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生死之交
大傻是这个东南小渔村里一个普通的十四岁的少年,他的人生在某个夏天的早晨开始走向未知的方向。他记得,那是一个霞光万丈的清晨,他带着母亲做保姆的主人家的孩子来到海边看日出,在金红色的阳光照射的海滩上,居然躺着一个不大的孩子。身边的小少爷显然也发现了那个身影,惊叫一声“死人了!”拉了一把大傻,显然是准备离开这个是非之地,他对大傻说:“我们先回去,告诉爸爸妈妈吧。”
倒是大傻这个憨憨的少年迟疑了,虽然那个人形一副狼狈模样,但看着那么小的孩子,不由得他就升起了不忍之情,他转过头,对着准备离开的王小少爷说了句:“万一他还活着呢,我们还是去看一下吧。”
王少爷可不乐意了:“我才不要去看一个死人,要去你自己去吧,我去找大人来。”他不高兴的离开了。大傻知道他一定是这种反应,所以也没有理会他。自己则小心翼翼的靠近那具不知是死是活的人形。那个孩子全身**侧伏在海滩上,半身泡在海水里,上身沾满了粗粝的沙子,白嫩的皮肤都磨得发红,他把手轻轻探到男孩的鼻子下,似乎还有着轻微的鼻息,他赶紧扶正男孩,果然看到纤弱的胸膛还在颤抖,同时也被男孩那精致的面容震惊了一把。他地动作不由得更加轻柔,小心地抱起男孩走向回村的小路。
还没回到村里,碰到了闻讯赶来的大人们,他赶紧将孩子交给他们,村民们先是请一位老大夫给这孩子看了看,知道男孩只是太累太虚弱而已,并没有什么重大的伤口,经过商量后,前来度假的王先生主动要求让这个孩子住到他家去,毕竟度假别墅里条件更好些。
就这样,“一无所知”的男孩在第二天的上午悠悠的清醒过来,‘正巧’大傻正在旁边看着他,见到他醒来惊喜的说道:“你终于醒来了,我一直都在担心你。。。这样一直不吃饭,身体会受不了的。。。”看着男孩海洋般碧蓝的眼眸他突然羞涩忸怩起来,火烧屁股一样站起来说:“我去和叔叔阿姨说下,顺便给你弄点粥来。”
男孩看着那慌张的身影,嘴角扯出了一丝微笑,在他离开后,慢慢的环顾了四周一圈,右手无意识的捏了一下。很快,那王家的小少爷也进来了,看到他碧蓝的眼睛,惊讶的说:“原来你是外国人?是混血吧,我有个表哥也和你一样,长得那叫什么来着,哦,‘中西合璧’,我叫王宇峰,你呢,叫什么?”
男孩看了他一会儿,突然说道:“youspeakenglish?”
顿时王宇峰被哽了一下,感情他说了半天人家是一个词也没听懂。好在他也十岁了,读得也是所谓贵族小学,一两句日常的口语也能说几句,两人总算勉勉强强的交流上了。
王先生也来看了男孩,大概了解了情况后,他干脆告诉男孩会带他回魔都,帮助他寻找父亲,但是暂时就和他们先待一段时间,等假期结束后一起返回魔都。男孩透露的信息并不多,大概就是他是德国人,是中德混血,偷渡来中国寻找父亲,被人发现慌不择路掉进了海里。虽然有些漏洞,但是涉及到灰色地带的问题,比如偷渡还是能比较轻易的掩藏过去。
大傻就承担了照顾男孩的任务,每天拿着煮的绵软的粥,炖的骨头都酥了的老母鸡汤给男孩,很快就让男孩的脸色红润起来。而王少爷倒也是闲的无聊,交了男孩一些汉语,再给他一本拼音版的书,聪明的男孩不过才几天,已经能用简单的汉语与人交流了,其实他本能说的更流利通顺些,但可能是动物特有的警觉让他没有过分表露出自己的才智。
终于,他在某天接过大傻递来的鸡汤时,用生涩的汉语问道:“我叫elias,你叫什么名字?”
