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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选项之我是大叔控 作者:鲍洪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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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是亲切的样子,亲切的味道。大叔放下背包,回身面对着那孩子的脸,那笑分明在说:我们到家了。
他看看大叔领口里的白肉,又望回他的脸,眼睛弯弯地。
我要洗澡了。大叔说。
他就地褪下所有的衣物,塞进洗衣机,光光地望着那孩子,这会儿已经没了一点羞涩。
小路的眼亦不再乱看,把自己的衣服叠好,放在地毯一角。
谁也没有言语。温水无声而落,让人分不清是不是在雨里。闭了眼,仿佛又回到那木屋前,夕阳从身后的乌云里照过来,勾勒出他金黄的四十一岁的男体。
他的眼又弯弯地,歪着头看着那叔叔,伸出自己细嫩的肉手。
大叔顿了一下,似看懂了,嘴角透出只有他才能察觉的笑来,捉住他的手指,高高举起。小路在雨幕里缓缓旋转着身体,足尖立在紫色的地砖上,一圈,又一圈,水滴落上他的眉毛,鬓角,白皙的肩头,一圈又一圈,扬着脸笑着,不愿停息。
好了,一会儿滑倒了。
缓缓停住,他望着他,把那大手放在自己腰间,小手攀上他的肩膀。
叔,跳个舞吧。
大叔的手不知触动了一下什么,一个沉绵而略带沙哑的女声融进雨幕,随意点染的钢琴,包围出一份不舍,一份哀怨。他的脸颊凉凉地贴上他的胸膛,跟随着雨里的脚步。
谁的歌?
bsp;may。
歌什么名字?
《flyaway》。
这歌,像你的雪茄烟。
嗯。
你都听他的歌?
只有这一首。
以前怎么没听到你放她的歌。
今天心情正合适。
因为我?
嗯,别乱想。转饿了,我去给你煮面。
好。
小路的余光里,看到浴室那扇没有遮挡的窗。
但愿,对面再没有暗恋你的人了。
怎么。
看到这情景,他会跳楼的。
临近午夜,小路打开自家房门,按亮门边的电灯。
背包放在鞋架旁,赤脚径直踩过地毯,来到窗前。
那扇唯一没有遮挡的窗子里,有一个男人的剪影,朝这边挥了挥手。
小路拿起窗台上的望远镜,看了看男人的脸,他在笑着,做了一个鬼脸。
是夜,他沉沉睡去,一如木屋里的每一晚。
☆、第三十四章 黄色胶水?檀香?梦
次日上午,小路接到一份远差。
那是一个不大的城市,需要在那里驻扎百天,协助一所当地幼儿园招生和培训。
踏上长途汽车的时候,小路收到他的短信,大叔的叮嘱,让自己适时给自己添衣保暖。
因为有几位同事同行,小路没有让他来车站送行。
我可以打扮年轻一些。谈到送行的问题,大叔说。
小路仍不让。
那为什么,怕自己哭?
也不是。
为什么不让我送你?
