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砰!砰!砰砰!”几声突兀的枪响划破了寂静的夜晚,却只惊起了一群麻雀四散飞起。
    这一带都没有平民,能听到枪声的人都见怪不怪地嘟囔了一声,肯定又是唐九爷在领着手下练习夜间打靶了。余大帅当年建立余家帮的时候,曾经把军队的训练机制完全复制了过来,可是这么多年过去,真正坚持和执行下来的,也仅仅是唐九所带领的那一队。
    当然,这也是因为唐九爷手头宽裕,根本不怕浪费那些子弹钱,换了其他当家的,宁肯把这些钱用来给手下买酒喝,笼络人心。
    唐九爷的手下并不多,毕竟愿意在一个女人手下讨生活的汉子没多少,基本都是年纪不大的少年郎,多是被其比汉子还要爷们的性格和手段折服,拜倒在英姿飒爽的唐九爷脚下,再也不想爬起来。就算被操练得再苦再累,只要有唐九爷一个肯定的目光,就会原地满血复活。
    更何况,这样累的操练,唐九爷一个女人都可以和他们一起做下来,而且所有项目都是佼佼者,令人望尘莫及。一群大男人比不过一个妹子,这个事实更是刺激了所有年轻人的神经。当然更多时候,他们都会忘记唐九爷是个女人的事实。实在是,这位唐九爷不管身材气势还是性格,都是个纯爷们。
    这次训练也不例外,唐晓收起了手中的步枪,跑到对面看靶子的手下已经在那边报出了环数。一个接一个都是十环,围观的所有人已经习以为常。
    唐晓看到浩子一路小跑奔来,便把手中的步枪交给身边的人,淡淡吩咐道:“你们继续训练。”
    “是!”手下轰然应声。
    在一片轰鸣的枪响声中,唐晓走到一旁寂静的树林里,才能勉强听清楚浩子在说什么。
    “九爷,这是方家那位少爷发来的消息。”浩子从怀里掏出一片小纸条,又点燃了一根火柴。
    唐晓借着那根火柴燃着的微光,迅速把那张字条看完了。
    “九爷,我们在哪里下手?”浩子搓了搓手,满脸的兴奋。这字条上把国宝专列停靠各站的所有时间都说得一清二楚,简直再贴心不过了!不过浩子还是冷静了一下,续道:“不过这个时间也要看看是不是真的,等我跟民权县的火车站确认一下。”
    唐晓却把这张字条递了过去,淡然道:“把这消息给余老大送过去吧。”
    “什么!”浩子立刻双眼圆睁,忘记了手中还燃着的火柴,差点烧到了手。他把火柴甩到地上,一边使劲用脚踩熄,一边气急败坏地问道,“九爷,怎么能把这消息给余帅送去?肯定会被别人抢先的啊!难道……你知道这消息是假的?如果是假的就更不应该送去了,肯定会有人借此攻击你的!”
    “这消息应该是真的。”唐晓的语气不露半分情绪波动,在一片黑暗的林中更是无法看到她脸上的神情。只是听她平静地吩咐道,“叫狸仔去给余府送信,我们连夜整队出发。”
    浩子虽然满腹不解,却能完美地执行唐晓的命令,这也是他能被唐晓委以重任的原因。
    等狸仔揣着那张字条朝余府而去之后,唐晓整队,所有人迅速带齐武器装备,策马朝目的地奔去。
    徐州郊外某处的庄园清晨就已经人声鼎沸,早起操练的余家帮兄弟们就算是在寒冷的冬日里个个都已经汗流浃背。
    曹三爷早已是见怪不怪,点头回应着手下的问好,叼着烟斗一路迈着方步沿着回廊走进主屋。
    这里原本是徐州一位大官的庄园,几经易手,最后到了余大帅的手中,被称为余府。这个庄园在朔里镇,离徐州不远不近,远避喧嚣,又易守难攻,周围有好几个煤矿和林场也都被余大帅收入了囊中,这个余府可以说是余威的根据地。
