釜底游鱼 作者:门徒同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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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年轻人纠正,跟从哥解释,说阿妈老了,老记着以前还是鹰省,就是不认现在的鹰国。

    “那这个呢?”从哥指了指另一块,上面的图案既不是蝾螈也不是蛤///蟆,但都有两者的特征。

    “这我自己弄的,我把两个图案结合了一下,怎么样?”

    从哥点点头,道了句“好看的”,又问,“你去过你阿爸的寨子吗?那边和这边一样吗?”

    “没去过,还来不及去,就被打没了。”年轻人说,“还好我阿爸年轻时候就过来了,不然他也没了。”说着咧开嘴,扯出一个笑容。

    三婆喃喃地不知道嘀咕些什么,直到最后从哥才听清了一句。她说阿大是好人,他对你好的,你也对他好,你也对我们好。

    老人的目光浑浊而涣散,她面朝小卖部外,眯起眼睛顺着田埂看,一直看向不见尽头的远方。

    第119章 123(尾章)

    到了深夏,从哥兢兢业业地回到教室的团队报道,在他上第一堂课时有孩子认出了他。

    那孩子是鸭姨的两个崽,由于没法分年级,两个相差两岁的孩子也坐在同一个课堂上。

    阿大说让他们去吧,去了正好学点通用语,以后也不一定非得留在苦山。

    从哥抬头,见着孩子们好奇的眼睛,他忽然觉得当下面对的这一切,或许也是某种程度上的赎罪。

    孩子的目光能净化一些不应该存在于世间的污秽,比如多年前的仇恨,比如士兵和村民流下的鲜血,再比如那些埋在脚下,肥沃这里的土地,又滋养着一草一木的尸骸。

    他们终归要淡忘这里的历史,无论是曾经的血祭,还是茹毛饮血的时代。无论是令人心寒的肃清,还是骨肉分离、远渡重洋的撕心裂肺。

    他想起孩子们曾经唱着的歌谣,那歌谣里有苦山的天桥,铁索,长龙宴,和蝾螈节。

    他用通用语把歌谣写在黑板上,他说你们要知道如何用外面人的语言来讲你们的故事,这样你们的故事就能传到他们的耳朵里,就是你们在教化他们,而不是他们来同化你们。

    阳光斜斜地从窗户打进来,照着从外头运来的木质桌椅。孩子们用脏兮兮的手捏着炭笔,写着歪歪扭扭的符号,一边搞脏作业本的纸,一边将那些应该被铭记却必然会遗忘的东西一点一点抄下来。

    这是一种延续。延续必然会产生疏漏,可它在延长一种文化的寿命。

    从哥在学校时曾听老师说过,老师问他们,为什么我们要追求被人知晓,被人铭记,除却附带而来的经济效益,我们何苦要让他人知道我们。

    老师的答案从哥已经不记得了,可他有自己的答案。那是一本被遗忘在图书馆角落的书,是一段灭亡后只剩寥寥几笔描绘的族群,是几名一度抛头颅洒热血的英烈写下的过去,也是再也不会回来,再也不能重走一遍的曾经。

    还能再撑一会吧。

    书里那个村落的勇士这么说过,或许我还可以再撑一会。

    没有人可以阻止文化的共融,也没有人可以与历史的脚步抗衡。狮国必然统一,统一后又必将迎来分离。

    可之所以要被人知晓,无论是流芳百世还是遗臭万年也要尽可能地被人铭记,就是希望能在某种程度上活得更久一点。

    不是肉体,而是灵魂,或者说精神。

    再假大空一点,大概可以说是信仰。

    从哥体会过这种信仰的力量,从一开始的不了解,到了解之后的不接受,再到动摇,彷徨,以及最后的信服。

    他也为蝾螈而战过,而蝾螈给了他一个阿大,给了他一个这辈子或许不会再遇到第二个的莫子良。

    阿大在从哥快放课的时候经过教室门口,倚在门边静静地看着他。

    下课铃打响,孩子们一拥而散。教室一瞬间散得干净,从菜市场变成了荒郊野外。

    阿大走上前来,坐在从哥的讲台前。

    阿大说,你教我啊,许老师。

    从哥说,你要我教你什么,你连我名字都认不全,我教不了你这种朽木,烂泥扶不上墙。

    阿大一把抓住从哥的手,把他往书桌的方向带。

    “你怎么能说我是朽木,你教我接吻的时候又不这样。”阿大笑了,他的笑容被阳光照亮,让从哥一瞬间迷糊了眼睛。

    那一天苦山的山头正在变色,新绿褪去,老绿再起。阿言从村委楼跑过来,乌鸦招手让他一起去学校叫从哥和阿大吃饭。

    他们来到学校时学生已经走光了,阿言眯起眼睛往教学楼的顶层看去,说懒得爬楼了,不知道在这里喊行不行。

    乌鸦说你看不到,你那么矮,能看到什么。说着把阿言举起来,问他这样行吗,这样喊,应该听得清楚了。

    阿言左右晃晃头,喊了一声阿大,再喊了一声阿大。

    学校太空旷了,那声音一圈一圈地在校园里荡。好似苍穹上翻滚的云,好似铁索下拍打的浪。

    -全文完-

    第120章 【番一】深冬(1)

    从哥没有想过阿大会来找他,所以他没有一点准备。

    那时候他和阿言正从超市出来,两手提满了各种各样的包裹,正走到家附近的那个路口。

    快要过年了,阿言家和自己家都很忙。不过忙也是好的,至少能让他找借口和阿言出来,而不用听三姑六婆催婚。

    阿言和从哥都有和乌鸦或阿大讲自己住的地方,但似乎阿大从来不愿意来他的竹柳城,三年来无论他邀请过多少次,阿大永远都是施舍一个“嗯”字,甚至有时候连“嗯”字也不给,就是一声不吭。

    所以当从哥看到阿大的时候,他没有认出他来。

    当然认不出,从哥没想过阿大长得那么英俊。

    不止是阿大,跟在他旁边的乌鸦也一样。

    现在他们的身上没有那些过时的皮衣,也没有苦山人才穿的皮草,更没有一把弯刀或一把土枪别在腰间。

    他们穿着和从哥一样的风衣,把健硕挺拔的身形勾勒得很好。看着就像是普通人,只有露出风衣的皮肤有些发黑,能和当地的小哥或大叔们区分开来。

    从哥愣了,反是阿言率先反应,他咦了一声,马上朝乌鸦跑去,一下子拽住乌鸦的胳膊。

    阿言很高兴,他的兴奋瞬间写满了脸,也不顾自己是不是还提着一大堆的年货,直接就狠狠地抱了一下乌鸦——然后把年货都塞到乌鸦手里,让乌鸦帮提着。

    乌鸦说你这小娘炮,我是客人,过来看你的,我他妈一来你就让我干苦力。

    但话是这么说,他还是好好地把大包小包接过去。他和阿言就是这样,无论分别多久,一瞬间就能聊开,好像从未分离过一样。

    从哥一直觉着阿言和乌鸦是适合的,至少比他和阿大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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