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之傻白甜的春天 作者:辰尧
分卷阅读85
看了便想要亲近。
“是。”邱白晨说道,他对着外人仍旧是一副优雅的样子,脸上带着得体的笑容,一分不多一分不少。
“邱老师快进来,小姐和朋友出去玩儿了,很快就会回来,你先坐下吃点水果。”保姆将邱白晨迎进去,让他坐下来,茶几上有切好了的水果,邱白晨象征性地吃了一口,在沙发上面坐了一会儿,就听到门铃声。
“李阿姨,我回来啦。”进来的是一个看起来十三四岁的女孩子,头发刚到肩膀,披了下来,小小的一张脸长得很精致。她进来,看到邱白晨,微微低下头掩饰下自己的激动。
这个就是邱白晨的学生,这家里的小女儿,林龄,今年上初二,还是个小女孩儿,因为几个应聘的老师里数邱白晨最为年轻帅气,所以选了他。
现代人仍旧有练字修身养性的习惯,林龄的字写得好看,娟秀内敛,她以前也学过硬笔书法,不过拿起毛笔之后就不是那回事了。
邱白晨回忆着自己学毛笔字的时候,那时候他们还只能用毛笔写字,手腕高悬,写字是一件非常费力的事情。他指导着林龄学习笔画,在做老师的时候,脸上也没有之前的笑容,十分严厉,弄得小姑娘几次都不想学了。
但是她看到邱白晨写的字非常好看,有一种古人的旷达的味道在里面,平日里邱白晨也表现出一股古代公子的味道,让林龄十分着迷,舍不得让他走,还让她爸爸给邱白晨再加一点工资,让李阿姨做好吃的给他吃。
林家很有钱,平日里吃的穿的用的都价值不菲,而林龄从小在这种环境中长大,对于金钱的概念很弱。她不会小气,内心里的纠结都是小女生的心思,很单纯。
林家一共四口人,林家父母,都在外面做生意,每天都要很晚回来,那时候邱白晨都走了,所以来了一个多月,邱白晨也只见过林龄的父亲一面。
林龄还有一个哥哥,比邱白晨小一岁,叫林放,不过林龄提起他的时候,总是欲言又止的,对这个哥哥的态度很奇怪。
邱白晨是外人,也不好打听太多,他每日就是教林龄,拿钱,他把现在住的房子改造了一下,那些剩下的花灯都挂起来做装饰,买了一个大书架,放了很多书,每天除了给林龄上课就是看书,不仅要了解生活常识,还要了解以前发生的事情。
这里的历史里,并没有大楚的存在,不过有些故事,和大楚发生的事情也差不多。邱白晨知道自己总不能一辈子都靠给林龄补习活着,小姑娘学得很快,顶多两年就能学成了,到时他仍旧要去找别的事做。
现在也有很多培训教育机构招人,他也看了看,准备挑一个觉得好的去应聘。
不过,邱白晨还没有找到全职的工作,就在林家见到了林龄的哥哥,林放。林放看到邱白晨,脸色就变了。而邱白晨也想起来为什么林放这个名字这么熟悉,这个人,就是撞了他的那个。
邱白晨看着林放,林放也看着他,两人面面相觑,不知道是说,冥冥之中自有定数,还是真有缘啊。
“你好了?”林放过了好一会儿,开口问道,差点咬了舌头。
“哥。”林龄看到林放和邱白晨之间的气氛尴尬,就开口叫了一声,试图缓和一下,邱白晨意识到了她的目的,就勉强笑笑。
“已经好了。”他说道,其实他除了骨折之外伤得并不严重,也没留下什么严重的后遗症,所以对于车祸这件事,邱白晨的心情一直很平静。
林放父母都经商,是本市有名的商人,但他从小就叛逆,高中的时候不爱学习,和一群狐朋狗友混,搞了一个乐队。大学的时候他文化课太低,就学了音乐,学校倒是还不错。大学的时候,一起学音乐志同道合的朋友更多了,原来的乐队散了伙,林放就又和人组了一个,他是主唱。因为他唱歌确实不错,后来就被本市有名的音乐工作室挖去,推他出来做歌手,出专辑,并且要求他和过去的那些狐朋狗友尽量少见面,免得出了麻烦。
撞邱白晨的,是林放朋友的车,是林放开的。那天林放觉得难受,就和朋友借了车回去,结果路上一阵头晕,就撞了刚好路过的邱白晨。因为他还算是个小明星,害怕会被曝光出来,影响他的名声,所以就一直只是给钱,没出面见邱白晨。
而邱白晨之所以能认出他,是因为他看过林放的身份证复印件,这个只有他和林放的律师见过。
林放看到邱白晨就有点怂,心虚,他虽然一直都在外面混,他们的圈子乱的很,但是他后面还有林家父母两座大佛,旁人不敢多惹他。他醉心于音乐,喝喝酒泡泡吧,不会乱搞。再说他长得比邱白晨还要矮一些,身材也瘦弱,脸长得倒是好看,一副好欺负的样子。