    所以这个宅院看起来极尽奢华,但实际上关卡众多,守卫森严。
    曹三爷名叫曹厉,是当年就追随余威的老兄弟。排行第二的唐岷山逝去之后,余威就一直为唐岷山保留着二当家的位置,没有人敢坐上去。而现今在余大帅座下,曹三爷说一不二,自是在余府有随意进出的权利。当他推开主屋的门时,就看到余威坐在主位,而他的儿子余猛正跪在地上,梗着脖子一副死不认错的模样。
    余威今年已有五十多岁,但身材魁梧,就算是穿着长衫马褂也遮挡不住布料下面纠结的肌肉块。只是随随便便地一坐,便气势十足,浑身上下都散发着一股凛然的杀气。可跪在他面前的儿子却没有继承他的半分霸气。
    余威当年去参军前就有两个儿子,但因为他远离他乡去当兵,妻子耐不住寂寞改嫁,两个儿子无人照料,先后都惨死在战乱之中,死无全尸。而现在在他面前跪着的余猛才刚刚十四岁,是余威后娶的小媳妇给他生的,也是他现在唯一的儿子。这余猛自小被溺爱着长大的,余威想打想骂都有那小媳妇阻拦,索性也就不管了。直到那女人两年前得急病死了,余威不得不接手自家儿子的教育,才惊怒地发现这个儿子早就被养废了。
    所以这两年,余威很少再出面去各地办什么事,主要都留在朔里余府教育自家这个不成器的儿子。
    可惜成效并不是很大。
    而作为手下,曹三爷自是对这样的情况再喜闻乐见不过了,余威不能出面,那就都轮到他出面了,再这样下去没两年,说不定外面就会不认余大帅,只认曹三爷!
    “哎呦!我说大哥,这大清早的,和孩子生什么气呢啊?”曹三爷语气热络地打着圆场,实际上却眼带不屑地看向跪在地上的余猛。这余猛都已经十四岁了,却娇养得跟个公子哥似的,身材细瘦,皮肤白皙。若不是五官和余威像是一个模子长出来的,曹三爷都要怀疑那个小嫂子背着余威偷人了!
    你说,这熊怎么还能生出一只兔子来?这搁谁谁不闹心啊?
    曹三爷早就看穿了余威的念头,不就是想要把自己这份基业都要留给自己儿子吗?可是那也要看这孩子是那李世民还是刘阿斗啊!早些认清楚事实好不好?若是识相一点,说不定他曹三爷还能给老余家留个香火,养着一只兔子也不费什么粮食,顶多送几筐草而已。
    不过这个念头暂时也只能自己在心里想想,半点端倪都不能显露出来,曹三爷表面上自是笑得一脸随和。
    余威被自家兄弟看了热闹,虽然心中忿恨,但也有些无可奈何。
    他也是后悔不已,早些年忙着扩张地盘,就瞧着那掠来的小媳妇长得好看,性格也懦弱不闹腾,适合放在房里暖被窝,当时也没有想太多。而后来得了儿子就更加欣喜若狂,愈发宠爱,总想着反正是他的种,长大了肯定能掰回来。结果随着时间的推移,他儿子是长大了,却丝毫没有他想要的那种性格。
    他儿子虽然长得和他很像,但融合了小媳妇那江南味道的容貌之后,就长得让人看了就忍不住捏一把的软糯,身材又是风一吹就倒的瘦弱。余威倒是恨不得把这小子索性喂成一个大胖子,也比这种弱柳扶风的身子强百倍。但没办法,自家儿子吃多了油腻就吐,折腾一阵下来反而比以前更瘦了,让余威只好放弃这个念头。
    真是可惜给他起了余猛这么勇猛的名字!
    想起来就生气,余威一手拍着明朝黄花梨太师椅的扶手,一手指着余猛就骂道:“这臭小子!癞蛤蟆还想吃天鹅肉呢!怎么就不死心呢?人家小九能看上你?”