大傻听着到男孩问他,那张黝黑的脸居然泛起一丝红晕,他粗声粗气的说道:“我,我叫杨峰。”他迟疑了一下,并不想把这个难听又粗俗的小名告诉眼前可爱的孩子。
elias却疑惑的咋了眨眼睛,问他:“他们,叫你大沙。。。”
他的发音并不标准但却让大傻,不,杨峰有些难堪,这个渔家少年不知道从哪生出一股勇气,说道:“大傻是小名,我比你大,你得叫我峰哥。”
elias自然不会反对,认真地叫了他声:“峰哥!你好。”露出一个灿烂的笑容。
大傻看着这个露出阳光般笑容的孩子,心里突然涌起了一丝丝酸涩和喜悦,他虽然被叫做大傻,但其实他只是外表看着憨厚了一些,并不是傻的,他是以村里成绩最好的孩子,但被父母起了这样的名字,还被县里学校的同学知道了,总被人这样略带嘲讽叫着,心底多少是有些自卑的。这样郑重的叫法,触动了他内心的一角。也正是这一刻,注定二人日后必定会有千丝万缕的联系。
这是elias踏上这片神秘的东方土地里的最初生活,也是他这一生除了童年与母亲生活时给了他最多宁静的日子。随着身体恢复,他开始和大傻等一帮男孩玩耍,他们一起在海边挖螃蟹,找贝壳。时不时捉弄一下高傲的王小少爷,虽然这些无伤大雅的小恶作剧,elias并没有真正参与,但目睹全部过程总是让他也能开心的笑出来。
时间总是在人快乐时过的最快,短暂的度假结束,王家要返回魔都,elias自然也要离开这个村庄,毕竟这里并不是他真正的归属地,何况一个偷渡来中国的小孩,若不是王家答应帮助他找到父亲,恐怕他也不能过上几天平静的生活。虽然有些许伤感,但他很快整理好情绪。而另一边一个少年在自己的屋里犹豫了很久,终于向在王家做保姆的母亲提出了要和她一起去魔都。
杨峰很是沉稳冷静,他憨厚的脸上神色是前所未有的坚定,对母亲劝说道:“娘,我已经读完了初中,高中是要收费的,爹还在生病,我不能这么自私,何况村里小学没读完打工的人多了,我也该扛起这个家了。"
他娘还想劝他一下:“大傻,你是要读大学的人,娘卖血也得叫你读书呀。”
“娘,现在读过书的人不也还是给人打工?”
他娘看着儿子仿佛突然坚毅起来的脸庞,想到病床上的丈夫,她知道儿子读书,丈夫的命恐怕就。。。她叹了口气,说:“是娘对不起你,唉,你,你和娘走吧,我会求先生给你找个事情干。”
此事便定了下来,其实杨峰是有些私心的,这么多日子相处下来,他对那个被他亲手“捡”回来的孩子生出了感情,不敢想象如果这个男孩在魔都寻不到亲后会有怎样的未来,他觉得王先生虽然客气,但并不会真的照顾好这个孩子,所以才对母亲提出这样的要求。至于父亲,自从那年工地出事儿后就成了植物人,家里需要很多钱才能维持父亲的生机。他继续读高中,简直就是直接宣布父亲的死刑。这个家,是该他从母亲柔弱的肩上接过来了。
几天后,一行人离开了这个宁静的村庄,elias怎么也想不到自己将来还有机会在那一种情况下回到这个小渔村。;
大傻是这个东南小渔村里一个普通的十四岁的少年,他的人生在某个夏天的早晨开始走向未知的方向。他记得,那是一个霞光万丈的清晨,他带着母亲做保姆的主人家的孩子来到海边看日出,在金红色的阳光照射的海滩上,居然躺着一个不大的孩子。身边的小少爷显然也发现了那个身影,惊叫一声“死人了!”拉了一把大傻,显然是准备离开这个是非之地,他对大傻说:“我们先回去,告诉爸爸妈妈吧。”
倒是大傻这个憨憨的少年迟疑了,虽然那个人形一副狼狈模样,但看着那么小的孩子,不由得他就升起了不忍之情,他转过头,对着准备离开的王小少爷说了句:“万一他还活着呢,我们还是去看一下吧。”
王少爷可不乐意了:“我才不要去看一个死人,要去你自己去吧,我去找大人来。”他不高兴的离开了。大傻知道他一定是这种反应,所以也没有理会他。自己则小心翼翼的靠近那具不知是死是活的人形。那个孩子全身**侧伏在海滩上,半身泡在海水里,上身沾满了粗粝的沙子,白嫩的皮肤都磨得发红,他把手轻轻探到男孩的鼻子下,似乎还有着轻微的鼻息,他赶紧扶正男孩,果然看到纤弱的胸膛还在颤抖,同时也被男孩那精致的面容震惊了一把。他地动作不由得更加轻柔,小心地抱起男孩走向回村的小路。
还没回到村里,碰到了闻讯赶来的大人们,他赶紧将孩子交给他们,村民们先是请一位老大夫给这孩子看了看,知道男孩只是太累太虚弱而已,并没有什么重大的伤口,经过商量后,前来度假的王先生主动要求让这个孩子住到他家去,毕竟度假别墅里条件更好些。
就这样,“一无所知”的男孩在第二天的上午悠悠的清醒过来,‘正巧’大傻正在旁边看着他,见到他醒来惊喜的说道:“你终于醒来了,我一直都在担心你。。。这样一直不吃饭,身体会受不了的。。。”看着男孩海洋般碧蓝的眼眸他突然羞涩忸怩起来,火烧屁股一样站起来说:“我去和叔叔阿姨说下,顺便给你弄点粥来。”
男孩看着那慌张的身影,嘴角扯出了一丝微笑,在他离开后,慢慢的环顾了四周一圈,右手无意识的捏了一下。很快,那王家的小少爷也进来了,看到他碧蓝的眼睛,惊讶的说:“原来你是外国人?是混血吧,我有个表哥也和你一样,长得那叫什么来着,哦,‘中西合璧’,我叫王宇峰,你呢,叫什么?”
