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机抵达中国的时候,路初的手机已经给她推送了好几条关于她的新闻:电竞混血小王子Night疑似恋情曝光;昔日陆氏集团少总情人竟又傍上安家私生子;辟谣!抄袭画家之女夏怡早在两年前意外葬身法国……
    如此等等。
    路初一脸平静地看着这些推送,一条一条点进去,发现都已经无法加载。
    她嘴角勾起一个嘲讽的弧度,有人在替她整理善后,她何其幸运?这么大的排面,看起来好像是什么大牌明星,实际上不过是个见不得光的孤女。
    路初戴上墨镜,拉着行李出了机场安检,幸好她回国的动作够快,媒体大概都以为她还在英国,没有人知道她的行程,此时机场也没有记者围堵。
    意外的是,路初在值机厅遇到一个熟人——向天歌,她大概是终于要被向父送到国外,此时在等待安检。
    路初带着大款的墨镜,遮住了半张脸,她心想应该不会被认出来,也没打算跟向天歌打招呼,径直就往外走。
    向天歌却居然远远地认出了她,几步追上去拉住她的手臂,“路初?”
    路初只好转过身,露出一脸恰到好处的惊讶,随即笑着寒暄道:“向小姐?真巧,你要赶飞机吗?那就不耽误你了……”
    “我不赶。”向天歌打断她,“聊聊吧?”
    机场内的Starbucks里,两个漂亮的女人面对面坐着,气氛诡异。
    路初没有取下墨镜,隔着灰色镜片观察着向天歌,经历了一次事故,她似乎变了很多,身上那股娇纵自傲的气质淡了不少,看向路初的眼神居然也没有敌意。
    “你上热搜了,”向天歌率先开口,“一开始我很激动,立刻买通了几个大V宣扬你就是夏怡的事。”
    路初脑海里冒出一个黑人问号脸,她这还什么都没问呢,向天歌就不打自招了?这是什么新的计谋吗?
    向天歌似乎也不需要她的回应,自顾自地继续说:“可是不出半小时,那些大V的号就全被封了,你的热搜也不见了,我想花钱买,可是买一条就被撤一条……所有跟你相关的新闻,一出现就被网站删除了……”
    她自言自语似的,忽而发出一声冷笑,自嘲道:“我才发现,我想要对付你,压根是自不量力。陆氏、安氏、顾家……还有那个画家……路初,我确实小看了你的手段……”
    路初陷入了沉思……她的手段,嗯?她的手段是什么?赶紧想想,说不定以后还能出一本《傍上豪门攻略》,可以卖钱呢?
    向天歌仍在自说自话:“有时候我很嫉妒你,有这么多人护着你,甚至就连陆时……你知道吗?我是真的爱过他,可是他将我的真心踩在脚下,还有那个该死的程敬安,竟然戏弄我、利用我的感情!”
    说起这些,向天歌的语气居然一点也不激动,只有一种悲凉感,还掺杂着隐约的恨意。
    路初没有什么共情的能力,她估摸着尉迟暮该在机场外等急了,端起桌上的咖啡准备一饮而尽。
    然而向天歌突然抬起眼皮盯住了她,嘲讽的眼神仿佛抓住了她的什么把柄似的,然后她缓缓开口:“但是我至少真正爱过,可是路初,”她顿了顿,“你呢?你爱过陆时吗?或者说,你爱过他们任何一个人吗?”
    路初端起咖啡的动作停住了,隔着墨镜看不清她的神情,却见她缓缓扬起了唇角,“如果真爱最后都像你这样悲哀,那么我不爱,又有什么问题?”
    向天歌走了,没有把咖啡泼在路初身上,也没有甩她一巴掌,只是静静地离开了。
    而路初却坐在那个位置上,久久没有动作,直到最后她放下杯子起身离开,那杯咖啡她终究还是一口没喝。
    机场外的尉迟暮确实等了挺久,见路初出来,他急忙几步赶上去接过她的行李。
    “怎么不接电话,还以为你出事了。”
    路初拿起手机一看,果然好几通未接通话,她抱歉地笑了笑,“手机静音呢。”
    尉迟暮自然是不忍心怪她的,摸了摸她的发顶,先为她拉开车门道:“上车吧。”
    车上了路,尉迟暮才开口问她:“你的航班不是没晚点吗,怎么这么久才出来?”
    路初侧头看他,笑着问:“怎么?尉大画家等久了,有小脾气了?”
    尉迟暮知道她在逗他,于是目视前方一本正经道:“当然,你知道我的时间多值钱吗?”说完他轻轻叹了口气,拿她没办法似地说:“我是担心你。”
    路初笑得更开心了,“我知道我知道!”她手肘支在车门上托着下巴,往车外看去,“我只是在机场遇到了一个熟人,就聊了一会。”
    尉迟暮从后视镜里看出她面有倦色,便不再问下去,温柔地说:“累了吧?可以睡一会。”
    路初眼皮一阖一阖的,轻声道:“嗯,是累了。”说完她就闭上了眼。
    一觉醒来,路初发现自己居然还在副驾驶上,只是车已经停了。
    “你醒了。”尉迟暮似乎一直在看着她,她一睁眼就被发现了。
    “嗯……”路初打了个哈欠,揉了揉眼睛,还有点懵,“到了怎么不叫我?”大概是刚睡醒,她声音糯糯的,颇有些可爱。
    尉迟暮脸上便带了点笑意,眼里的宠溺藏都藏不住,“看你睡得香,不忍心叫醒你。也没到多久,下车吧,回去接着睡。”
    两人刚进门,路初的肚子就不争气地响了两声,她摸了摸肚子,尴尬地笑了两声。
    尉迟暮忍俊不禁,“饿了?”他直接往厨房走,“去沙发上坐着等一会吧。”
    真是贴心小棉袄啊,路初在心里感叹。
    尉迟暮做了一盘意面,路初是真的饿了,吃得狼吞虎咽,十分钟就光盘了。
    这一次她主动提出洗碗,其实就是把盘子放进洗碗机,谁知道刚准备放进去,灯突然灭了,整个屋子陷入一片黑暗。
    尉迟暮试了几个开关,都没反应,“应该是停电了,最近这边在维修电线。”他走到路初身边,拿过她手里的盘子,“我来洗,你去坐着,一会我找找家里有没有手电筒和蜡烛。”
    路初把手伸到水龙头下面冲了一下,站着没动,“我就在这等你。”
    其实屋子里不是很黑,因为采光很好,月光洒进来,人的视线适应之后就能看清个大概了。
    路初的目光落在尉迟暮洗盘子的手上,那是黑暗中的一抹盈白,月光下更显得骨节分明,这样一双手,在为她洗盘子呢。
    尉迟暮把盘子放好,正想甩两下手上的水,路初就扯了两张餐巾纸将他的手握住,她用纸将他的手仔仔细细擦干净,专注的神情犹如在对待一件艺术品。
    “好了。”路初把半湿的纸揉成一团扔进垃圾篓,一抬头,就看见尉迟暮目不转睛地看着她,他目光沉沉的,眼里似乎有暗涌。
    路初莫名其妙咽了一口唾沫,她脑子还没反应过来,身体先向后退了一小步,“怎、怎么了?”
    “怎么办?”尉迟暮扶住她的后肩,扬起一抹温柔的笑,他放低了声线,故意蛊惑人心似的,“想吻你了。”
    话音一落,他就俯下了头,双唇目标明确地落在了路初柔软的唇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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