    曹三爷一听这话就乐了,敢情这余小少爷还没放弃原来的想法啊?这可真够有趣的。
    道上都知道他们余大帅旗下的唐九爷是女的,但只要见过面的,谁不竖起大拇指夸赞一声是个好儿郎?实在是那身煞气根本不像是一个女孩儿家家能够拥有的。不过夸归夸,谁也不会对这样的唐九爷起其他心思。
    在一年多前,也不知道是谁在这余小少爷面前开了句什么玩笑话,让这余猛开了窍,天天嚷着要娶唐晓回家。
    最开始大家都当成笑话听的,也有人拿他们两人打趣。但渐渐的,余威才发觉自家儿子竟是真心的,虽然教给他所做的那些体能训练还是一个都无法达标,但却认真了许多。
    唐晓今年十八岁,比余猛大四岁。年龄差距倒真不是什么问题,而且按理说有这么强势的一个妻子,就算余猛治下不严,性格懦弱没有魄力,但笼络了唐晓,也就等于掌控了整个余家帮。余家和唐家上一辈还是过了命的交情,这样看起来,唐晓倒是余猛妻子的不二人选。
    当然,这也要先看唐晓本人是否同意。
    余家帮的兄弟们这一年来都在看戏,都以为是唐晓看不上这纤纤弱质的余小少爷。但曹三爷却觉得,若是余威有这样的意思,唐晓未必不从。毕竟那个女人的城府深不可测,如若能通过婚姻来掌控徐州一带的余家帮,她说不定真能有这样的魄力牺牲自己的终身幸福。余猛这好拿捏的性格,唐晓想要糊弄他,不跟玩似的?到时候,这余家帮真正的继承人可就要换了姓了。
    帮内也有聪明人,觉得余威不同意余猛的无理取闹,就是怕余家帮的实权旁落。
    可是曹三爷却知道些许实情。
    其实比起寄希望于让余猛短期内性格大变,成为众人服气的少主,还不如让余猛娶了唐晓。不管谁真正掌控余家帮,至少下一代的少主姓余。
    余家帮,从当年余威建立这个帮派时所取的名字上,心思就已经昭然若揭了。他想要独揽大权,不许旁人觊觎。
    而唐晓的父亲唐岷山,犯的就是余威的大忌。
    曹三爷至今记得,唐岷山其实并不是真的想要抢余威的那个位置,但相比起凡事多疑斤斤计较又喜怒不定的余威,性格光明磊落又毫无架子的唐岷山几乎不用刻意,身边就自然而然地聚集了许多手下。
    最后唐岷山是否真的如余威所说,是救他而死的,曹三爷就不清楚了。他只知道,为了安抚唐岷山的手下,这个帮内的二当家永远为唐岷山所留,唐晓也变成了帮中九爷,成为了余威最宠爱的后辈。
    曹三爷有时不免也会猜测着,若唐晓当真是男孩儿,说不定都不会顺利长大成人。容人之量什么的,余威的人生守则中八成就没有这四个字。唐岷山若真是余威所杀,后者碍于言论才把唐晓抚养长大,那么说什么都不可能让唐晓进余家的门。
    脑中飞快地闪过这些念头,曹三爷人畜无害地笑得越发灿烂,笑眯眯地对余猛说道:“我说小猛啊,你到底是看上小九哪里了啊?”
    这一点余威也很好奇,但问了余猛好几次,这小子都憋红了脸一句话不说。余威心底里还怀疑过,那唐晓说不定暗地里勾引过他儿子,不过又想想唐晓那虽然长相俏丽但平板无奇的身材,余威也就打消了这个念头。而且他也亲眼见到过或者听手下汇报过唐晓与自家儿子碰面的情况,无一不是唐晓简单利落地跟余猛问好,而后者面红耳赤磕磕巴巴地回话,简直丢尽了老余家的脸!
    余猛这回还是不太想说,垂着头一言不发。
    余威却是气笑了,也不再理自家儿子,朝曹三爷笑骂道:“好你个曹三,交代你的事情都半年多了,怎么还没个信儿?把老子的话当耳旁风了?”
    曹三爷愣了一下,才反应过来余威说的是什么意思,陪着笑解释道:“大哥你可真会给我派活计,给小九找婆家是那么好找的吗?小九再怎么刚强,也是个女孩子家家,这对方家里什么条件,有田几顷,有屋几间,公婆都是怎么样品性的人……我要好好选,才不能对不起唐二哥,你说是不是?”他嘴上说得倒是真心实意,像是多为唐晓着想似的,实际上心里却是叫苦不迭。
    半年前余威就吩咐他要给唐晓找个人嫁出去,早点断了他儿子的念想。只是这说得容易,他曹三爷多大脸才能办成此事啊?且不说唐晓她本人愿不愿意,这帮里的众人一听说要娶那个杀神唐九,一个个躲得跟耗子似的。适龄没结婚的,在这半年里都迅速地胡乱找了个娘子,生怕晚一步就被指婚了。
    切,也不照镜子看看自己那德行,唐晓能看上你们就怪了!