男孩看了他一会儿,突然说道:“youspeakenglish?”
顿时王宇峰被哽了一下,感情他说了半天人家是一个词也没听懂。好在他也十岁了,读得也是所谓贵族小学,一两句日常的口语也能说几句,两人总算勉勉强强的交流上了。
王先生也来看了男孩,大概了解了情况后,他干脆告诉男孩会带他回魔都,帮助他寻找父亲,但是暂时就和他们先待一段时间,等假期结束后一起返回魔都。男孩透露的信息并不多,大概就是他是德国人,是中德混血,偷渡来中国寻找父亲,被人发现慌不择路掉进了海里。虽然有些漏洞,但是涉及到灰色地带的问题,比如偷渡还是能比较轻易的掩藏过去。
大傻就承担了照顾男孩的任务,每天拿着煮的绵软的粥,炖的骨头都酥了的老母鸡汤给男孩,很快就让男孩的脸色红润起来。而王少爷倒也是闲的无聊,交了男孩一些汉语,再给他一本拼音版的书,聪明的男孩不过才几天,已经能用简单的汉语与人交流了,其实他本能说的更流利通顺些,但可能是动物特有的警觉让他没有过分表露出自己的才智。
终于,他在某天接过大傻递来的鸡汤时,用生涩的汉语问道:“我叫elias,你叫什么名字?”
大傻听着到男孩问他,那张黝黑的脸居然泛起一丝红晕,他粗声粗气的说道:“我,我叫杨峰。”他迟疑了一下,并不想把这个难听又粗俗的小名告诉眼前可爱的孩子。
elias却疑惑的咋了眨眼睛,问他:“他们,叫你大沙。。。”
他的发音并不标准但却让大傻,不,杨峰有些难堪,这个渔家少年不知道从哪生出一股勇气,说道:“大傻是小名,我比你大,你得叫我峰哥。”
elias自然不会反对,认真地叫了他声:“峰哥!你好。”露出一个灿烂的笑容。
大傻看着这个露出阳光般笑容的孩子,心里突然涌起了一丝丝酸涩和喜悦,他虽然被叫做大傻,但其实他只是外表看着憨厚了一些,并不是傻的,他是以村里成绩最好的孩子,但被父母起了这样的名字,还被县里学校的同学知道了,总被人这样略带嘲讽叫着,心底多少是有些自卑的。这样郑重的叫法,触动了他内心的一角。也正是这一刻,注定二人日后必定会有千丝万缕的联系。
这是elias踏上这片神秘的东方土地里的最初生活,也是他这一生除了童年与母亲生活时给了他最多宁静的日子。随着身体恢复,他开始和大傻等一帮男孩玩耍,他们一起在海边挖螃蟹,找贝壳。时不时捉弄一下高傲的王小少爷,虽然这些无伤大雅的小恶作剧,elias并没有真正参与,但目睹全部过程总是让他也能开心的笑出来。
时间总是在人快乐时过的最快,短暂的度假结束,王家要返回魔都,elias自然也要离开这个村庄,毕竟这里并不是他真正的归属地,何况一个偷渡来中国的小孩,若不是王家答应帮助他找到父亲,恐怕他也不能过上几天平静的生活。虽然有些许伤感,但他很快整理好情绪。而另一边一个少年在自己的屋里犹豫了很久,终于向在王家做保姆的母亲提出了要和她一起去魔都。
杨峰很是沉稳冷静,他憨厚的脸上神色是前所未有的坚定,对母亲劝说道:“娘,我已经读完了初中,高中是要收费的,爹还在生病,我不能这么自私,何况村里小学没读完打工的人多了,我也该扛起这个家了。"
他娘还想劝他一下:“大傻,你是要读大学的人,娘卖血也得叫你读书呀。”
“娘,现在读过书的人不也还是给人打工?”
他娘看着儿子仿佛突然坚毅起来的脸庞,想到病床上的丈夫,她知道儿子读书,丈夫的命恐怕就。。。她叹了口气,说:“是娘对不起你,唉,你,你和娘走吧,我会求先生给你找个事情干。”
此事便定了下来,其实杨峰是有些私心的,这么多日子相处下来,他对那个被他亲手“捡”回来的孩子生出了感情,不敢想象如果这个男孩在魔都寻不到亲后会有怎样的未来,他觉得王先生虽然客气,但并不会真的照顾好这个孩子,所以才对母亲提出这样的要求。至于父亲,自从那年工地出事儿后就成了植物人,家里需要很多钱才能维持父亲的生机。他继续读高中,简直就是直接宣布父亲的死刑。这个家,是该他从母亲柔弱的肩上接过来了。
几天后,一行人离开了这个宁静的村庄,elias怎么也想不到自己将来还有机会在那一种情况下回到这个小渔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