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过敞开的车帘,可以清楚的看到车厢内的一切,同样是豪华异常,两排柔软的座椅用上好的绸缎包裹。在车厢的中央还设有一张古香古色的长桌,上面放着一个精致的红色大玛瑙玉盘,盘内盛有些许美味可口的瓜果点心。

    然而最耀眼的,还是车身上那个族徽…

    一顶华丽的王冠呈现在两柄呈九十度交叉的骑士长剑的正上方。而在王冠的顶端还有着一枚耀眼的光环,它发出的一圈白光把下面的一切都笼罩在其中…

    如果你是一位对纹章学有足够了解的人,那么你将看出这个繁琐的徽章所代表的家族有多了不起。

    这两柄长剑代表了这个家族的历史上曾出现过一位帝国元帅,那顶王冠代表了这个家族和皇室有过血统上的关系。至于王冠上面的那枚光环,被称为圣者光环,更是象征着这个家族曾出现过一位圣阶。

    圣阶,站在众生之上的力量巅峰,人类国度金字塔尖的存在,拥有超凡入圣的地位和凌驾世俗权利之上的资格。

    这般集诸多荣耀于一体的徽章,恐怕随便拿出一样,都足以让当今最显赫的贵族刮目相看。

    此时, 马车的前后各有八名骑士守护着,他们穿着鲜亮的银白铠甲,胯下是高大的骏马,腰间挂着锋利的十字斩剑,头上戴着插有长长红羽的头盔,一个个挺着骄傲的胸膛。

    骑士,曾是这个大陆的主导。

    当光明帝国的开国皇帝圣路撒冷一世,正式将自己的名号上冠以‘骑士’之称的那一天,标志着骑士从此和其它职业区分开来,成为了贵族阶层的新成员。

    骑士代表着:诚信、献身、荣誉、捍卫、公正、担当。

    骑士身份的获得,也成了平民百姓进入上流社会的唯一途径,而贵族子弟也只有在成为一名真正的骑士后,才有资格继承祖业。

    可以说上至达官贵族,下至平民百姓,都以自己拥有的骑士身份为荣。

    然而,一件事物的极端发展,所带来的最终结果只有一个,那就是物极必反。

    骑士身份所带来的诸多好处,导致人们开始想方设法通过各种渠道获得它,而官方甚至把它当成物品一样进行公开售卖。渐渐使得骑士这一职业开始泛滥腐化,最终快要普及,也因此越来越不被人看得起。