    曹三爷给唐晓找婆家的事情并不是私下的,而是半公开的。余猛早就听到了些许流言蜚语,还以为只是曹三爷闲得没事当媒婆,心中还颇幽怨了一番。此时见父亲亲口提起,余猛就立刻抬起了头,一双眼瞳都红了起来。
    “父亲!你明知道我心悦九哥!”余猛尖锐地抗议着,简直不敢相信自家父亲居然这样拆散他们!
    听听,都口口声声称九哥,也不是九姐,这余威养的儿子性向真的没问题吗?曹三爷事不关己地腹诽着。
    若是换了其他事情,余威恐怕还挺高兴自家儿子居然还鼓起勇气反驳他了。但此时这个不争气的儿子气红了眼睛,别说半点气势全无,那双红眼睛配上那白皙的肤色,更像是一只白兔子了。
    本来入了冬着过一次凉,余威的风寒还没有好利索,这下又被儿子气得直咳嗽。
    曹三爷连忙招呼下人来端茶送水,而余威则拉着他的手道:“曹三,小九送来的情报,我让胡四去处理了,你现在的任务,就是赶紧筛选人,务必要把小九迅速嫁出去!”
    在余猛接连不断的抗议声中,曹三爷笑吟吟地点了点头,可心中却一片冰冷。
    他就是听闻唐晓的手下连夜送来了一份情报,自然也知道这情报是关于什么的,虽然那辆国宝列车余威与那方家收了礼做了约定,但只要余大帅自己不出面,可做的手脚还是很多的。
    这个肥差,余威不给他去做,反而去给了那只会拍马屁说好话的胡四……
    曹三爷的心中如同开水般翻滚了一番,又被强压了下去,只留下几个气泡,在水面下不断地沸腾着,久久不散。
    陇海线一带都是一望无际的平原,毫无起伏,所以此处盗匪与太行山一带的山匪不同,劫道需要强有力的军火支援。
    不过铁路两边连绵不绝的林场却是天然的屏障,如若有人马藏在林间深处,很难事先预警。
    唐晓挑好的埋伏地点是过了开封市没多远的柳河镇。这里林场的树林要比其他沿路乡镇的树龄长,树木高耸入云,离铁路两边的距离又近,遮天蔽日。再加之今日又是个阴天,视线不好,利于伏击。
    她连夜带队前往,提前勘察了地形,安排属下在各处布下了陷阱。天刚亮的时候,却发现有熟人来了。
    胡四爷在余家帮内,是并不怎么得人心的当家,因为胡四爷最会的就是拍马屁逢迎余大帅,做事的时候就喜欢抢功。譬如现在,唐晓做好的所有准备工作,胡四就来趁热乎吃现成的了。
    在看到胡四爷骑着一匹棕鬃马溜溜达达地带着队过来时,唐晓身边的浩子就怒发冲冠地要上前理论了。唐晓却横着手臂阻止了他,俊美的脸容上挂着冰冷的寒霜。
    “哎呦喂!瞧瞧瞧瞧!这不是小九吗?怎么这么巧,在这儿还遇到了啊!”隔着还很远,胡四阴阳怪气的声音就已经传来,听着就让人心里犯恶心。
    胡四爷长得瘦小,贼眉鼠眼,让人天生就对他无法产生好感。但这么多年过去,却让人不得不承认这胡四爷在摆弄权柄方面有天赋。他只需要对余威忠心,余威就会重用相信他,在余家帮永远有他的一席之地。而且因为胡四爷的地位多年不倒,有些在曹三爷那里无法受到赏识的钻营之辈就会自动自发地投靠胡四爷,造成了余家帮之内的毒瘤越养越大。浩子有时候完全不了解,为什么余大帅会容忍胡四这样的人存在,他也经常会向九爷抱怨。而九爷总是回他一个高深莫测的笑意,并不多言。
    “四哥,真是好久不见,依旧丰神俊朗,令九弟佩服。”唐晓这句恭维的话说得滴水不漏,但配上她冷冰冰的表情和毫无起伏的语气,听上去更像是含沙射影的冷嘲热讽。
    胡四爷倒是也习惯了唐晓的脾气,笑眯眯地也不变脸色,直接来到她面前飞身下马,意气风发地左顾右盼道:“小九啊,忙活了一晚上了吧?这么为四哥着想,四哥真是好感动啊!”