也许这次出差在外,对你我都有好处,我们需要暂时分开一段时间,这样我可以更加想你。
说完,小路的眼泪啪嗒啪嗒地掉下来,真正像一个孩子。
你哭了。
看,这就是我不让你送的理由。
小路到了那个小城的第二天,天空就飘起了雪花。这里有山,有清洁得多的空气,但是,他发现自己全都不再喜欢。
合作方去接站,一辆面包车载着他和同事们去住处,是他们自己的招待所,二星级水准,经营惨淡,因此可以每人都有单独的房间。
灰色调子的单人房,没有精心铺设的壁纸,墙上残留着干涸的黄色胶水,旧的红色丙纶地毯。不过这些都不重要。
和同事去买了当地的手机卡,第一条短信发给他,第二条发给爸爸。
我后悔了。小路发给他时说,现在想想,如果你能来送我就好了。
我去送你了,但没让你看见我。大叔回复说。
捏着手机,小路在没有开灯的单人房里泪眼婆娑。
我很矛盾。孤单的时候,很坚强,因为一个人已是全部;有了你,我变得单薄,你不在时,我仅是一半。
我们在一起多久了。大叔问。
差不多一百天了。
在一起百天,然后分开百天。上帝是最好的编剧,你要像他老人家好好学习。
对着那条信息,小路笑了。
我会在这边好好工作的,伤心是一个必然阶段。只不过这种经验,之前都没有过。
相信你很快会好起来,我了解你,你知道。做回原来的小人精,我最喜欢那样的你。
发完这条短信息,大叔放下手机,回头看了看对面那栋楼里的某扇空的窗户。
一段时间里,那里都不会有人再看着自己。
时至休息日,大叔去商业中心采购。那是他最不喜欢的场合之一,人群密集,气味混杂,脑电波繁复,无处不在的摄像头监督着人的品质,脏污的空气与缭乱商品的诱惑,让人失去自由。
他的篮子里总是一如既往的几样东西,清理房间和身体的湿巾,无色无味的消毒液,给水竹的营养汁,进口牙膏与洗衣液,超浓缩的漱口水,竹制棉签。外贸商铺里缓步穿梭的独行中年男子,一丝不苟的皮鞋与黑色的牛仔裤,鳄鱼皮纹的深色羊毛西装,面色沉静,不时吸引少女或的目光。
每两周去查看一下那孩子的住所。小路临行前把备用钥匙留给他,可以定期去查看房子的水电,每次他都仔细检查并打扫。打开那扇门,里面只有离去时的沉寂。那孩子的东西果然都是旧的,但都异乎寻常的洁净,摆放在一起,是一种特殊的语言和韵味。
他为他拂去每一双鞋子上的微尘,窗台外面的积雪要清理干净,赤着脚擦地板。然后一个人呆在地板中央,望着四下空的屋子,不知想什么的站上好一会儿。
他站在那扇窗前,望远镜在窗台上显示出一种肆无忌惮。从这里,可以清楚地看到自己房间里的一切。多少个夜晚,他都在这里盯着自己,然后在旁边那台桌子上,支开电脑和自己交谈。
他仔细把玩那望远镜,专业程度相当可以,镜头上没有半点指纹,罩在眼睛上试试,自己床上的景致一览无遗。
屋子里不见五指时,他回到自己的住处。
总是近乎纯净的白袜褪出似乎永远都是新的皮鞋,白日里的外壳与标签一一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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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肉肉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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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是亲切的样子,亲切的味道。大叔放下背包,回身面对着那孩子的脸,那笑分明在说:我们到家了。
他看看大叔领口里的白肉,又望回他的脸,眼睛弯弯地。
我要洗澡了。大叔说。
他就地褪下所有的衣物,塞进洗衣机,光光地望着那孩子,这会儿已经没了一点羞涩。
小路的眼亦不再乱看,把自己的衣服叠好,放在地毯一角。
谁也没有言语。温水无声而落,让人分不清是不是在雨里。闭了眼,仿佛又回到那木屋前,夕阳从身后的乌云里照过来,勾勒出他金黄的四十一岁的男体。
他的眼又弯弯地,歪着头看着那叔叔,伸出自己细嫩的肉手。
大叔顿了一下,似看懂了,嘴角透出只有他才能察觉的笑来,捉住他的手指,高高举起。小路在雨幕里缓缓旋转着身体,足尖立在紫色的地砖上,一圈,又一圈,水滴落上他的眉毛,鬓角,白皙的肩头,一圈又一圈,扬着脸笑着,不愿停息。
好了,一会儿滑倒了。
缓缓停住,他望着他,把那大手放在自己腰间,小手攀上他的肩膀。
叔,跳个舞吧。
大叔的手不知触动了一下什么,一个沉绵而略带沙哑的女声融进雨幕,随意点染的钢琴,包围出一份不舍,一份哀怨。他的脸颊凉凉地贴上他的胸膛,跟随着雨里的脚步。
谁的歌?
bsp;may。
歌什么名字?
《flyaway》。
这歌,像你的雪茄烟。
嗯。
你都听他的歌?
只有这一首。
以前怎么没听到你放她的歌。
今天心情正合适。
因为我?
