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冷的月色笼罩了大地半夜,十日残留的炎热已然褪去不少,虽然还算不上凉爽怡人,但比起白昼时的酷热,已经舒服太多了。
    篝火熊熊燃烧,一只剥皮洗净的巨大熊腿正架在火焰上炙烤,随着缓缓溢出的油脂,浓郁的肉香味逐渐散发出来。
    林知难坐在一块平坦大石上,注视着不远处的篝火,鼻梁上的眼镜映着跳跃的火光。
    风知悦坐在他身旁,微笑道:“林公子稍微等一会儿,这角罴最细嫩的肉就是后腿了,不过我也没尝过,只有鹿老吃过角罴,让他来烤应该不成问题。”
    “整只熊都要烤吗?”林知难随口问道。
    远处还可以看到几处燃烧的篝火,而被扒了皮、分成数块、清洗干净的角罴尸体,也架在了各个火堆上。
    风知悦轻轻点头,说道:“现在是晚上还好,等到白天的时候,天一热,这熊的尸体很快就腐烂发臭了,只能烤熟了晒成肉干,所以我们也就只有刚烤的时候能吃到新鲜的肉食。”
    林知难恍然。
    也是,这么热的天气,尸体根本保存不了多久,只能晒成肉干,不然这么大一只熊就只能浪费了。
    他倒是有心想造个冰柜出来,但这种部落时代的条件,别说造冰柜了,就算是制冰都不知道上哪里找硝石,有捣鼓这些玩意的精力,还不如专心完成研究所的工作。
    要是没有研究所的话,他倒是可以利用地球上学的数理化知识,在洪荒玩玩种田游戏,但有研究所这种后盾,还整那些玩意就太浪费时间了。
    而且,这可是洪荒世界,就算他造出了航空母舰,也扛不住人家仙神的一弹指。
    真正靠谱的发展方向,还是要借助研究所给他的工作权限,尽快展开研究工作,通过升职考核,获得更多权限,才能在这个残酷的世界立足。
    活下去,才是最关键的。
    “那是什么调料?”
    林知难忽然发现,在篝火旁转动熊腿肉的鹿老,时不时会往肉上撒一些淡青色的粉末。
    “那是解腥草的粉末。”风知悦解释道:“有些妖兽的肉质虽然鲜美,但腥味却很重,这解腥草就可以发挥作用了,不仅能去腥,还能代替盐巴。”
    “这附近都是荒山吧?也没见到有什么花草。”林知难说道。
    “解腥草是部落里种植的,也就是下面的山谷深处,有天然的云雾和山阴庇护,土地才没有完全干旱,这也是云谷部落这个名字的由来。”
    风知悦叹了口气,说道:“十日齐出以来,虽然其他花草树木大多都枯死了,但解腥草生命力顽强,又喜干旱,所以还存活着不少,部落里就种了很多,经常用来调味,我们离开部落的时候,族人们也送了我们不少解腥草。”
    “你们为什么要离开部落?”林知难随口问道:“被赶出来的吗?”
    “不是。”风知悦摇摇头,沉默了一下,说道:“是我们自己要离开部落的。”
    林知难讶异地瞥了她一眼。
    “云谷部落就坐落在这座山下的山谷内,本来生活是很富足的。”
    风知悦叹了口气,说道:“但自从四年前,天上多了十个太阳之后,部落的生活就变得非常艰难了。
    “山谷外的土地不用说,几乎彻底荒芜,就连谷内的土地也越来越难耕种了,就算有云雾和山阴庇护,稞果树也近乎死绝,以前的那些谷物果树都没法再生长了,只有一种叫做‘旱粟’的耐旱谷物还能继续耕种,才勉强让部落生息下去。”
    风知悦说到这里,不由得叹道:“而且,这旱粟的种子,还是四年前有一位炼气士大人亲自送来的,不然还会有更多的族人饿死。”
    林知难暗自思忖,看来这洪荒人族的炼气士,也不是那种孤身走长生,自视超凡脱俗的冷漠修真之士。
    “不过,旱粟虽然能存活,但收成也不多,仅凭那么点粮食,根本养不活部落里那么多族人。”
    风知悦缓缓摇头,说道:“就算族内的勇士们冒险去百兽林打猎,日子也过得极其拮据,而且对付妖兽何等凶险?时不时有族人死于妖兽的利爪之下,还有更多的族人因此而残废,只能依靠部落的照顾,反而成了新的负担。”
    林知难忽然明白了,轻声道:“所以,你们这些离开部落的族人,是为了给部落减轻负担?”
    “这里的每一个人,对部落都有很深的感情,在族内有自己的亲人、朋友、孩子……”
    风知悦神色微惘,说道:“但留在部落里,我们只会成为负担,分走其他族人的口粮,而部落不可能赶走任何一个有贡献的族人,无法抛弃我们,也不允许我们继续冒险,所以我们也只能主动离开了。”
    林知难听了,不禁问道:“你们都有练体或者炼气,还能捕猎妖兽,留在部落的作用不是更大吗?”