    这就是要明目张胆地抢地盘了。唐晓眼光老辣,一眼就看中了此地,再加上她部署的暗哨、火力点、陷阱……余家帮上下谁不知道她是个中翘楚?胡四爷一来,他的手下们就毫不客气地开始换岗,这种活计他们也做得熟了,态度理所当然得让人心中怄火。
    唐晓的手下都是年轻气盛的汉子,更是禁不起这种挑衅,一个个怒目圆睁,握着手里的武器就要上前理论。
    唐晓先是做了个手势,让蠢蠢欲动的手下们冷静一下,随后冷冰冰地朝胡四一瞥,嘲讽道:“四哥想要九弟孝敬,九弟纵使心中不舍,也只能勉强割爱。只是四哥有手下,九弟一样也有。九弟这些兄弟们连夜赶路,又忙了一个通宵,九弟不给他们一个交代,恐怕也说不过去。到时这些兄弟们嘴碎,出去污了四哥的名声,影响了我们兄弟之间的感情,余老大恐怕也不会愿意看到这样的结果。”
    她的这番话说得无比圆滑,胡四听着嘴角直抽。
    说实话,他胡四还真不怕什么名声不名声的,但唐九这话说得明明白白,他若是不吐出点什么好处来,唐九以后肯定跟他没完没了,甚至闹到余大帅那边也在所不惜。再者,看着唐晓身后的那些壮硕汉子,个个满脸愤恨,估计若是不能让他们满意,他胡四恐怕会吃不了兜着走。
    权衡了一下利弊,再加上那即将到来的承载着无价之宝的专列正在臆想之中缓缓驶来,胡四也难得没有磨蹭,立刻拍板,把自己手下的两家煤矿转到唐晓名下。
    经过一番讨价还价,唐晓把带来的这些军火也都留下,换了三家煤矿,其中一个煤矿还是据勘探矿藏很丰富的一家。
    浩子等人的气愤,在唐晓与胡四讨价还价的过程中就已经被消磨得只剩下五分,其中的三分也很好地被即将接手的煤矿所安抚。理智恢复之后,也就直觉地听从唐晓的命令,把手中的武器也都与胡四的手下交割清楚。
    唐晓倒是不怕胡四出尔反尔不把煤矿交到她手上。胡四这人虽然抢功拍马屁,但还是说话算话的。否则一个反复无常的小人,在这道上是没法混的,早就被人放暗枪干掉了。当着这么多人的面说的话,就算是胡四也不敢翻脸不认人。
    唐晓带着自己的手下,行动整齐地从柳河镇撤走。浩子闷头跟在唐晓身后骑了半天马,终于忍不住赶上去低声问道:“九爷,我们就这么便宜了那胡四?”
    因为策马奔驰,唐晓的头发全都被风往后吹去,露出她光洁的额头,在她冷眼瞧过来的时候,五官越发凌厉逼人。
    浩子忘记了呼吸,屏息了片刻,才听到她淡淡开了口。
    “之前还在嫌我们傻乎乎地去当先锋往里面填人,现在有人自告奋勇挡枪,还双手捧着煤矿送上来,又不乐意了?”唐晓的声音夹杂着戏谑,倒是有了几分少年的意气风发。
    浩子这才弄懂唐晓的心思,心中仅剩的两分不甘心也化为乌有,连忙降低了速度,跟后面的弟兄们偷偷分享去了。
    唐晓也不阻止,勾唇微微一笑,目光沿着蜿蜒的火车轨道,投向了更遥远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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