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皓腕凝霜雪(2)
学校对篮球比赛不那么重视,为了不占用上课时间,比赛在中午或下午放学后举行。
高一举行完后,才轮到高二。
大部分人都没得饭可吃,中午b得晚的,还能吃完饭,再休息半个小时再打。
但真喜欢打球的,也不在乎这一顿两顿的。
仍旧采取抽签制、车轮战,一个篮球场分成三块地,分批b,节省时间。
491运气不错,第一个对上的也是文科班。
有霍遥和凌晓天两员大将坐镇,赢得毫无意外。
岑碧一早就在篮球场外围等着。
虽然她答应要给他加油,但人太多了,不单是学生,连老师也扎堆来凑热闹,高处看台更甚,她压根挤不过去。
踮着脚看完了比赛全场,仅看到霍遥几次,而且还只有脑袋。
岑碧从未如此怨过自己长得矮,只能望“遥”兴叹。
霍遥同队友满头汗地下场,旁边几人意犹未尽地谈之前的球如何如何。
仲秋时分,他只穿一件黑色短袖,戴着两只穿戴式袖子,运动k、运动鞋,岑碧第一次看他穿得这么运动型。
比起之前的沉闷,显得开朗阳光许多。
他人走在靠后的位置,很低调,但架不住脸生得好,吸引了大量女生的视线和话题。
霍遥一眼就看到探头探脑的岑碧。
不知道为什么,明明她穿的是校服,扎普通的马尾,完全与周围人融为一体,也不嚷嚷,安静得很。
但仍是人群中,最耀眼的那个。
或者说,耀的只是他的眼。
他想起高一的同桌,也是个女孩子,只短暂相处过半个月,他不记得叫什么名字了,却记得她喜欢追韩剧。
她有本封面花哨精致的手账本,用来摘抄。
其中一段台词,他看一眼,就背下来了。
跟你在一起的时光全都很耀眼,
因为天气好,
因为天气不好,
因为天气刚刚好,
每一天,都很美好。
不是因为她真的会发光,她存在于此处,你的视线落在她身上,眼中神采一瞬间亮起,才叫“耀眼”。
她笑时扬起的唇角、眼尾、眉梢,都像沾了光点。
霍遥以前没喜欢过女孩,不懂,反而觉得矫情,此刻,看到岑碧,觉得就是她了。
*
凌晓天顺着霍遥的步子,也就看到了岑碧,见她一个人,还觉得奇怪:“郭存嘉呢?”
“给你们打了饭,她在守着,快去吧,等下食堂就关门了。”
“够义气!”带着余音跑走了。
跑得太急,差点被一个台阶给绊到。
岑碧“噗嗤”一笑。
凌晓天才跑出几步,听见了,恼羞成怒地掩饰:“快点呀!饿死了快。”
霍遥倒不急,单手插兜,不紧不慢的。
身边一阵存在感极强的热气和汗味,很干净的少年气息,像是炎夏暴雨后的闷热和清爽交杂。
这样的气氛,很适合牵手,可他们在学校,不能太明目张胆。
岑碧忍住了,没话找话:“下场什么时候b?”
“明天。”他微微侧头,“刚才,没听见你声音。”
周围那么嘈杂,他还能辨得出?岑碧怀疑这话的真实x,但她也不会诓他,老实答:“我声音小,在外围喊,你也听不见。”
霍遥不纠结这个,“吃了饭吗?”
“没。”
“怎么不吃了再来?”
“打完饭就想来占地儿,结果还是慢了。”岑碧性子本有些温暾,难得风风火火一回,还是没踩好点。
三中人多,食堂只有一个,窗口也开设得不多,排队通常需要十来分钟,也怪不得她。
“就算不看比赛,也要先吃饭。”
霍遥拍了下她的后脑勺,岑碧下意识地以为他催她往前走,顺着他的力道跨了两步,没留心是台阶,差点要跌下去。
虽然只有几阶,但摔下去肯定也是惨案一桩。
霍遥一急,手正好没放下去,拽着她马尾,好歹稳住她了。
岑碧:“……”
霍遥一边忍俊不禁,一边拨开她头发,查看她头皮,“拽疼了吗?”
岑碧没好气地拍开他的手,小碎步迈下台阶,往食堂内走。
疼倒不疼,就是人来人往的,丢死人了。
她不是毛毛躁躁的人,怎么老在霍遥面前出岔子呢?
难道,真的是恋爱会让人变傻?
岑芮从食堂里的厕所出来,和同学吐槽着:“都怪老师拖那么久,这会儿过去肯定都结束了……”
“看人也好啊,你不是迷霍遥吗,也许他还在……”
话音未落,岑芮忽然一把抓住她的手臂。
“那是霍遥吧?”她语气激动,自动忽略了岑碧。
“是他,旁边的……他女朋友?”
