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日与沉沦 作者:周鲁晓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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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那个出钱的说可是有两个人的。大妈就问:“还有一个人吧?怎么不出来?”

    “他死了!大妈你以后就送一个人的饭就够了。”年轻人捧起碗喝豆浆,呼啦呼啦的,动静特大,生怕别人不知道。

    正要仔细问问,门后转出一个男人来,大妈呦了一声:“这就是第二个人吧。快来吃饭。”

    年轻人连头都没转,捏着块发糕,就把食盒里另一碗白花花的豆浆给倒了,剩下的发糕也给摔到地上,一副泼皮无赖,张牙舞爪的样子。“哼!现在知道出来了!晚了!你等着吃中饭吧!”

    门后的男人没理他,从兜里拿出五百块钱递给大妈,:“大妈,以后送来饭,就把食盒交给我。”

    大妈是个人精,要不山脚几十户人家里选上的就不是她了,早早地看出小年轻不靠谱:“好嘞。那我以后送到您房间来?”

    “大妈,您别听他的。这里我说了算。”年轻人冲过来拉着她的胳膊,眼珠子盯着那叠红红的钞票,恨不得把钱给烧了。

    这是个穷地方,大妈自上次收了两千,毕生还是第二次见到这么多钱。家里漏雨的屋子和上学的娃儿,和一句轻飘飘的恳求,孰轻孰重,大妈当然分得清。这年轻人可没塞钱啊!大妈沾着口水,数了一遍又一遍,没和他搭话,眼珠子却往他手上瞟。

    梁夷许巴不得从自己兜里掏出叠钱摔在这见财眼开的大妈脸上,可自己确实没钱,一毛钱都没有。最值钱的银手镯在腕子上,却是不能送人的。“大妈,这镯子不能给您。不过下个月我会给您两倍的钱,您把食盒送我房间里来。”

    没等大妈表态,严肃的男人说:“大妈,以后把饭菜送了就直接走吧。下一顿饭再收拾。”

    听出男人的言外之意,大妈撩开衣摆,将钱塞进缝制的内口袋里,再把衣服收进裤子里。“那我就走了。”捡起盘子、碗收回食盒内,看到摔到地上的发糕沾了草屑,又问:“您还要吃吗?我给您再送来。”

    “他不用!”年轻人大喊。

    “不必。”男人说。

    大妈把发糕放进碗里,准备带给自家人吃。那么好的发糕,这个年轻人不知珍惜,吃苦受穷的大妈就看不上有人浪费,也不怪大妈势利眼。

    “那好。”大妈收拾好散落的碗碟,提着食盒往山下走,身后跟了一个捏着发糕的牛皮糖。

    肩膀似被钳子夹住,梁夷许迈不动脚了。“你放手!”

    小林的手劲确实大,梁夷许一走肩上的劲更大,简直要被捏碎了肩胛骨。

    拼着口气,梁夷许往后踢他,结果腿被抓住做了个高难度的后踢动作,腰都要断了。“啊!放手,nmgb!颜明烨是叫你来虐待我的吗!”

    充耳不闻,小林单单抓住他的脚,给他弄扯过成个倒栽葱似的,听了五分钟花样百变的骂声,才松开手。“你要下山,我就把你绑起来。”

    梁夷许揉着腰,捡起石子忿恨地往他身上扔。不会致残伤人,但也挺疼的。人小林却跟块钢筋铁板似的,挺直身板往屋里走了。

    闹过一场,梁夷许回了房。仅有的娱乐只有书籍和杂志,还可以写字、画画陶冶情操。可以想见,即使房里摆放着电视机和电脑,他也看不上电视,上不了网。因为这里根本不会有信号。

    在病房里呆了三个月,他过得就是这种日子,如今换了个地方,依然如此。区别在于,前者是他主动拒绝电视电脑,现在却是没有选择的。

    梁夷许怀疑小林房子里别有洞天,不然他一个自由人怎么不出门呢?所以整天他就都在琢磨着要进去观览、观览。

    任他在门外挑衅或者拿着砸门,小林连门都不开。

    晚上,梁夷许哑着嗓子坐在他家门口吸天地之灵气,取日月之精华。大妈喊:“吃饭了。”门一开,梁夷许往后倒,滚进房,又被拎了出来。

    因为梁夷许的不配合,他们坐在台阶上解决饭菜。在这点上,小林没同他计较,就算梁夷许幼稚地抢菜也不管。只在他吃撑还要抢时,拿筷子打了他的手,比颜明烨还狠。

    下次,大妈端的每份菜都分了两盘。

    在意是堕落的源头,无论起先出于何目的,所以面对梁夷许的百般挑衅,小林只用四个字以不变应万变:无动于衷。

    而且,对于首长金屋藏娇,自己守着。他还是憋屈的。这是想上战场,却被留守看老屋的士兵的心情。

    他喜欢千娇百媚的女人,不喜欢男人;喜欢安静的女人,不喜欢咋呼的男人。

    凡此总总,小林对这个男人很没好脸色。首长说可酌情下手,他就没客气。

    白天的生活,梁夷许还能适应。他是孤独惯了的。晚上,却不习惯了。

    躺在那张大床上,没有颜明烨独有的味道和温暖的怀抱,各种恐怖的想像盈满脑海。青嘴獠牙的鬼面,张着血盆大口的女人,心脏开了个洞的尸体,十一二岁时看过的恐怖电影镜头都出现,混杂在一起。睁开眼似乎就是白骨骷髅飘在头顶,所以他躲在被子里。

    他不怕鬼,但在这深山老林,住着一个人的空房子。开着灯,他也害怕,怕眼睁睁见到鬼魂在房间里游荡,跟他说,“还我命来”,或者“跟我走吧”。

    人是能把自己吓死的。一夜无眠,凌晨时分浅浅睡着,又做了噩梦。

    他在迷宫似的房子里寻找出口,身后的绿眼睛狂吠着,就要咬住他的小腿。推开二楼的储藏间,他躲了进去。房间里全是血浆,躺在中间的男人抬起头,酒瓶从嘴里突出,发出吃吃的笑声,赫然就是张总。

    冷汗流到嘴角,他抹嘴,一手的鲜血。

    然后他就醒了。侧脸趴在手上,枕头上全是口水。

    山风吹拂着窗帘,青色的曳地纱帘一下下地划过他光裸的身体。沙沙的,轻轻地拍在身上时如同情人的抚摸。

    “出来吃饭。”小林的声音在窗外响起,但没有见到小林的人影。

    他仍旧趴着,像被抽去了魂,三魂七魄缺了些。

    “出来!“小林喊了几声,怀疑他又在做妖,不耐烦地就走了。

    夜晚降临,噩梦如期而至。台灯开着,发出一团昏黄的光。

    小时候他听过许多鬼故事。郑嫂是个乡下人,脑子里古老的故事却比荧屏上的渗人千百倍,掏心挖肺,专切男孩小弟弟的老妖怪,为了强占东边少妇拿油炸了她丈夫的瞎子,专爱吃人骨髓的刀疤脸,会扭下小孩的一条腿刮掉白肉,然后津津有味地吮吸,躲在床底下给人下咒语的小孩……

    在被子里躲了半晚,尿意上来。他憋了半小时,一鼓作气冲出被窝,提心吊胆上了厕所,扭头乍看到镜子里的雪白面孔,大叫着奔回了被子里。

    隔天,他抱着枕头、被褥去敲小林的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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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肉肉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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