“邱老师,你和我哥认识啊。”林龄看他们气氛实在是太尴尬了,邱白晨还行,挺淡定的,但他哥脸色特别不好。林龄虽然从小就听着父母长辈们念叨着他哥是如何的不听话,但是作为妹妹,总还是要护着他的。
“嗯,认识。”邱白晨说道,看着林放笑了笑。林放咬咬嘴唇,嗫喏半天也没说出来话,心虚的要命。
“邱老师,要么咱们接着上课吧,哥,你去收拾下换件衣服。”林龄实在是不想要看着她哥这个样子,就狠下心来说道。
然而林放并不领妹妹的情,也没有按照她说的赶快走,以避免尴尬,反而看着邱白晨半天说了句话。
“要么,今天我请你吃饭吧。”林放愣愣看了邱白晨半天,不知道哪根筋搭错了,突然说道。他以前和朋友们厮混,因为他钱多,所以花钱也是他多,请客吃饭是常事。而后来签了公司之后,就是被经纪人管着,讨好人家的方式无非也就是请请客买买礼物。
林放的经纪人对林放的总结就是,智商不算高,情商更低,不知道他是怎么活到这么大的,优点只有唱歌好听,长得人模人样的,装稳重的时候还是能迷倒一片粉丝的。还有一点好处,也就是这点决定了公司要留下林放,就是他还是蛮听话的,一般不会惹祸,好管。
林放能够想到的讨好人的方式,就是请人吃饭,于是在心虚面对着邱白晨的时候,也就下意识地说了这么一句。林龄忍不住想要捂脸,她哥怎么这么笨啊,她都看不下去了,邱白晨会是什么反应?
“行。”邱白晨看着林放,他心中没有对林放有什么恨意,甚至觉得他很是有意思,所以在林放蠢蠢地说出这句话之后,欣然应允。
“哥,邱老师,我也想去。”林龄怎么想,都觉得让林放单独面对邱白晨不是一个很好的选择,所以她就只能勉为其难地去插一脚过去,看着点她哥,省得她哥犯蠢。
“你在家写字,今天写十篇,不合格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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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便想要亲近。
“是。”邱白晨说道,他对着外人仍旧是一副优雅的样子,脸上带着得体的笑容,一分不多一分不少。
“邱老师快进来,小姐和朋友出去玩儿了,很快就会回来,你先坐下吃点水果。”保姆将邱白晨迎进去,让他坐下来,茶几上有切好了的水果,邱白晨象征性地吃了一口,在沙发上面坐了一会儿,就听到门铃声。
“李阿姨,我回来啦。”进来的是一个看起来十三四岁的女孩子,头发刚到肩膀,披了下来,小小的一张脸长得很精致。她进来,看到邱白晨,微微低下头掩饰下自己的激动。
这个就是邱白晨的学生,这家里的小女儿,林龄,今年上初二,还是个小女孩儿,因为几个应聘的老师里数邱白晨最为年轻帅气,所以选了他。
现代人仍旧有练字修身养性的习惯,林龄的字写得好看,娟秀内敛,她以前也学过硬笔书法,不过拿起毛笔之后就不是那回事了。
邱白晨回忆着自己学毛笔字的时候,那时候他们还只能用毛笔写字,手腕高悬,写字是一件非常费力的事情。他指导着林龄学习笔画,在做老师的时候,脸上也没有之前的笑容,十分严厉,弄得小姑娘几次都不想学了。
但是她看到邱白晨写的字非常好看,有一种古人的旷达的味道在里面,平日里邱白晨也表现出一股古代公子的味道,让林龄十分着迷,舍不得让他走,还让她爸爸给邱白晨再加一点工资,让李阿姨做好吃的给他吃。
林家很有钱,平日里吃的穿的用的都价值不菲,而林龄从小在这种环境中长大,对于金钱的概念很弱。她不会小气,内心里的纠结都是小女生的心思,很单纯。
林家一共四口人,林家父母,都在外面做生意,每天都要很晚回来,那时候邱白晨都走了,所以来了一个多月,邱白晨也只见过林龄的父亲一面。
林龄还有一个哥哥,比邱白晨小一岁,叫林放,不过林龄提起他的时候,总是欲言又止的,对这个哥哥的态度很奇怪。
邱白晨是外人,也不好打听太多,他每日就是教林龄,拿钱,他把现在住的房子改造了一下,那些剩下的花灯都挂起来做装饰,买了一个大书架,放了很多书,每天除了给林龄上课就是看书,不仅要了解生活常识,还要了解以前发生的事情。