“怎么可能?”蓦地一顿,怎么不可能?也没人说他是同性恋或者是乖乖仔。
她们站得远,又是在侧后方,没看清女生的长相,就见她很瘦,好像还挺白。
眼见霍遥扬唇笑着追过去,b他个子小许多的女生没睬他,他倒还是一副宠溺放纵的神情,岑芮不想信也得信了。
“苍天啊,大地啊,对我太不厚道了吧!让我遇见他就是为了错过他吗?”
*
找到两人时,凌晓天已经吃完一半了。
岑碧瞪大眼:“才一会儿,你就吃这么多了?”
凌晓天头也没抬,“太饿了。”
郭存嘉翻个白眼,“饿死鬼投胎。”
凌晓天居然还有功夫回怼,“你这么凶,当心嫁不出去。”
郭存嘉的牙尖嘴利,在和凌晓天拌嘴上t现的淋漓尽致,“干你什么事?嫁不出去也不吃你家的饭。”
时间过去这么久,饭菜都凉了,但打饭窗口早就关了,食堂没有微波炉之类的加热器具,也没法。
霍遥倒不介意,比起面包,这种没凉透的饭菜好多了。
岑碧用勺子把饭块翻个转,挖去上面一部分,放去霍遥的盘子里。
他只当她吃不完,又不想浪费,没深想,扒了两口饭,反应过来,这是温热的。
瞬间明白她的动作是什么意思。
霍遥垂眸,把菜里的j肉和香菇丁全挑出来,给岑碧。
食堂菜不好吃,但这个菜高得还不错,不辣,岑碧也挺喜欢的。
他不知道,她更喜欢的,是他这种无言的关心和体贴。
岑碧从不对任何东西有过多的喜爱,她主动削薄对外物的感情,这样,得不到,就不会有太多遗憾和失望。
但一开始,怎么会不由自主地关注霍遥呢?
在他们还不彼此认识的时候。
命运,命是定数,运是变数。
定的是她注定会遇见他,变的是他们是否会一直在一起。
霍遥当下是她的“掌中之物”,她不想放手,又怕攥得太紧,他会疼。
当她意识到,对他产生既似母爱,又似依赖的心情时,便知道,是爱情到了。
郭存嘉全程旁观,“噫,我和凌晓天两个电灯泡会不会太刺眼啊?”凌晓天三两口吃完剩下的,“再吃狗粮就撑了。”
话毕,端着盘子和郭存嘉走人。
岑碧问出她一直想知道的:“你是以前很喜欢打篮球吗?”
霍遥说:“一开始是贾言爱打,才拉我一起。”看着她的眼睛,又补了句,“贾言是我发小。有时候放学不回家,就去打球。”
“哦。”她喃喃了句,“难怪你那时候在篮球场。”
那当时,和他站在一起的男生,应该就是他的发小贾言。
“什么?”霍遥没太听清。
“说你篮球打得很好。”
她又撒谎了。
对当时的他而言,她只是个陌生人,狼狈的,有点可怜的陌生人。
就算讲与他听,或许他无半分印象。
那是属于她的独家记忆,一旦说出口,就会失去某种意味。
就像那朵雏菊,永远不会有人会将它的花语和她联系起来。
——暗恋。
这是她荒凉青春里,唯一一点亮色。
怕被他察觉她眼神闪躲,低下头去吃j肉。
岑碧吃得很仔细,吃掉肉,慢慢地把骨头吐出来,聚在一堆,准备吃完后和剩饭一起倒掉,不会留在桌上等人来清理。
霍遥笑了笑,没再做声。
*
中午有篮球赛,很多人放弃午休,比赛的比赛,围观的围观。
吃完饭后,岑碧也没和霍遥回教室,不知不觉,走到那晚待过的角落。
白日再临此地,只觉得更荒凉。
杂草窸窸窣窣响了一声,岑碧看去,是一只野猫。
说是野猫,也不算,它的主人是学校老师,前年去世了,它就一直待在这儿。
学校常有学生喂它,它倒是长得腰肥肚圆,就是毛脏得很。
“岑碧。”
他在背后叫她。
岑碧背着手,以微笑的样子,转身应他。
霍遥觉得她的单眼皮生得真好,哪里别人认为是缺憾的地方,都生得好。
他原本以为,要么永世深陷泥淖,要么有人拉他一把。没想到有人和他一样,处在黑暗里,从她的黑暗,走入他的黑暗。
他们是被生活折磨过的人,生命之火奄奄将熄,可在彼此身上,他们找到了光。
猝不及防地,霍遥抓住她的细腕,把她拉至身前,低头吻下来。
他想了多久?从那天,她欺骗朱庆国,带他去校外吃寿司开始,直到现在。
终于,这么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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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刨的坑,再冷也要给填平了。τχτγцzんàīщц.cΘм(txtyuzhaiwu.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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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对篮球比赛不那么重视,为了不占用上课时间,比赛在中午或下午放学后举行。
