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子鬼话 作者:苏挽言
分卷阅读39
道,“梅儿,菊儿,你们上前来看看,这是公子,是公子啊!”
梅儿与菊儿上前,仔细观察了一番,双双点头称是。
正在此时,竹儿怀中的婴孩忽然伸展了一下四肢,小脑袋转向魅笙所站之处,咧开嘴“咯咯”一笑,眼神纯澈而温暖。
“白璃。”魅笙忍不住动容。
那一瞬间的对视,彷佛春暖花开,天地间只剩了白璃与魅笙,再无他人。
自此,白璃依旧是白璃,而魅笙,也依然是魅笙。
第二十个年头,白璃想走出九华山,去外面的世界游历一番,便去寻竹儿放他下山。
竹儿已步入中年,容貌却依然停留在二十岁那年,岁月并未在她脸上刻下一丝一毫的痕迹,可这九华山伏妖者之职,她已担得有些累,本想交还给白璃,岂知白璃竟想离开九华山。
“竹儿?”白璃淡声开口,打断了她的思绪,“我已弱冠,也该去看看外面的世界。”
“可是公子,这九华山伏妖者之职,你不顾了吗?你知道的,我一直想将这九华山交给你,除你之外,这世间再无一人担得起。”
白璃轻摇首,“不要了,这伏妖者,你已做得极好。竹儿,我别无所求,只想带魅笙去外面的世界走一走。我不是长命之人,怕有一日突然走了,答应魅笙之事便再也不能实现了。”
“公子,”竹儿眼中有些泪意,“你今世定会长寿,百岁而终。也罢,公子你下山去吧,带魅笙一起走,随心而活。”
“竹儿,谢谢你。”
白璃转身之际,竹儿忽然很想问一句,公子是否想起了前世的记忆?
可终归,还是没有问出口。
第31章 往生(4)
两千年后。
s市,某个午后。
一个身穿白色雪纺连衣裙,肩上斜背红色coach包包,脚踩7cm细高跟又化着精致妆容的贵气女人步履匆匆地走进了一个小弄堂,低头看了一眼手机导航路线,继续向弄堂的深处走去。没走几步,导航就提示她已到达目的地,她关掉导航将手机扔进包里,这才抬头审视起朋友推荐的这家店。
那是一个古朴气息浓重的小铺子,连块匾额也没有,有些陈旧的一扇小门虚掩着,透出阴沉沉的气息。
女人鼓足勇气上前推门,尽管来之前已做足准备,她仍是倒抽了一口冷气,里面黑灯瞎火,伸手不见五指,她摸索着向前走了一步,身后的木门忽然“嘎吱”一声合上,她的心跳漏了半拍,身躯便僵着不敢移动半分。
忽有异香从四面八方飘来,女人轻吸一口气,那股香,清雅中又糅合了一股淡淡的薄荷味道,让人的心瞬间归为沉静,彷佛置身于云层之中。
嗒,嗒,嗒。耳边,越来越清晰的脚步声在逼近她,女人猛地一个转头,身后黑漆漆的,依旧空无一人。心,却没来由的慌了。
女人转回头,面前不知何时出现的黑影吓得她一连倒退了数步,只是她努力维持着表面上的镇静,只因自小到大,她的身份不容许她表现出一丝一毫的慌乱。
她稳稳立住极细的鞋跟,深吸一口气,开口问面前的黑影道,“你是谁?我要找这家店的主人,请你告诉我,他在哪里?”
忽的,面前燃起了微微的光亮。借着烛火,女人这才看清是一个裹着黑色斗篷的神秘人,双手托着一根白色的蜡烛,面容则掩映在帽檐之下,瞧不大清晰。
“我就是店主,找我何事?”那个将自己裹得严严实实的怪人冷冷开口,话语中不带丝毫情绪起伏,他周身似乎散发着一股冰寒之气,痛得人发颤。
“我前几天听朋友说,你这儿收藏了很多古董、古玩,都是最上等的收藏品,我也不拐弯抹角,我想从你这买一件最好的古董送给我未来的公公,作为他今年六十大寿的贺礼。”女人将背挺得笔直,因为爸爸一直以来教导她,气势上绝对不能输人一等。
斗篷男子瞥了一眼身旁的八仙桌,随手滴了几滴烛油上去,再将蜡烛置于烛油之上,转过身,留下一句“你自己挑吧”的同时,走上了二楼的楼梯。
那楼梯显是长久未曾修葺,那个斗篷男子每往上走一步便发出“叽叽叽”的木头松动声,听得底下的女人很有几分难受。
烛火忽明忽暗,女人每隔几分钟就忍不住转头看一眼那根白色蜡烛,深怕它不知道什么时候就灭了,然后再有什么不干不净的东西骤然出现在她面前,不过好在并未发生什么可怕的事,她顺顺利利地挑选完了送给未来公公的生辰贺礼——
那是搁在书桌上的一支极细的红檀狼毫小楷毛笔。
她未来的公公,是一个在商场叱咤风云的珠宝商人,不过与其他穿金戴银,俗气至极的商人不同,他热爱历史文化,闲来无事便练习名家毛笔字贴,写得一手好字。
她从第一眼起,就选中了这支小楷笔,这样一件别致又有着悠久历史的礼物,相信一定符合她未来公公的心意。
只是,她的手刚要触上那只红檀狼毫小楷毛笔,身后就传来了一声厉喝,“莫要动那只笔!”