这里的历史里,并没有大楚的存在,不过有些故事,和大楚发生的事情也差不多。邱白晨知道自己总不能一辈子都靠给林龄补习活着,小姑娘学得很快,顶多两年就能学成了,到时他仍旧要去找别的事做。
现在也有很多培训教育机构招人,他也看了看,准备挑一个觉得好的去应聘。
不过,邱白晨还没有找到全职的工作,就在林家见到了林龄的哥哥,林放。林放看到邱白晨,脸色就变了。而邱白晨也想起来为什么林放这个名字这么熟悉,这个人,就是撞了他的那个。
邱白晨看着林放,林放也看着他,两人面面相觑,不知道是说,冥冥之中自有定数,还是真有缘啊。
“你好了?”林放过了好一会儿,开口问道,差点咬了舌头。
“哥。”林龄看到林放和邱白晨之间的气氛尴尬,就开口叫了一声,试图缓和一下,邱白晨意识到了她的目的,就勉强笑笑。
“已经好了。”他说道,其实他除了骨折之外伤得并不严重,也没留下什么严重的后遗症,所以对于车祸这件事,邱白晨的心情一直很平静。
林放父母都经商,是本市有名的商人,但他从小就叛逆,高中的时候不爱学习,和一群狐朋狗友混,搞了一个乐队。大学的时候他文化课太低,就学了音乐,学校倒是还不错。大学的时候,一起学音乐志同道合的朋友更多了,原来的乐队散了伙,林放就又和人组了一个,他是主唱。因为他唱歌确实不错,后来就被本市有名的音乐工作室挖去,推他出来做歌手,出专辑,并且要求他和过去的那些狐朋狗友尽量少见面,免得出了麻烦。
撞邱白晨的,是林放朋友的车,是林放开的。那天林放觉得难受,就和朋友借了车回去,结果路上一阵头晕,就撞了刚好路过的邱白晨。因为他还算是个小明星,害怕会被曝光出来,影响他的名声,所以就一直只是给钱,没出面见邱白晨。
而邱白晨之所以能认出他,是因为他看过林放的身份证复印件,这个只有他和林放的律师见过。
林放看到邱白晨就有点怂,心虚,他虽然一直都在外面混,他们的圈子乱的很,但是他后面还有林家父母两座大佛,旁人不敢多惹他。他醉心于音乐,喝喝酒泡泡吧,不会乱搞。再说他长得比邱白晨还要矮一些,身材也瘦弱,脸长得倒是好看,一副好欺负的样子。
“邱老师,你和我哥认识啊。”林龄看他们气氛实在是太尴尬了,邱白晨还行,挺淡定的,但他哥脸色特别不好。林龄虽然从小就听着父母长辈们念叨着他哥是如何的不听话,但是作为妹妹,总还是要护着他的。
“嗯,认识。”邱白晨说道,看着林放笑了笑。林放咬咬嘴唇,嗫喏半天也没说出来话,心虚的要命。
“邱老师,要么咱们接着上课吧,哥,你去收拾下换件衣服。”林龄实在是不想要看着她哥这个样子,就狠下心来说道。
然而林放并不领妹妹的情,也没有按照她说的赶快走,以避免尴尬,反而看着邱白晨半天说了句话。
“要么,今天我请你吃饭吧。”林放愣愣看了邱白晨半天,不知道哪根筋搭错了,突然说道。他以前和朋友们厮混,因为他钱多,所以花钱也是他多,请客吃饭是常事。而后来签了公司之后,就是被经纪人管着,讨好人家的方式无非也就是请请客买买礼物。
林放的经纪人对林放的总结就是,智商不算高,情商更低,不知道他是怎么活到这么大的,优点只有唱歌好听,长得人模人样的,装稳重的时候还是能迷倒一片粉丝的。还有一点好处,也就是这点决定了公司要留下林放,就是他还是蛮听话的,一般不会惹祸,好管。
林放能够想到的讨好人的方式,就是请人吃饭,于是在心虚面对着邱白晨的时候,也就下意识地说了这么一句。林龄忍不住想要捂脸,她哥怎么这么笨啊,她都看不下去了,邱白晨会是什么反应?
“行。”邱白晨看着林放,他心中没有对林放有什么恨意,甚至觉得他很是有意思,所以在林放蠢蠢地说出这句话之后,欣然应允。
“哥,邱老师,我也想去。”林龄怎么想,都觉得让林放单独面对邱白晨不是一个很好的选择,所以她就只能勉为其难地去插一脚过去,看着点她哥,省得她哥犯蠢。
“你在家写字,今天写十篇,不合格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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