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大爷的(H) 作者:口水嘀嗒
分卷阅读71
点就蹦起来。
他抬头看了看楼上房间里那一抹灯光,心里恨恨不已──好你个何大志,以为老子离了你就没办法生活了吗?老子一定要活得比你还要好,还要快活。
当晚,金钰就按照董昭宇给的地址过去了。
那的确是个老房子,估摸著是7、80年代建的了,厕所奇小无比,就光一蹲坑。没有客厅,一条走廊连著两个卧室。
看到金钰,董昭宇不知怎的,有些局促,略带不安,说话也颠三倒四的,“这房子真挺破的,墙都是黑的,但是便宜,一个月几百块钱,我想先住著,再找人一起租,可这房子又脏又破,你看这地板上的纸贴的,乌七八糟,我也懒得弄”
“没,没,挺好的”金钰朝他笑笑,看到男孩深深吐了口气,似乎轻松了一些,“短时间内也找不到好房子,先住著再说吧。你明天在家吗?我想明天就搬过来”
“啊”董昭宇愣了一下,忙点点头,“在家”
金钰看他面露惊疑,觉得自己这急吼吼的样子确实难看了些,但又没办法,只能勉强扯了扯嘴角,“不好意思啊,最近事儿挺烦,所以急了些”
“不,不”董昭宇忙摇了摇头,“没关系,不过”,他又露出好奇的神色,“你是,跟男朋友闹崩了吗?”
男朋友?!
金钰不可抑止地红起大脸。这真是一个甜蜜、充满了年轻的、激情的词儿。说实在,他从来没仔细考虑过自己和何大志的关系是不是什麽所谓的‘ 男朋友’,年轻的时候就想抓住一个对自己好的人,而现在,若是没有出那麽一档子恶心事,两人的关系应该比‘男朋友’更深吧,毕竟,两人之间已经没有了‘朋友’阶段的激情和浅薄,那种深厚的、从一点一滴地生活中积累出来的默契,又怎麽能用‘朋友’来简单的描述。若要真的下一个定义,可能‘爱人’会更合适。
董昭宇见金钰愣愣地不说话,眼圈却突然红了起来,心知自己说到点子上了,便又上下把金钰好好打量个遍。
三十多岁的中年男人,和男朋友闹翻了,却和自己一样,被迫搬出来。不过,看他那红了眼圈的样子,怕是比自己更惨一些。自己好歹是瞒著那人偷偷主动搬得,而他,怕是被赶出来的。
想到这,董昭宇有些後悔。都怪自己没眼力,当初看这男人在高级酒楼吃饭,後又那麽会花钱,以为他是个有钱的主,哪知道只是个虚架子,真正有钱的怕是那个把他赶出来的人吧。但此时,话都应承下来了,不让他住进来也不好,再说他也答应了房租全付的。
董昭宇笑了笑,故意装出幅爽快的样子,“那,你明天就搬进来吧,我明儿一整天都在家”
金钰感激不尽。
可怜何大志还以为爱人原谅了自己,再接再厉极尽狗腿之能事,决定立马把那郊区大房子的房产证拿来给金钰,表现自己的一片心,却没想到第二天回到家後看到的是人去楼空。
经过搬家收拾东西一折腾,金钰才发现,这麽多年来,自己简直就像个寄生植物一样,吃穿用度,无一不是何大志在供养。说的难听些,自己和那些个被包养的男妓又有什麽不一样呢?更不堪地是自己早已年老色衰,屁股也没有年轻人的紧实好操,还不是处男穴,啧,这麽看来,还是何大志更吃亏一些呢。
金钰咬紧牙,把何大志给自己买的那些东西全数团起来塞到个储物袋里。
要不要扔掉?
他有些犹豫,那些东西太多,很多还都是些牌子货,质量不错,扔掉舍不得。
算了,就放在这让何大志定夺吧,虽然他十有八九也是扔掉,但自己看不见,心不烦。
金钰深深吸了口气,拎起个大旅行袋。这个袋子还是当年从老家来省城上大学的时候用的呢。这个袋子和袋子里装的东西是完完全全属於他金钰的,是他自己的东西。
从此以後,只用自己的东西,穿自己的衣服、吃自己的饭、住自己的房子。
金钰把房门钥匙留在屋子里。关上门的那一刻,他意识到,没有屋主的同意,自己是再也无法回到这里了。
“没关系,自己一个人要过的更好”金钰看著屋外的阳光,有些失落、有些茫然,更多地是想让自己尽快振作起来的急切。他默默举起一只拳头,轻轻说了声,“加油”
但是──
愿望是美好的,现实是残酷的。
尽管逼著自己不去想那恶心的过去、恶心的何大志和小龙,金钰还是无法振作,整夜整夜的失眠,白天精神也好的很,真不知道都从哪来的这麽多精力。
但这种状况总归是不正常的,金钰心里也清楚。他想过喝点酒、也想过买安眠药,但心里的根子不除,勉强治个表只会让身体越来越弱。他可不想再让自己受到伤害。
自残,往往意不在伤害自己,而是伤害别人,伤害那个在乎自己的人。可现在,他已经没有在乎自己的人了,再让自己受伤,得不到任何好处,更没有报复的快感,所以,金钰要让自己快乐起来。
“董昭宇,你要是心情不好,通常会做些什麽让自己高兴呢?”