高一举行完后,才轮到高二。
大部分人都没得饭可吃,中午b得晚的,还能吃完饭,再休息半个小时再打。
但真喜欢打球的,也不在乎这一顿两顿的。
仍旧采取抽签制、车轮战,一个篮球场分成三块地,分批b,节省时间。
491运气不错,第一个对上的也是文科班。
有霍遥和凌晓天两员大将坐镇,赢得毫无意外。
岑碧一早就在篮球场外围等着。
虽然她答应要给他加油,但人太多了,不单是学生,连老师也扎堆来凑热闹,高处看台更甚,她压根挤不过去。
踮着脚看完了比赛全场,仅看到霍遥几次,而且还只有脑袋。
岑碧从未如此怨过自己长得矮,只能望“遥”兴叹。
霍遥同队友满头汗地下场,旁边几人意犹未尽地谈之前的球如何如何。
仲秋时分,他只穿一件黑色短袖,戴着两只穿戴式袖子,运动k、运动鞋,岑碧第一次看他穿得这么运动型。
比起之前的沉闷,显得开朗阳光许多。
他人走在靠后的位置,很低调,但架不住脸生得好,吸引了大量女生的视线和话题。
霍遥一眼就看到探头探脑的岑碧。
不知道为什么,明明她穿的是校服,扎普通的马尾,完全与周围人融为一体,也不嚷嚷,安静得很。
但仍是人群中,最耀眼的那个。
或者说,耀的只是他的眼。
他想起高一的同桌,也是个女孩子,只短暂相处过半个月,他不记得叫什么名字了,却记得她喜欢追韩剧。
她有本封面花哨精致的手账本,用来摘抄。
其中一段台词,他看一眼,就背下来了。
跟你在一起的时光全都很耀眼,
因为天气好,
因为天气不好,
因为天气刚刚好,
每一天,都很美好。
不是因为她真的会发光,她存在于此处,你的视线落在她身上,眼中神采一瞬间亮起,才叫“耀眼”。
她笑时扬起的唇角、眼尾、眉梢,都像沾了光点。
霍遥以前没喜欢过女孩,不懂,反而觉得矫情,此刻,看到岑碧,觉得就是她了。
*
凌晓天顺着霍遥的步子,也就看到了岑碧,见她一个人,还觉得奇怪:“郭存嘉呢?”
“给你们打了饭,她在守着,快去吧,等下食堂就关门了。”
“够义气!”带着余音跑走了。
跑得太急,差点被一个台阶给绊到。
岑碧“噗嗤”一笑。
凌晓天才跑出几步,听见了,恼羞成怒地掩饰:“快点呀!饿死了快。”
霍遥倒不急,单手插兜,不紧不慢的。
身边一阵存在感极强的热气和汗味,很干净的少年气息,像是炎夏暴雨后的闷热和清爽交杂。
这样的气氛,很适合牵手,可他们在学校,不能太明目张胆。
岑碧忍住了,没话找话:“下场什么时候b?”
“明天。”他微微侧头,“刚才,没听见你声音。”
周围那么嘈杂,他还能辨得出?岑碧怀疑这话的真实x,但她也不会诓他,老实答:“我声音小,在外围喊,你也听不见。”
霍遥不纠结这个,“吃了饭吗?”
“没。”
“怎么不吃了再来?”
“打完饭就想来占地儿,结果还是慢了。”岑碧性子本有些温暾,难得风风火火一回,还是没踩好点。
三中人多,食堂只有一个,窗口也开设得不多,排队通常需要十来分钟,也怪不得她。
“就算不看比赛,也要先吃饭。”
霍遥拍了下她的后脑勺,岑碧下意识地以为他催她往前走,顺着他的力道跨了两步,没留心是台阶,差点要跌下去。
虽然只有几阶,但摔下去肯定也是惨案一桩。
霍遥一急,手正好没放下去,拽着她马尾,好歹稳住她了。
岑碧:“……”
霍遥一边忍俊不禁,一边拨开她头发,查看她头皮,“拽疼了吗?”
岑碧没好气地拍开他的手,小碎步迈下台阶,往食堂内走。
疼倒不疼,就是人来人往的,丢死人了。
她不是毛毛躁躁的人,怎么老在霍遥面前出岔子呢?
难道,真的是恋爱会让人变傻?
岑芮从食堂里的厕所出来,和同学吐槽着:“都怪老师拖那么久,这会儿过去肯定都结束了……”
“看人也好啊,你不是迷霍遥吗,也许他还在……”
话音未落,岑芮忽然一把抓住她的手臂。
“那是霍遥吧?”她语气激动,自动忽略了岑碧。
“是他,旁边的……他女朋友?”