她惊吓之余缩回了手,转身见是裹着黑色斗篷的店主,又松了口气,指着桌上选中的物什道,“店主,我不要其他东西,就要它。”
“除了这支毛笔,我店里所有东西,任你挑选。”斗篷男子显然不肯松口。
“我不要别的,就要这支毛笔,不管多少价钱,随你开!”女人猜想他是不愿忍痛割爱,或是觉得她出不起这个价钱。
男子的态度很坚决,“我说不行便是不行。你走吧,我不做你的生意。”
“你!”女人眼中怒火升腾,“你可知......我是谁?你又可知我未来公公是谁,可知我未婚夫是谁?”
男子冷笑一声,似乎对这些并不感兴趣,随后,冷冷的下了逐客令,“请吧。”
女人从包里翻出一本杂志,“啪”一声扔在书桌上,满脸倨傲地道,“我会再来的!你有空的话,翻到这本杂志的第16页,上面有我未来公公和我未婚夫,我想,你会同意把毛笔卖给我的。”一句话说完,她便转身,风风火火地推门而出。
木门“啪”一声合上,带起一阵强劲的阴风,将书桌上的杂志“哗哗哗”翻动了一页又一页,恰巧翻到了第16页。
入目的大标题写着:父子齐名,最成功的珠宝商人白霁封与最成功的外科医生白璃。
还配着两人的照片。前者穿着黑色正装,后者则穿着一身白大褂,眼中透着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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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梅儿,菊儿,你们上前来看看,这是公子,是公子啊!”
梅儿与菊儿上前,仔细观察了一番,双双点头称是。
正在此时,竹儿怀中的婴孩忽然伸展了一下四肢,小脑袋转向魅笙所站之处,咧开嘴“咯咯”一笑,眼神纯澈而温暖。
“白璃。”魅笙忍不住动容。
那一瞬间的对视,彷佛春暖花开,天地间只剩了白璃与魅笙,再无他人。
自此,白璃依旧是白璃,而魅笙,也依然是魅笙。
第二十个年头,白璃想走出九华山,去外面的世界游历一番,便去寻竹儿放他下山。
竹儿已步入中年,容貌却依然停留在二十岁那年,岁月并未在她脸上刻下一丝一毫的痕迹,可这九华山伏妖者之职,她已担得有些累,本想交还给白璃,岂知白璃竟想离开九华山。
“竹儿?”白璃淡声开口,打断了她的思绪,“我已弱冠,也该去看看外面的世界。”
“可是公子,这九华山伏妖者之职,你不顾了吗?你知道的,我一直想将这九华山交给你,除你之外,这世间再无一人担得起。”
白璃轻摇首,“不要了,这伏妖者,你已做得极好。竹儿,我别无所求,只想带魅笙去外面的世界走一走。我不是长命之人,怕有一日突然走了,答应魅笙之事便再也不能实现了。”
“公子,”竹儿眼中有些泪意,“你今世定会长寿,百岁而终。也罢,公子你下山去吧,带魅笙一起走,随心而活。”
“竹儿,谢谢你。”
白璃转身之际,竹儿忽然很想问一句,公子是否想起了前世的记忆?
