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舞台上看见林国建一脸沉闷地回了座位,任彤就知道苏维一定是把人家拒了。
    呵,还真有点性格。
    她是没办法认同苏维的行为的,但每个人生性不同,万一苏维现在真就喜欢在酒吧里弹弹吉他唱唱歌的小生活呢,年轻人嘛,谁没个任性率真满脑子天真梦的时候,只不过代价通常是以后的悔不当初。
    她也算是这种吃了这种亏的过来人了,小时候不爱读书,以至于现在想进个地方电视台都没门,只能在这种酒吧里做个夜场主持人,别人问起来,一说在酒吧工作,那异样的眼神就像刺一般扎进她的心里,回想起来,真是懊悔当年的贪玩任性自以为是。
    作为过来人,任彤挺想劝说苏维几句,却又无从说起,毕竟她和苏维也是第一天认识,互不相熟。
    可心里又痒痒的,回到后台,见着正在捣鼓吉他的苏维,她有意无意地关注了苏维一会后,终究还是耐不住满腹心事,开口道:“你真把那什么副总给拒了啊,人家看你有当明星的潜质,是你的机会啊。你看做明星多风光,要名气有名气,要钱有钱,做酒吧驻唱又有哪里好了?”
    苏维放下吉他,伸手轻挠着眉间:“明星也没那么好,潜规则那么多,屁大点事都要被报道来报道去,活着累。”
    “做什么不累啊,你唱歌那么好,还能自己写歌,不去当明星,不可惜了么。”任彤眨了眨自己的亮眸。
    她觉得苏维这人身上有股特别淡定的劲,不疾不徐处事不惊的,完全和年龄不符。
    照理说,这样的人,应该都挺老成,可苏维的表现似乎又有些幼稚。
    “当明星也不是说句话那么容易的啊。”苏维隙嘴一笑:“唱歌好的多了去了,可真正成明星的没几个。成功的人当然耀眼,但更多的,还是默默无闻的失败者。”
    这话可就消极了,任彤道:“话是这么说没错,可没试过怎么就能断定会失败呢。人……”
    “我也没说会失败”,苏维打断道:“就只是想说没那么容易。何况,我没觉得要当明星就一定得进别人公司啊。自己慢慢玩音乐不也挺好的么,干嘛非得让人家对你指手画脚的。”
    可不是,有了系统这么个爷,再另找一个束缚自己的爷,那是有多想不开。
    系统虽说坑是坑了点,但好歹让他身怀无尽宝藏啊,怎么都比一个金石音响强吧。
    有了这么些宝藏,还去为人家打工,做人家的赚钱机器?脑子被门挤了才会那么做。
    苏维这话就说的任彤哑然了。
    敢情这家伙未必是性情懒散,更多的还是自负?
    好吧,他确实有自负的资本,可也正是因为有资本,耽误了机会不就更让人惋惜了吗。
    半途夭折固步自封的天才又不是没有,苏维未免太瞧得起自己了。
    任彤有着满脑子的思绪,却又说不出口。
    和自负又有才华的人说话,人家一句话就能噎死你,反正又不是她自己的事,干嘛那么上心。
    “行吧,希望你以后不会为自己今天的选择后悔。”缄默少许,她低声道。
    “谢谢你的好意。”苏维笑了笑:“待会下班有空么,有空我请你吃夜宵,以后还承蒙你多关照。”
    他看出任彤有那么点不高兴,换谁其实都差不多,好意没被人接受,多少会觉得对方是傻|逼,听不进自己好心劝说之类。
    这种时候,就只能祭出请客吃饭这种杀手锏了,哪怕对方不接受,至少会给对方一些心理上的安慰。
    这小家伙还是蛮会做人的嘛,任彤抹去心中的些许不快:“晚上还是算啦,搁什么时候白天有空再说吧。”
    “成,一切听美女你的。”苏维嘴角的笑容更是豁开,不是因为高兴,纯粹就是为了提升下自己在对方心目中的好感值,笑容可亲嘛。
    二人交谈之际,酒吧里的一些员工,也是在交头接耳。
    “听闻咩,据讲金石音响的副总,睇(看)中我们新来那个驻唱。柳希明好似就他们公司的,他也系够运啊。”
    “苏维系么,唱歌系好听啦,能被睇中也不奇怪。”
    “点(表疑问,哪、怎么的意思)知真假,这年头滚友(骗子)太多。”
    “骗女人的多,骗男人的该不多,我都睇到名片。”
    “名片还不系随便印。”
    “好似金石音响系京城的,点会走到我们珠江的酒吧,多半系滚友。”
    “人家系彤姐的亲戚陪来的,边会有假,你们就系见不得人好。”
    “唔好吵啦,苏维就没应承,那副总面都黑啦。”
    “真系假?金石都睇不上?”
    “真个,我亲耳听到的。苏维也系痴线,说钟意在酒吧度做驻唱,唔钟意做歌星。那副总讲给他一个月5000,他都唔肯去,你们说痴线不痴线?”
    “一个月5000,这还不系老千,他聪明啦,知对方系老千。”
    “做歌星一个月5000又不作大,系你冇见识啦。”
    “我冇见识,点解给苏维一个月5000都唔去,明显有假。”
    “人家痴线咩。”
    “如果系真,那苏维真系傻。一个月5000,抢都抢唔到咁(这么)多。”
    “我睇苏维不是普通人,听讲他刚才唱的有首歌系他自己写嘅,普通人点可能吉他弹得咁好,还能写歌。说不定他家里有钱,睇不上5000。”
    “家里好会跑到我们酒吧唱歌,你小说睇多啦。”
    “管他真假,反正不管我们事啦。我倒系睇他有点凶,你们睇见他背后的纹身冇,断估混过社团。”
    “纹个纹身就混社团啦,我腿上还纹了蝴蝶,我也系混社团的咗。”打从听到苏维的弹唱起,就对苏维心生好感的朱碧君,不满地撩起自己的裤脚,亮了亮自己的纹身道。
    她算是看出来了,徐立和林飞翔这些人一口一个滚友、老千、痴线,又说人家混社团,不就是不服气苏维比他们优秀嘛。
    可事实上,苏维就是比他们优秀啊,穿个廉价的地摊货背心,顶着个一般人根本无法驾驭的大光头,都比他们这些穿笔挺制服的好看一百倍。
    就算混过社团又怎么样,人家就是吉他弹得好,歌也唱得好,还能被金石的副总看中啊,而他们呢,除了羡慕嫉妒恨,还能干啥,就是看着苏维受客人欢迎,鲜花小费收不停,干瞪眼呗。
    哦,对了,他们肯定是在嫉妒苏维刚来酒吧,就和任彤姐走得近,有本事他们也上台表演节目去啊。
    一群叉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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