    时至今日,曾经显赫多时的高贵骑士,甚至被践踏为与一些粗鄙的武士只是有无坐骑的区别。

    如今,骑士没落,属于它的辉煌时代已经远去, 现在是魔法文明昌盛。

    如果说骑士由来已久,那么魔法便是后起之秀。

    魔法发迹于三百多年前的‘卫国圣战’,那是首次将魔法师投入到战场。当时帝国岌岌可危,魔法师在战场可谓发挥了巨大作用,他向世人证明了原来世间还有如此强大的力量。

    至此,魔法师开始走入人们的视线,并依靠它强大的优势很快风靡整个帝国,以风卷残云之势取缔骑士,成为大陆最高贵的职业。

    而魔法师不仅成为了神秘和强大的代名词,更成为了高贵身份的象征。

    无论走到哪里,魔法师都可以与当地贵族平起平坐,得到最优厚的待遇,就连一些豪门贵族都以招揽到一位魔法师为自己效力而感到自豪。

    魔法师的待遇如此出奇的高,一方面是因为魔法师的数量极为稀少;一方面是魔法师产生的破坏力极大。

    一位强大的魔法师,在战争中起到的作用甚至可以媲美一个小型军队,这个在记录‘卫国圣战’的史书中有着详细的叙述。

    而且,魔法师在崛起的同时,还建立了大陆上最具权威影响力的魔法师联盟:魔法师公会。

    在魔法发迹之前,皇室和光明神殿是大陆两大巨头。而魔法师公会的介入迅速打破了两者之间的平衡,成为大陆又一大巨头。

    现在,魔法师公会与皇室和光明神殿并列为大陆三大巨头。

    仅仅三百多年的时间,魔法师公会就有了与扎根千年历史的光明神殿叫板的资格,实力可见一斑。

    尽管如今骑士已经没落,可是身为伯爵府的护卫骑士,他们可都是名副其实的正牌骑士,仍保留着极高的骑士信仰,与那些靠不正当手段得来的伪骑士还是有着本质区别的。

    此刻,这些骄傲的骑士正耐心的等待着这辆马车的主人。

    终于,他们等到了要护卫的人。

    路易莎拉着天赐的小手,从伯爵府的大门走了出来,旁边那名伟岸的男子自然便是希尔伯爵了。

    “母亲,天儿会很想念您的。”小天赐眼中噙着泪水,依依不舍道。

    路易莎心中一软,轻轻抚过小天赐的脸庞,然后饱含深情的在他的额头亲吻了一下,柔声道:“我的孩子,母亲离开这段时间你要照顾好自己。”路易莎是如此爱这个儿子。

    “嗯,放心吧,母亲。“小天赐坚定地点了点头,他不想让母亲担心。

    莱恩大陆有三大节日:庆新年(一月一日)、祈神节(五月二十五日)、夏日祭奠(七月三十日)。

    再过几天就是祈神节了。

    路易莎一直都是女神的忠诚信徒,小家伙的降生更是让她对女神的信仰,添了几丝狂热的味道。

    以前祈神节的时候,路易莎只是去距罗兰城一百余里的省城巴兹尔的女神分殿为这个家祈福。可自从小天赐出生后,为了感谢女神赐福给这个家,她竟不惜到帝都的光明女神总殿祈福。到时,神殿会举行为期一个星期的盛大弥撒。

    帝都距此有千里之遥,去一趟大约需要一个星期的时间。算算日子,今天去刚好。

    在叮嘱了小天赐几句话以后,在一位贴身侍女的搀扶下,路易莎上了马车。临走前她看了看小家伙,又看了看自己的丈夫,眼中流露出一丝无奈。

    “母亲,再见,母亲,再见…“小天赐抬起脚后跟,极力地挥舞着小手跟母亲告别。等马车消失不见后,他已经离开原地七八米了。母亲从小对他无微不至的呵护,使他对母亲有种特殊的依恋。这种依恋,如果母亲只是离开短短几天的时间,都让他感到难以割舍,而母亲这次要离开差不多二十天。

    路易莎走后,小天赐在转身的一霎,不经意间和希尔伯爵对视了一眼,但很快就有些不自在的把目光挪开了。现在,父亲给他的是一种沉重和压抑,甚至陌生感…

    失去的爱真的不会再回来了吗?

    ……

    吃过晚饭后,小天赐迈着轻盈的步伐去找爱奥力了。

    爱奥力和爱尔老爹住在伯爵府的最西边,他们的住处非常简陋。

    小天赐远远的就看见了爱奥力:“嗨,亲爱的爱奥力,怎么了,你的样子看起来可不太好。”

    爱奥力正坐在他家门前的一块石台上独自发呆,显得闷闷不乐。

    “今天跟老爹去打猎,结果什么也没打到。”爱奥力垂头丧气道,原来他是为这件事不开心。

    爱尔老爹本想趁着今天休息,带爱奥力去山上打些野味儿改善一下爷俩生活的。不过他的箭法实在让人不敢恭维,只要每只鸟都有鸵鸟那么大,而且保持静止不动,他才能勉强将其射中。

    “给,爱奥力,吃吧。”小天赐朝四周看了看,确定爱尔老爹不在后,他才掏出来一包好吃的递给爱奥力。否则让爱尔老爹看到了,肯定会责备爱奥力的。

    “这…”爱奥力感觉有些不好意思。

    “拿着,爱奥力,别忘了我们是好兄弟,你对好兄弟见外,我将视为对我最大的侮辱。”小天赐板着脸,义正言辞地说。

    “天赐,谢谢你。”爱奥力愣了愣,然后接过食物大口吃了起来。

    毕竟是小孩子,爱奥力吃完后,一会儿就欢蹦乱跳起来了。

    “走,天赐,我们去游泳。”爱奥力得意道。

    小天赐愉快地点了点头。

    在夏季里,两人经常去贝加尔河的上游玩儿水,那里的水非常清凉也不深,刚刚没膝而已。

    在小天赐看来,两人明明是在‘浅泳’。可是在爱奥力这种富有冒险主义幻想的少年的嘴中,硬是能将其描述出一种两人在波澜壮阔的大海疯狂泳动,后面有两头大白鲨跟进的凶险味道来。

    其实,爱奥力就是一旱鸭子,他对水有着一定的恐惧感。

    “出发喽。” 爱奥力一把搂住小天赐的肩膀,顿时把后者压的身子一低。

    两人虽然同龄,但爱奥力足足能比小天赐高出一头来。与天赐的小身板一比,爱奥力绝对可以称得上是人形小魔兽了,而且还是好几级的那种。

    呼!呼!

    小天赐感觉爱奥力这条胳膊比自己的大腿还要重,压得他膀子酸痛,甚至连走起路来都有几分吃力。

    …

    希尔伯爵站在客厅前,盯着刚刚从伯爵府大门走出的两个小家伙。

    “爱奥力这小子究竟是吃什么长大的?”望着两人相差太多的背影,希尔伯爵脑中突然冒出了一个有趣的想法:“爱尔该不会把伯爵府的马料让他吃了吧。”

    希尔伯爵竟然会对爱尔老爹生出几分羡慕来。

    一位堂堂帝国伯爵会羡慕一个马夫,如果让爱尔老爹知道后,恐怕祖坟上都要冒青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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