董昭宇瞥了金钰一眼,没有正面回答,只是说“钰哥,我觉得你该把自己打扮打扮,别每天这样灰头灰脸的”
金钰楞了一下,摸摸身上已经发硬发干的毛衣,喃喃著,“是啊,要打扮一下”
“董昭宇,咱们去商场吧,我想买两件衣服,你小子懂得多,帮我参谋参谋”
“我的参谋费很贵的”董昭宇故意抬起下巴,笑眯眯地看著金钰。
“没问题,少不了你的好处”金钰大手一挥,十分慷慨。
虽然按照董昭宇的要求给他买了双鞋作为报酬,金钰对他拍板买的那几件衣服还是有些放心不下。
“董昭宇,你说我穿这些衣服会不会让人觉得很那个?”
“哪个?”
“就是,已经不是年轻人了,还穿的这麽花俏?”
“不会啊”董昭宇抬头看了眼金钰,心里有点看不起他。经过这几天的共同生活,他发现这个人连软柿子都算不上,根本就是个烂柿子,浑身一股发霉的气息,怪不得会被人抛弃。
“你没看到你试这两件衣服的时候,那导购妞的眼睛都亮了”
“是吗?”金钰微红了脸,他还真没注意到那姑娘的什麽眼神,只是觉得镜子里的人不太像自己,有些不习惯。
“是啊,放心吧,你明儿就穿著这新外套去上班,绝对个个都夸你”董昭宇大力地拍了拍金钰表示安慰,心道要不是你给老子买了新鞋,老子哪有这个闲工夫开导你这蚯蚓样的人?
“哦,好”
俗话说人靠衣裳马靠鞍,不如就按照董昭宇说的,从外表打扮上开始振作。
金钰下定了决心,第二天下班後又跑到发廊想做个新的发型,没想到却听到发廊的姑娘操著嗲嗲的声调说,“哎呀,大哥你这都有白头发了呢”
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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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肉肉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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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就蹦起来。
他抬头看了看楼上房间里那一抹灯光,心里恨恨不已──好你个何大志,以为老子离了你就没办法生活了吗?老子一定要活得比你还要好,还要快活。
当晚,金钰就按照董昭宇给的地址过去了。
那的确是个老房子,估摸著是7、80年代建的了,厕所奇小无比,就光一蹲坑。没有客厅,一条走廊连著两个卧室。
看到金钰,董昭宇不知怎的,有些局促,略带不安,说话也颠三倒四的,“这房子真挺破的,墙都是黑的,但是便宜,一个月几百块钱,我想先住著,再找人一起租,可这房子又脏又破,你看这地板上的纸贴的,乌七八糟,我也懒得弄”
“没,没,挺好的”金钰朝他笑笑,看到男孩深深吐了口气,似乎轻松了一些,“短时间内也找不到好房子,先住著再说吧。你明天在家吗?我想明天就搬过来”
“啊”董昭宇愣了一下,忙点点头,“在家”
金钰看他面露惊疑,觉得自己这急吼吼的样子确实难看了些,但又没办法,只能勉强扯了扯嘴角,“不好意思啊,最近事儿挺烦,所以急了些”
“不,不”董昭宇忙摇了摇头,“没关系,不过”,他又露出好奇的神色,“你是,跟男朋友闹崩了吗?”
男朋友?!