“怎么可能?”蓦地一顿,怎么不可能?也没人说他是同性恋或者是乖乖仔。
她们站得远,又是在侧后方,没看清女生的长相,就见她很瘦,好像还挺白。
眼见霍遥扬唇笑着追过去,b他个子小许多的女生没睬他,他倒还是一副宠溺放纵的神情,岑芮不想信也得信了。
“苍天啊,大地啊,对我太不厚道了吧!让我遇见他就是为了错过他吗?”
*
找到两人时,凌晓天已经吃完一半了。
岑碧瞪大眼:“才一会儿,你就吃这么多了?”
凌晓天头也没抬,“太饿了。”
郭存嘉翻个白眼,“饿死鬼投胎。”
凌晓天居然还有功夫回怼,“你这么凶,当心嫁不出去。”
郭存嘉的牙尖嘴利,在和凌晓天拌嘴上t现的淋漓尽致,“干你什么事?嫁不出去也不吃你家的饭。”
时间过去这么久,饭菜都凉了,但打饭窗口早就关了,食堂没有微波炉之类的加热器具,也没法。
霍遥倒不介意,比起面包,这种没凉透的饭菜好多了。
岑碧用勺子把饭块翻个转,挖去上面一部分,放去霍遥的盘子里。
他只当她吃不完,又不想浪费,没深想,扒了两口饭,反应过来,这是温热的。
瞬间明白她的动作是什么意思。
霍遥垂眸,把菜里的j肉和香菇丁全挑出来,给岑碧。
食堂菜不好吃,但这个菜高得还不错,不辣,岑碧也挺喜欢的。
他不知道,她更喜欢的,是他这种无言的关心和体贴。
岑碧从不对任何东西有过多的喜爱,她主动削薄对外物的感情,这样,得不到,就不会有太多遗憾和失望。
但一开始,怎么会不由自主地关注霍遥呢?
在他们还不彼此认识的时候。
命运,命是定数,运是变数。
定的是她注定会遇见他,变的是他们是否会一直在一起。
霍遥当下是她的“掌中之物”,她不想放手,又怕攥得太紧,他会疼。
当她意识到,对他产生既似母爱,又似依赖的心情时,便知道,是爱情到了。
郭存嘉全程旁观,“噫,我和凌晓天两个电灯泡会不会太刺眼啊?”凌晓天三两口吃完剩下的,“再吃狗粮就撑了。”
话毕,端着盘子和郭存嘉走人。
岑碧问出她一直想知道的:“你是以前很喜欢打篮球吗?”
霍遥说:“一开始是贾言爱打,才拉我一起。”看着她的眼睛,又补了句,“贾言是我发小。有时候放学不回家,就去打球。”
“哦。”她喃喃了句,“难怪你那时候在篮球场。”
那当时,和他站在一起的男生,应该就是他的发小贾言。
“什么?”霍遥没太听清。
“说你篮球打得很好。”
她又撒谎了。
对当时的他而言,她只是个陌生人,狼狈的,有点可怜的陌生人。
就算讲与他听,或许他无半分印象。
那是属于她的独家记忆,一旦说出口,就会失去某种意味。
就像那朵雏菊,永远不会有人会将它的花语和她联系起来。
——暗恋。
这是她荒凉青春里,唯一一点亮色。
怕被他察觉她眼神闪躲,低下头去吃j肉。
岑碧吃得很仔细,吃掉肉,慢慢地把骨头吐出来,聚在一堆,准备吃完后和剩饭一起倒掉,不会留在桌上等人来清理。
霍遥笑了笑,没再做声。
*
中午有篮球赛,很多人放弃午休,比赛的比赛,围观的围观。
吃完饭后,岑碧也没和霍遥回教室,不知不觉,走到那晚待过的角落。
白日再临此地,只觉得更荒凉。
杂草窸窸窣窣响了一声,岑碧看去,是一只野猫。
说是野猫,也不算,它的主人是学校老师,前年去世了,它就一直待在这儿。
学校常有学生喂它,它倒是长得腰肥肚圆,就是毛脏得很。
“岑碧。”
他在背后叫她。
岑碧背着手,以微笑的样子,转身应他。
霍遥觉得她的单眼皮生得真好,哪里别人认为是缺憾的地方,都生得好。
他原本以为,要么永世深陷泥淖,要么有人拉他一把。没想到有人和他一样,处在黑暗里,从她的黑暗,走入他的黑暗。
他们是被生活折磨过的人,生命之火奄奄将熄,可在彼此身上,他们找到了光。
猝不及防地,霍遥抓住她的细腕,把她拉至身前,低头吻下来。
他想了多久?从那天,她欺骗朱庆国,带他去校外吃寿司开始,直到现在。
终于,这么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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