对,相处的日子一天又一天的,竟一点也没有不自在的感觉。

    当然,“性”福不包括在内。

    为什麽只是凭借高我那麽一点点就非得让我给他上!!还说“反正你都做惯了”!!!

    最讨厌的就是。。。被他轻易的掌握了我身体敏感处,我的身体已经被调教的完全切合他的身体!!

    他实在是太聪明了。他要认真计较的时候,我怎麽也拗不过他,不止是体力的问题。

    相处久了,我对这一点认识的更深,比如他在美国的事情,每次聊起他都巧妙的带过,更别说我最最最关心的那件──他和他的他。

    只能叹气,自我安慰的想已经过去就没有必要追究,或者是也许不知道会更幸福。

    其实人与人的平衡是很容易瓦解的,尤其像我们这种没有任何其他的牵绊,只是因为“有感觉”而相聚一起的人。

    当我还在策划著一是怎麽将他拐上床,二是他和他的他之间秘密的时候,不经意的路过他去了很久而没有回来的茶水房,再见到他和贾德在接吻的时候。我这破烂的记性终於想起,另外一个在哥伦比亚大学毕业的人就是他了。

    一股豁然开朗的感觉,终於拨开了云雾见到了天日。

    原来我才是那个将鸳鸯拆散的第三者啊。

    也不是没有苗头的,只是太过於平常,他太会掩饰,我见到了也是觉得奇怪而不去深究。那天那个电话;那天那个眼神;那天那番谈话。只是呼之欲出的答案终於揭晓了,我没有猜错,却不是赢家。

    无意将自己想成喜剧的配角──永远只能祝福主角们高高兴兴欢欢乐乐,因为我本人才是真真正正的主角啊!这这明明是以我第一人称的故事!!

    所以我大方一笑:“甄德,完事的话麻烦快点回去工作,我没有记错的话我暂时还是你的同居人和上司。”

    “我……”他张著湿润的嘴唇,衣服半拉的挂在身上,以极暧昧的姿势靠在墙壁和贾德之间。

    “大公子最好也收拾一下,别人看到了闲话也不会少的。”

    贾德相对於他的慌张,显然就坦然多了:“谢谢你的提醒,其实我也想把他调到我身边,那就方便多了。”

    我笑了:“那真是有劳公子你的提拔了!”

    没有等他们中任何一个的回答,我迅速的离开了。可能还没有反应过来,失落的感觉一点都没有,只是下意识的收拾著自己的东西。

    我感到的是愤怒。很生气,很生气!!

    我把值钱的东西都收拾好,他居然还没有回来,於是我毫不客气的把他的袋子也打开,将里面值钱的东西也拿出来放在我的袋子里。反正都是我的。

    去喝酒。

    笨蛋啊,笨蛋。

    最近有没有什麽小说改了一贯的套路,喜欢描写主角的悲剧的啊?千万不要让我看到,不然我铁定要去殴打那个白痴作者一顿,高高兴兴的不好吗?为什麽要有悲剧的存在?虽然说,每个人在自己的故事里都是主角,然而不是每个人都是快乐的……

    我一杯接著一杯,但是还是很清醒的告诉酒保我700多元在口袋里,喝够了钱请告诉我。直到酒吧打烊,我大概就喝了7、8个小时,睡睡醒醒。

    “你的钱找你,虽然还有一点钱没有喝完,不过我们要关门了,能不能请你明天再来喝啊?”酒保很有礼貌的说。

    “哦,好的啊。”拿著手上的50大元,招个的,咕咕的两句话,回家了。

    我站在门口还没有找到钥匙,他却从隔壁屋冒出头来:“你去那里了!”

    看见他急急忙忙的拉著我,我奇怪了,笑笑:“喝酒啊,不过你现在搬到隔壁了吗?也好,这样大公子应该不会担心了吧?”

    “你喝傻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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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肉肉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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