    风知悦却是摇了摇头,说道:“林公子,捕猎妖兽是很难的。
    “我父亲说过,妖兽就是妖族圈养的口粮,大多数都集中在百兽林深处,只有极少数妖兽会出现在外围,而且大多是成群结队,落单的多是人面猿那种比较狡猾凶残的。
    “面对成群的妖兽,我们逃都来不及,更别说捕猎了,而人面猿那种极为凶残的,反而还会猎杀我们。”
    她顿了顿,说道:“比如今天这种的情况,如果没有林公子您提醒,恐怕那狡诈的人面猿就会先偷袭杀死鹿老,我们其他人更不是它的对手,只会被它逐一猎杀,或许一个都活不下来。”
    林知难若有所思地轻轻点头。
    那人面猿就是认为他可以识破它,所以才先偷袭杀他,如果没有他提醒,自然是先杀最强的鹿老了。
    以其凶残程度,杀光这十余人并不难。
    这就是洪荒。
    人族太弱小了,哪怕是捕猎妖族视为口粮的妖兽,也是危险重重,与地球上的猎人完全不是一回事。
    “说起来,鹿老本来是族中第一高手,完全不用离开部落的,但也是为了我,才非要跟过来。”
    风知悦摇头道:“但即便我们有鹿老这样的高手,在林公子来之前,我们也极难猎到妖兽,十天半个月能有一次成功就算可喜可贺了。”
    林知难沉吟了一下,说道:“你们一共才十四个人吧?仅仅十四人的口粮,对一个部落能有多少影响?”
    一个部落的人数再少,起码也有上百人吧,十余人的口粮影响应该不算很大,也就其他人口粮减少一成而已。
    “不是十四个。”
    风知悦沉默了一下,说道:“我们离开部落这一年来,已经死了四十二人了……”
    林知难现在懂了。
    这些离开云谷部落的族人,都是因为残疾成了部落的负担,为了减轻部落的压力,所以主动出来自生自灭的。
    简单来说,就是出来找死的。
    “那你呢?”
    林知难忽然看着风知悦,说道:“他们叫你小姐,你是云谷部落的重要人物吧?”
    “我只是个瞎子而已,哪里算什么重要人物。”风知悦自嘲一笑。
    沉默了半晌,她才说道:“当年云谷部落收留了我爹,我外公身为当时的族长,不仅把我娘嫁给他,还传位给他,但四年前,我爹却忽然抛下部落离开了……”
    她低声道:“我知道,族人们对我爹也很不满,只是没牵连到我而已,我愧对他们,又是个瞎子,留下来也只是浪费口粮,还不如主动离开。”
    林知难看了她一眼。
    这个盲眼的少女,成熟得不像是十五六岁,难怪能成为首领。
    风知悦深吸一口气,展颜露出一丝歉意的笑容,说道:“林公子,抱歉,给你说了这么多不开心的事,这些话我真的憋很久了,谢谢你。”
    林知难没说什么,只是沉吟少许,问道:“你们愿意回部落吗?我可以跟你们一起回去。”
    云谷部落里显然有更多高手,如果由他带队猎杀妖兽的话,无疑会更安全,也就不用担心太多了。
    风知悦沉默了一下,摇头道:“如果是以前,我肯定会带您回去,但当初我带走族中三分之一的伤残之后,部落光靠旱粟也足以养活族人,族内为了减少伤亡,也决定只努力耕种,已经不再打猎了。”
    “好吧,那就算了。”林知难轻轻点头,也不再强求。
    他知道,猎杀妖兽这种事情太危险了。
    今天看似容易,但实际上也是运气,若非他看破了人面猿的藏身之处,就算有鹿老在场,也有可能全灭。
    如果他没有带电击器的话,也差点就死了。
    既然依靠耕种能吃饱,何必冒着生命危险去猎杀妖兽?
    风知悦自然不愿意让自己的族人再出事。
    “其实有鹿老在,也够了。”
    风知悦似乎也担心林知难不悦,连说道:“鹿老可是族内第一高手,若非部落现在只耕种,无需战斗,我也不会让鹿老留下来的。”
    “放心,我明白。”林知难对她微微一笑,拍了拍少女柔弱而坚强的肩膀。
    风知悦也听出了他语气中的善意和宽容,微微松了口气,不禁感激道:“林公子,谢谢您。”
    林知难没说什么,只是看着不远处的篝火。
    “听他们说,您长得很好看呢。”
    风知悦嫣然笑道:“可惜我看不见,不然真想看看您有多好看呢。”
    “随时都可以,你懂我的意思。”林知难随意道。
    “呃……我再考虑考虑吧……”风知悦讪笑道。
    “刚刚还说真想,呵,女人。”林知难瞥了她一眼。
    “咳,林公子,其实我有些讨厌男子太过英俊的……”
    风知悦咳嗽一下,双手捧着小脸,微微噘着嘴咕哝道:“我爹当初就是靠一张脸把我娘迷得非他不嫁,结果我爹抛弃她跑了……哎,我娘说越英俊的男人越喜欢骗人,让我看重内心就够了,不过我本来就看不见,倒也无所谓美丑……”
    林知难听着她嘟囔着碎碎念,不由失笑道:“巧了,我也听说越漂亮的女人越会骗人。”
    “这样吗?我娘说我也好看,林公子,你不怕我骗你吗?”风知悦难得少女心性发作,不由得笑吟吟地问道。
    “你?还凑合吧,不过无所谓,反正都没我好看。”林知难随意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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