可终归,还是没有问出口。
第31章 往生(4)
两千年后。
s市,某个午后。
一个身穿白色雪纺连衣裙,肩上斜背红色coach包包,脚踩7cm细高跟又化着精致妆容的贵气女人步履匆匆地走进了一个小弄堂,低头看了一眼手机导航路线,继续向弄堂的深处走去。没走几步,导航就提示她已到达目的地,她关掉导航将手机扔进包里,这才抬头审视起朋友推荐的这家店。
那是一个古朴气息浓重的小铺子,连块匾额也没有,有些陈旧的一扇小门虚掩着,透出阴沉沉的气息。
女人鼓足勇气上前推门,尽管来之前已做足准备,她仍是倒抽了一口冷气,里面黑灯瞎火,伸手不见五指,她摸索着向前走了一步,身后的木门忽然“嘎吱”一声合上,她的心跳漏了半拍,身躯便僵着不敢移动半分。
忽有异香从四面八方飘来,女人轻吸一口气,那股香,清雅中又糅合了一股淡淡的薄荷味道,让人的心瞬间归为沉静,彷佛置身于云层之中。
嗒,嗒,嗒。耳边,越来越清晰的脚步声在逼近她,女人猛地一个转头,身后黑漆漆的,依旧空无一人。心,却没来由的慌了。
女人转回头,面前不知何时出现的黑影吓得她一连倒退了数步,只是她努力维持着表面上的镇静,只因自小到大,她的身份不容许她表现出一丝一毫的慌乱。
她稳稳立住极细的鞋跟,深吸一口气,开口问面前的黑影道,“你是谁?我要找这家店的主人,请你告诉我,他在哪里?”
忽的,面前燃起了微微的光亮。借着烛火,女人这才看清是一个裹着黑色斗篷的神秘人,双手托着一根白色的蜡烛,面容则掩映在帽檐之下,瞧不大清晰。
“我就是店主,找我何事?”那个将自己裹得严严实实的怪人冷冷开口,话语中不带丝毫情绪起伏,他周身似乎散发着一股冰寒之气,痛得人发颤。
“我前几天听朋友说,你这儿收藏了很多古董、古玩,都是最上等的收藏品,我也不拐弯抹角,我想从你这买一件最好的古董送给我未来的公公,作为他今年六十大寿的贺礼。”女人将背挺得笔直,因为爸爸一直以来教导她,气势上绝对不能输人一等。
斗篷男子瞥了一眼身旁的八仙桌,随手滴了几滴烛油上去,再将蜡烛置于烛油之上,转过身,留下一句“你自己挑吧”的同时,走上了二楼的楼梯。
那楼梯显是长久未曾修葺,那个斗篷男子每往上走一步便发出“叽叽叽”的木头松动声,听得底下的女人很有几分难受。
烛火忽明忽暗,女人每隔几分钟就忍不住转头看一眼那根白色蜡烛,深怕它不知道什么时候就灭了,然后再有什么不干不净的东西骤然出现在她面前,不过好在并未发生什么可怕的事,她顺顺利利地挑选完了送给未来公公的生辰贺礼——
那是搁在书桌上的一支极细的红檀狼毫小楷毛笔。
她未来的公公,是一个在商场叱咤风云的珠宝商人,不过与其他穿金戴银,俗气至极的商人不同,他热爱历史文化,闲来无事便练习名家毛笔字贴,写得一手好字。
她从第一眼起,就选中了这支小楷笔,这样一件别致又有着悠久历史的礼物,相信一定符合她未来公公的心意。
只是,她的手刚要触上那只红檀狼毫小楷毛笔,身后就传来了一声厉喝,“莫要动那只笔!”
她惊吓之余缩回了手,转身见是裹着黑色斗篷的店主,又松了口气,指着桌上选中的物什道,“店主,我不要其他东西,就要它。”
“除了这支毛笔,我店里所有东西,任你挑选。”斗篷男子显然不肯松口。
“我不要别的,就要这支毛笔,不管多少价钱,随你开!”女人猜想他是不愿忍痛割爱,或是觉得她出不起这个价钱。
男子的态度很坚决,“我说不行便是不行。你走吧,我不做你的生意。”
“你!”女人眼中怒火升腾,“你可知......我是谁?你又可知我未来公公是谁,可知我未婚夫是谁?”
男子冷笑一声,似乎对这些并不感兴趣,随后,冷冷的下了逐客令,“请吧。”
女人从包里翻出一本杂志,“啪”一声扔在书桌上,满脸倨傲地道,“我会再来的!你有空的话,翻到这本杂志的第16页,上面有我未来公公和我未婚夫,我想,你会同意把毛笔卖给我的。”一句话说完,她便转身,风风火火地推门而出。
木门“啪”一声合上,带起一阵强劲的阴风,将书桌上的杂志“哗哗哗”翻动了一页又一页,恰巧翻到了第16页。
入目的大标题写着:父子齐名,最成功的珠宝商人白霁封与最成功的外科医生白璃。
还配着两人的照片。前者穿着黑色正装,后者则穿着一身白大褂,眼中透着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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