嗯,别乱想。转饿了,我去给你煮面。
好。
小路的余光里,看到浴室那扇没有遮挡的窗。
但愿,对面再没有暗恋你的人了。
怎么。
看到这情景,他会跳楼的。
临近午夜,小路打开自家房门,按亮门边的电灯。
背包放在鞋架旁,赤脚径直踩过地毯,来到窗前。
那扇唯一没有遮挡的窗子里,有一个男人的剪影,朝这边挥了挥手。
小路拿起窗台上的望远镜,看了看男人的脸,他在笑着,做了一个鬼脸。
是夜,他沉沉睡去,一如木屋里的每一晚。
☆、第三十四章 黄色胶水?檀香?梦
次日上午,小路接到一份远差。
那是一个不大的城市,需要在那里驻扎百天,协助一所当地幼儿园招生和培训。
踏上长途汽车的时候,小路收到他的短信,大叔的叮嘱,让自己适时给自己添衣保暖。
因为有几位同事同行,小路没有让他来车站送行。
我可以打扮年轻一些。谈到送行的问题,大叔说。
小路仍不让。
那为什么,怕自己哭?
也不是。
为什么不让我送你?
也许这次出差在外,对你我都有好处,我们需要暂时分开一段时间,这样我可以更加想你。
说完,小路的眼泪啪嗒啪嗒地掉下来,真正像一个孩子。
你哭了。
看,这就是我不让你送的理由。
小路到了那个小城的第二天,天空就飘起了雪花。这里有山,有清洁得多的空气,但是,他发现自己全都不再喜欢。
合作方去接站,一辆面包车载着他和同事们去住处,是他们自己的招待所,二星级水准,经营惨淡,因此可以每人都有单独的房间。
灰色调子的单人房,没有精心铺设的壁纸,墙上残留着干涸的黄色胶水,旧的红色丙纶地毯。不过这些都不重要。
和同事去买了当地的手机卡,第一条短信发给他,第二条发给爸爸。
我后悔了。小路发给他时说,现在想想,如果你能来送我就好了。
我去送你了,但没让你看见我。大叔回复说。
捏着手机,小路在没有开灯的单人房里泪眼婆娑。
我很矛盾。孤单的时候,很坚强,因为一个人已是全部;有了你,我变得单薄,你不在时,我仅是一半。
我们在一起多久了。大叔问。
差不多一百天了。
在一起百天,然后分开百天。上帝是最好的编剧,你要像他老人家好好学习。
对着那条信息,小路笑了。
我会在这边好好工作的,伤心是一个必然阶段。只不过这种经验,之前都没有过。
相信你很快会好起来,我了解你,你知道。做回原来的小人精,我最喜欢那样的你。
发完这条短信息,大叔放下手机,回头看了看对面那栋楼里的某扇空的窗户。
一段时间里,那里都不会有人再看着自己。
时至休息日,大叔去商业中心采购。那是他最不喜欢的场合之一,人群密集,气味混杂,脑电波繁复,无处不在的摄像头监督着人的品质,脏污的空气与缭乱商品的诱惑,让人失去自由。
他的篮子里总是一如既往的几样东西,清理房间和身体的湿巾,无色无味的消毒液,给水竹的营养汁,进口牙膏与洗衣液,超浓缩的漱口水,竹制棉签。外贸商铺里缓步穿梭的独行中年男子,一丝不苟的皮鞋与黑色的牛仔裤,鳄鱼皮纹的深色羊毛西装,面色沉静,不时吸引少女或的目光。
每两周去查看一下那孩子的住所。小路临行前把备用钥匙留给他,可以定期去查看房子的水电,每次他都仔细检查并打扫。打开那扇门,里面只有离去时的沉寂。那孩子的东西果然都是旧的,但都异乎寻常的洁净,摆放在一起,是一种特殊的语言和韵味。
他为他拂去每一双鞋子上的微尘,窗台外面的积雪要清理干净,赤着脚擦地板。然后一个人呆在地板中央,望着四下空的屋子,不知想什么的站上好一会儿。
他站在那扇窗前,望远镜在窗台上显示出一种肆无忌惮。从这里,可以清楚地看到自己房间里的一切。多少个夜晚,他都在这里盯着自己,然后在旁边那台桌子上,支开电脑和自己交谈。
他仔细把玩那望远镜,专业程度相当可以,镜头上没有半点指纹,罩在眼睛上试试,自己床上的景致一览无遗。
屋子里不见五指时,他回到自己的住处。
总是近乎纯净的白袜褪出似乎永远都是新的皮鞋,白日里的外壳与标签一一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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