金钰不可抑止地红起大脸。这真是一个甜蜜、充满了年轻的、激情的词儿。说实在,他从来没仔细考虑过自己和何大志的关系是不是什麽所谓的‘ 男朋友’,年轻的时候就想抓住一个对自己好的人,而现在,若是没有出那麽一档子恶心事,两人的关系应该比‘男朋友’更深吧,毕竟,两人之间已经没有了‘朋友’阶段的激情和浅薄,那种深厚的、从一点一滴地生活中积累出来的默契,又怎麽能用‘朋友’来简单的描述。若要真的下一个定义,可能‘爱人’会更合适。
董昭宇见金钰愣愣地不说话,眼圈却突然红了起来,心知自己说到点子上了,便又上下把金钰好好打量个遍。
三十多岁的中年男人,和男朋友闹翻了,却和自己一样,被迫搬出来。不过,看他那红了眼圈的样子,怕是比自己更惨一些。自己好歹是瞒著那人偷偷主动搬得,而他,怕是被赶出来的。
想到这,董昭宇有些後悔。都怪自己没眼力,当初看这男人在高级酒楼吃饭,後又那麽会花钱,以为他是个有钱的主,哪知道只是个虚架子,真正有钱的怕是那个把他赶出来的人吧。但此时,话都应承下来了,不让他住进来也不好,再说他也答应了房租全付的。
董昭宇笑了笑,故意装出幅爽快的样子,“那,你明天就搬进来吧,我明儿一整天都在家”
金钰感激不尽。
可怜何大志还以为爱人原谅了自己,再接再厉极尽狗腿之能事,决定立马把那郊区大房子的房产证拿来给金钰,表现自己的一片心,却没想到第二天回到家後看到的是人去楼空。
经过搬家收拾东西一折腾,金钰才发现,这麽多年来,自己简直就像个寄生植物一样,吃穿用度,无一不是何大志在供养。说的难听些,自己和那些个被包养的男妓又有什麽不一样呢?更不堪地是自己早已年老色衰,屁股也没有年轻人的紧实好操,还不是处男穴,啧,这麽看来,还是何大志更吃亏一些呢。
金钰咬紧牙,把何大志给自己买的那些东西全数团起来塞到个储物袋里。
要不要扔掉?
他有些犹豫,那些东西太多,很多还都是些牌子货,质量不错,扔掉舍不得。
算了,就放在这让何大志定夺吧,虽然他十有八九也是扔掉,但自己看不见,心不烦。
金钰深深吸了口气,拎起个大旅行袋。这个袋子还是当年从老家来省城上大学的时候用的呢。这个袋子和袋子里装的东西是完完全全属於他金钰的,是他自己的东西。
从此以後,只用自己的东西,穿自己的衣服、吃自己的饭、住自己的房子。
金钰把房门钥匙留在屋子里。关上门的那一刻,他意识到,没有屋主的同意,自己是再也无法回到这里了。
“没关系,自己一个人要过的更好”金钰看著屋外的阳光,有些失落、有些茫然,更多地是想让自己尽快振作起来的急切。他默默举起一只拳头,轻轻说了声,“加油”
但是──
愿望是美好的,现实是残酷的。
尽管逼著自己不去想那恶心的过去、恶心的何大志和小龙,金钰还是无法振作,整夜整夜的失眠,白天精神也好的很,真不知道都从哪来的这麽多精力。
但这种状况总归是不正常的,金钰心里也清楚。他想过喝点酒、也想过买安眠药,但心里的根子不除,勉强治个表只会让身体越来越弱。他可不想再让自己受到伤害。
自残,往往意不在伤害自己,而是伤害别人,伤害那个在乎自己的人。可现在,他已经没有在乎自己的人了,再让自己受伤,得不到任何好处,更没有报复的快感,所以,金钰要让自己快乐起来。
“董昭宇,你要是心情不好,通常会做些什麽让自己高兴呢?”
董昭宇瞥了金钰一眼,没有正面回答,只是说“钰哥,我觉得你该把自己打扮打扮,别每天这样灰头灰脸的”
金钰楞了一下,摸摸身上已经发硬发干的毛衣,喃喃著,“是啊,要打扮一下”
“董昭宇,咱们去商场吧,我想买两件衣服,你小子懂得多,帮我参谋参谋”
“我的参谋费很贵的”董昭宇故意抬起下巴,笑眯眯地看著金钰。
“没问题,少不了你的好处”金钰大手一挥,十分慷慨。
虽然按照董昭宇的要求给他买了双鞋作为报酬,金钰对他拍板买的那几件衣服还是有些放心不下。
“董昭宇,你说我穿这些衣服会不会让人觉得很那个?”
“哪个?”
“就是,已经不是年轻人了,还穿的这麽花俏?”
“不会啊”董昭宇抬头看了眼金钰,心里有点看不起他。经过这几天的共同生活,他发现这个人连软柿子都算不上,根本就是个烂柿子,浑身一股发霉的气息,怪不得会被人抛弃。
“你没看到你试这两件衣服的时候,那导购妞的眼睛都亮了”
“是吗?”金钰微红了脸,他还真没注意到那姑娘的什麽眼神,只是觉得镜子里的人不太像自己,有些不习惯。
“是啊,放心吧,你明儿就穿著这新外套去上班,绝对个个都夸你”董昭宇大力地拍了拍金钰表示安慰,心道要不是你给老子买了新鞋,老子哪有这个闲工夫开导你这蚯蚓样的人?
“哦,好”
俗话说人靠衣裳马靠鞍,不如就按照董昭宇说的,从外表打扮上开始振作。
金钰下定了决心,第二天下班後又跑到发廊想做个新的发型,没想到却听到发廊的姑娘操著嗲嗲的声调说,“哎呀,大哥你这都有白头发了呢”
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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