怜花宝鉴 作者:孙小乔

    分卷阅读44

    怜花宝鉴 作者:孙小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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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怜花宝鉴 作者:孙小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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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别的日子,是林诗音的生辰,林仙儿就算准了今日龙啸云会在今日赶回来,也算准了李寻欢定然不放心还会再回来看林诗音一眼。

    萧索了两年的兴云庄终于又热闹了起来,显然上官飞并没有将王怜花的话放在心里,他还是带人来了李园,除了金钱帮还有兵器谱排名第四的嵩阳铁剑郭嵩阳有点知名之外,其余的都没听说过。

    王怜花不认识郭嵩阳,但是孙小红却认得,孙小红年纪虽轻,但对江湖上的名派武功却是如数家珍,王怜花久不局江湖虽身兼各门各派的独门武功路数,但认识的大多是些父辈人物,要看这些后辈还得靠孙小红来提点。

    其实王怜花根本不需要知道这些人谁是谁,但见孙小红如何都要跟着他,也就让她跟着了。

    王怜花本是来李园看戏的,他和孙小红坐在梅林旁边小楼的屋顶上,能将整个庄内的情景看的一清二楚。

    孙小红瞪着大眼睛瞧着王怜花,觉得他这一身绯衣在黑夜里也是那么耀眼,她想起之前爷爷给她讲过上一辈沈浪等人的精彩故事,内心久久无法平静。

    听闻王老前辈年轻的时候是个杀人不眨眼的大魔头,可孙小红左看右看也觉得他不像个坏人,反而觉得他很有趣。

    她知道这样和这些江湖前辈说话的机会不多,所以一直都在找机会。

    黑夜中上官飞绣了金线的黄衫闪着光,孙小红看着他,开口问:“上官金虹是不是想杀李寻欢?”

    王怜花抬头望了望月色,心里算了下时间,随口回道:“这是必然,没有一个想称霸武林的枭雄会放任这样一个强大的对手活在世上,不管用哪种方式,哪种手段,他总会想尽一切办法不惜代价去除掉这个后患。

    ”

    “所以,前辈您今天是来保护林诗音,而并非来找她问罪的对不对?”孙小红知道兴云庄的确有武林秘籍,但却不是沈浪的秘籍,而是王怜花的,当年王怜花将自己毕生绝学,《怜花宝鉴》交给林诗音的事情,她也听孙驼子说了,她本来以为王怜花是来找林诗音私藏秘籍讨个说法的,现在看来,并不是这样。

    王怜花嗤笑一声,道:“保护?我从未保护过别人,这里也没有一个人有资格让我王怜花来保护。

    ”

    孙小红不死心,又说:“您是怕上官金虹用林诗音和龙小云威胁李寻欢。

    ”

    “怕?笑话,他们的死活与我何干,让我害怕的人早在十几年前就已经入了黄土,我像你这么大的时候,已在丐帮之中翻云覆雨、来去自如,什么金钱帮、银钱帮的还入不了本公子的眼。

    ”

    丐帮是江湖第一大帮,金钱帮势力虽盛,却还无法与势力雄厚的丐帮抗衡。

    江湖中又有几人知晓,沈浪与王怜花如今的关系到了何种地步,王怜花十步之内必有沈浪,沈浪十步之内必有王怜花,若是你只看到其中一个,那另一个也定在此,如果看不到他,他多半是藏起来了不想你见他,或者是他去做另外一件更危险却非做不可的大事了。

    沈浪一跺脚,江湖仁人志士争向跟随,天云令出手,天下邪魔莫敢不从,他二人无论是谁重出江湖,必然有威震天下的力量。

    小小金钱帮,何值一提。

    王怜花又抬头望了望月色,觉得时机好像差不多了,他心情不错,对孙小红道:“我不过是为了一个人。

    ”

    孙小红的眼睛亮了亮,赶忙道:“是为了李寻欢?”

    王怜花‘哼’了一声,冷声道:“呵,他好大的面子。

    ”

    孙小红奇怪的问:“那是为了谁。

    ”

    “自然是我那好外甥。

    ”

    “外甥?”孙小红的好奇心被王怜花一句话点燃了,“前辈的外甥是谁?和李探花有什么关系?”

    王怜花回头看了看孙小红,像前辈一样嘱咐道:“小丫头,一口一个李寻欢,你可千万莫要爱上他,江湖水深,及时收手还来得及,千万别溺的太深,他已经和我外甥携手隐退江湖了,过了今晚,你就见不到他了。

    ”

    孙小红愣了下,她聪明伶俐,听王怜花的话立马就猜出这说的是阿飞,可是携手这个词用的总感觉哪里不太对,不待她开口再问,王怜花用眼神示意她,她再不看戏,就连李寻欢的最后一面也见不着了。

    作者有话要说:

    完结倒计时。

    第61章 【飞欢】剑客多情十五

    此刻兴云庄内,郭嵩阳和金钱帮的人已经斗了起来,混乱之际,李寻欢果然出现了,王怜花就知道他绝不可能乖乖待在白云山庄。

    郭嵩阳杀掉上官飞带来仅剩的几位高手之后,就要与李寻欢比武,李寻欢推脱不得,只好应战。

    这必然是一场冠古绝今的精彩决斗,孙小红担心李寻欢,也不想错过这场比试,便告别王怜花,跟了上去。

    王怜花并不担心李寻欢会输,郭嵩阳的剑法虽快,却快不过小李飞刀。

    上官飞的金线衣还在黑夜里闪着金光,立在冷香小筑门口徘徊。

    看见三人走远,王怜花才从腰封里拿出一只骨哨,放在嘴边,而后就听一阵凄凉的哨音划破夜空,寥寥夜色下的兴云庄刚刚归于平静,突然又被这恐怖的哨音撕裂,就如同无数鬼魅幽灵在这夜空飘荡,紧接着四面八方都响起了这哨音,上官飞不知这究竟是何物,想瞧一瞧是谁在装神弄鬼,刚转头就看见了绯衣飘飘的王怜花正在理他不远处似笑非笑的瞧着他。

    上官飞忽然想起来,先前这绯衣青年对自己说的话,突然从袖中拿出一副子母钢环,长啸一声子母环自掌中飞出,这本是一对要命的武器,可惜上官飞的武功并不到家,王怜花不躲不闪,依然站在原地望着他笑,但那飞出的子母钢环却已经被他用三根手指捏住。

    上官飞瞪着他,王怜花又笑了笑,只动了动指头,那子母钢环便向着上官飞而去,待上官飞发觉要躲开时,那钢环已经将他撞飞了出去,跌在地上爬不起来。

    王怜花笑道:“你现在起来,快往回走,说不定还能赶上见你父亲最后一面,我猜他这辈子恐怕都入不了城了。

    ”

    兴云庄内忽然出现了上百个身穿黄衣服的人,手里拿的武器也各式各样,一看就是金钱帮的走狗,有人将白日里小酒馆里发生的事情告诉了上官金虹,上官金虹放心不下上官飞,便派最先入城的手下,都去兴云庄保护少帮主,他们原本受上官飞的命令在庄外等,听见那刺耳的哨音,见上官飞受伤才都赶了进来。

    王怜花好像就是要等他们全都出来一样,原本平静的夜空忽然刮起了夜风,刮得他那绯红的长袍猎猎作响,他还是不动,只微笑着将右手举到了头顶,在场之人面面相觑,都不知他是合用意,上官飞早已被他们扶起来带了出去。

    王怜花的手忽然落了下来,就在他的手落下来的一瞬间,夜空中忽然有无数箭矢狂风暴雨一般席卷而来,带着冷如骨髓的杀气与划破黑夜的嘶吼,冷冽的箭尖无情的穿透黄衫之下覆盖的肉体,黑夜中泵出的鲜血染红了黄色的金线,夜风吹过,热血由滚烫变得冰凉,绝望的惨叫声夹杂了凄厉的哨音,响彻整个庄园,一时之间,兴云庄几乎变成了人间炼狱,一具又一具鲜活的生命随着时间逝去。

    林诗音关上了窗户,不忍听这凄惨的喊声,泪水一行又一行的从她的脸颊滑落,她已承受不住这种痛苦,紧紧搂着也骇得脸色发白的龙小云,捂脸痛哭。

    她看见了来的人是谁,她知道自己犯了一个很严重的错误,她在这里已经住不下去,她已决心要带着自己的孩子远离武林纷争,离开李园,离开中原。

    王怜花的脸上突然又有了那种残忍的笑容,他想,有些事情是沈浪这种身怀侠义精神的人永远都做不出也做不到的,如果沈浪真的在此,他定不忍心看这血流成河,但是江湖就是这样的,不是所有的人都能被所谓的侠义仁心所感染,有些人就只能用更残忍的方式去消灭他们,一念之仁,后患无穷。

    何况,也不是什么乱七八糟的人都有资格见识沈浪仁义侠心的,他的仁义只留给自己就够了。

    一轮箭矢消失之后,庄院里能站起来的人已经剩不下几个,能跑的快的躲过箭矢的几人也定不会活着走出兴云庄,黑夜笼罩下的院中有那中了几箭没有死透的伤者苦苦哀嚎,王怜花就站在梅树下,冬天开过的腊梅还没有全部凋谢,稀稀的月光透过乌云照射在梅花枝头,透过绯红的衣衫投下一道道斑驳的残影,躺在地上哀嚎的人还未看清那红衣人容貌,只觉眼前闪过一道白光似乎夹杂着凄冷的月色,刺进了自己的血液,冷的彻骨,鲜血洒在盛开的腊梅上,红的耀眼。

    王怜花随手将手中的长剑扔掉,冷着脸抬起右手招呼一声,便有无数黑衣人从四面八方蹿了出来,有的在屋顶,有的在梅林,甚至有的在那假山旁的桥底下。

    “属下来迟,请公子恕罪!”黑衣人齐刷刷跪了一地,没有人知道他们藏在哪里,他们好像无处不在的鬼魅,又好像根本不存在的幽灵,他们从头到尾只听一个人的命令。

    王怜花神色淡然,冷声吩咐道:“将尸体抬走,以后见到金钱帮走狗,一律格杀勿论!”

    这命令下的没有一点感情,甚至十分残忍,但他认为金钱帮的人将铜钱放在别人头顶的时候,就该知道早晚会有这么一天,他们的脑袋也会被别人割下来。

    黑衣人领命后,开始处理尸首,王怜花抬头望了望小楼上微弱的灯光,转身走了。

    只不过两炷香的功夫,这些穿着黄色衣衫的尸体还未冷透,已被处理的无影无踪。

    若是有人觉得王怜花久不居江湖,便在江湖上没有了自己的势力,那他一定愚蠢到家了。

    王森记的产业遍布大江南北,王怜花的心腹藏匿于江湖各处,纵然几十年之后,江湖的领头势力换了一批又一批,只要王怜花还活着,只要王怜花的传人还活着,只要他愿意挥一挥手,武林就注定又一场血雨腥风。

    ……

    清晨的第一缕曙光重新照进兴云庄的时候,一切还是原来的模样,冷香小筑旁的梅林里梅花已经凋谢的只剩下了枝干,绯红的梅花瓣飘落了一地,整个庄院仿佛还是那么落寞那么孤寂,仿佛昨晚根本没有一个来拜访过。

    唯一不同的是兴云庄两年前失踪的主人又回到了这里,龙啸云在林诗音房间里徘徊,他这两年远赴关外就是为了找一个叫做胡不归的高手来杀掉李寻欢,他真的爱着林诗音,他原本是想和林诗音解释,但是今早他忽然发现林诗音已经离开了兴云庄。

    胡不归在喝酒,一杯连着一杯,他原本也不是特别喜欢喝酒,他原本生活在关外,这些年活的逍遥自在,想哭就哭,想闹就闹,想做什么就做什么,谁也管不了他,谁的眼光他也不在乎,他的剑法高超,武功深不可测,江湖中人都称他‘胡疯子’。

    他原本是谁的忙都不愿帮的,可是他在年轻的时候从经受过别人的恩惠,所以现在那个对他有恩的人的后辈来找他帮忙,他不是个忘恩负义的人,所以就跟着来了中原。

    但是他万万没想到,昨晚凌晨他在兴云庄见到了一个人,一个他在十几年前就认识的人。

    那个江湖上传言早已与任侠沈浪归隐海外,改邪归正、喜穿绯衣的千面公子。

    胡不归的来历江湖上没有人知道,连天机老人都猜不透的武功路数及来历,不归,不归,他改名换姓,原本发誓永远不愿再回过去。

    楼兰古城大火滔天,快活王死后,他无意间得到了几本武功秘籍,本想潜心修炼,怎奈年轻时在快活王手下的日子就像噩梦一样缠着他,他花了很多很多年才忘记‘疾风骑士’这个代号。

    直到后来,他听说沈浪在名声最盛的时候与王怜花和熊猫儿等人一起买船出海,再不过问江湖中事,才恍然大悟,什么权利名势到头来不过是一抷黄土,他们根本从来都没有在乎过。

    胡不归没有说话,喝在嘴中的美酒好像也没有了味道,其实他原本也不知道自己从哪里来要到哪里去,方心骑也不是他原来的名字,他原来叫什么呢,早就忘了。

    如果可以,他可真想和沈浪王怜花再一起喝几杯酒,说说轻狂年少时曾经做过的糊涂事。

    胡不归摔了酒坛子,好像昨晚在兴云庄的他看到的事情根本没有发生,龙啸云也顾不得李寻欢死活,四处去找出走的林诗音了,一夜之间,兴云庄变成了一座空院子,胡不归原本就觉得龙啸云这种人做的事实在是太恶心,便也循着绯衣公子离去的方向,追过去找老朋友喝酒了。

    因为他知道,王怜花解决完兴云庄的事,第一时间就会去找沈浪了。

    而此时的沈浪,也正在入城时那古道边的小凉亭里等王怜花,这条古道原本是上官金虹要入城的必经之路。

    只可惜他在这条路上遇上了不该遇的人,所以,这辈子他恐怕是走不到这条古道的尽头了。

    作者有话要说:

    明天还有一章。

    可不敢惹王公子,他看谁不顺眼……大概真的会想尽办法会搞死的。

    第62章 【飞欢】剑客多情十六

    昨晚兴云庄一场血雨腥风时,在那入城的古道上也上演了一场更加惊险的生死决斗。

    上官金虹要杀李寻欢是早晚的是,阿飞决不允许如此,所以他要阻止这件事,如果他告诉李寻欢,李寻欢肯定不会让他来冒险,所以在李寻欢还不知道的情况下,阿飞就要提前将危险为他解决了,所以阿飞趁着李寻欢去李园看望林诗音的时候,和天机老人一起来到了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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