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一天晚上,有香港来的董桥夫妇、为当代杂志献身的金恒炜夫妇、刚从瑞士回国的我,和从通霄北上、一身乡村气息的七等生。
    我们谈到民族主义和世界公民的问题。地球村里,人与人的关系越来越密切;臭氧层中一个破洞,对纽约高级住宅区中绅士淑女的影响和对南美丛林中的印第安部落土著的影响一样。伊索比亚的饥民手中的奶粉来自瑞士,也来自加拿大。到一九九二年,整个西欧要变成一个没有国界的大邦联。在这个彼此息息相关的新世界里,民族主义是不是该淡化?
    "种族、国界,对我都没有意义,"七等生说,"我相信人的价值是唯一的价值;那价值是共通的"
    与我初识的七等生,留着齐颈的长发,用温文而缓慢的声调讲话,讲的是他对四海一家、人皆兄弟的信念,眼睛里透着梦幻似的光芒。
    我心里暗笑:完了,碰到了一个比我还严重的理想主义者!
    在殖民地生长生活的董桥往梦幻骑士的头上浇下一杯冰凉的水:
    "你有这四海皆兄弟的想法,但是人家把你当兄弟吗?"
    "弱势民族有没有资格谈四海一家?"一向思考敏锐的金恒炜也浇下一杯冰水。
    "走在瑞士的街头,无知的人不是把你看作泰国来的妓女,就是当作柬埔寨的难民;对你不是轻视就是屈尊的同情。这个时候,你怎么来跟他谈'人的价值是唯一的价值',我们是兄弟姊妹?"我也恶狠狠地当头倾下一桶冰水。
    温柔的七等生成为众矢之的,面对着龇牙咧嘴的我们。
    那个时候的我,在瑞士住了第一年,确实是不太愉快的。收在人在欧洲这本书中的一篇文章泰国来的?,写出了欧洲人对亚洲人不甚自觉的歧视。然而在现实环境中,又确实有那么多泰国来的卖春女郎、为换取护照而结婚的亚洲女子、背井离乡为生活奋斗的亚洲难民;我没有办法改变人们的成见,而又必须每天面对这些成见,心情自然是不愉快的。
    董桥终年生活在殖民文化的夹缝之中,对民族主义问题自然敏感。恒炜一向有世界视野,又在种族杂处的加州生活过几年,对强弱民族间的矛盾也难免有所感触。而我,一年来老被人问:"您是泰国人吗?"和幼儿走在街上,陌生人-会走过来,塞给我几块瑞币,"给可爱的孩子买点东西!"他们亲善地说,那是使我觉得有点难以消化的亲善。我开始重新检讨自己以前对民族主义的批评。而七等生,沐浴在太平洋的海风中,面对的不同"种族"是客家人、闽南人、外省人他应当可以谅解为什么我们几个人浑身是刺。
    在国际笔会上,我看见白人作家站在台上,慷慨激昂地发表演说;穿梭会场之中,又受镁光灯及人群的包围与簇拥。我看见黑皮肤、黄皮肤的作家,安静而谦逊地隐没在各个角落里。而黑皮肤、黄皮肤的作家对彼此也没有太大的兴趣;他们的眼光,也专注地落在白种作家的身上。这个世界是现实的:让一个白种作家或记者注意到你,比让十个或一百个"第三世界"作家或记者注意要有价值得多。要将自己的"商标"打进世界文学这个"超级市场",只能依靠白人的发掘、引进、宣传。
    去年在瑞士开的笔会,在我眼中,充份流露着白种作家的自我中心、自我膨胀。我开始考虑到自己作为作家的立足点问题。我从来没有想过自己是第几世界的作家,经过一场笔会,却猛然发觉,啊,在这些白人眼中,我自然是个第三世界的作家,完全不属于欧美那"第一"世界的圈子。
    然而我对第三世界的了解远远不如我对欧美的了解;我对第三世界的认同感远远不如我对第一世界的认同来得强烈。但是第一世界并不承认我的归属。
    有一只乌鸦,为了混进雪白的鸽群,将自己的羽毛涂白。但白里透黑,被鸽子赶了出去;回到鸦巢,因为黑里透白,又被乌鸦驱逐。
    这就回到了"公审"七等生的问题:别人不把你当兄弟时,你如何与他称兄弟?
    就个人艺术创作的层次而言,这些立场、认同等外围问题可能都是最不重要的考虑。一个作家以手写心之所至,是水到渠成的事,与他属于第几世界可以没有任何关联。然而就地球村的整体文化而言,白种文化的绝对强势所造成的世界同质化倾向,对弱势文化中的作家无宁是一种危机,一种威胁。他会发现整个世界都在用一把尺——以强势文化所核定的刻度——衡量他的价值,而这把尺,很可能是他完全不能接受的。
    狭隘的民族主义是块砸自己脚的石头;有些基本信念,譬如公正、自由、民主、人权等等,必须超越民族主义的捆绑。但是弱势文化中的作家或许应该结合力量,发出声音,让沉浸在自我膨胀中的白人社会产生些微不安;因为有一点不安,他就不会尽兴地膨胀。谈四海一家,必须先站在平等的立足点上。
    "公审"七等生之后,又过了八个月,我身上的刺却落了很多,因为我发觉,在所谓种族歧视上,各个民族其实是相当平等的,也就是说,一个西洋人在台湾或中国所可能受到的"歧视"并不低于我在欧洲受到的"歧视"。
    一个瑞典的医生在台北学中文。语文中心一位工友为细故而骂他为"洋鬼子野蛮人"。医生正式去函中心主任,要求工友道歉。两人相对时,主任对工友说:"你不要叫他野蛮人嘛!人家听了心里多难过。"
    在苏黎世的街头,瑞典朋友微笑地为我叙述这个小故事,我当街大笑起来。中心主任话里的意思当然很明白:我们都知道西洋人是野蛮人,但是不要说出来,伤了感情。
    在"野蛮"的瑞典,被判了终身监禁的重犯还有假期;不久前一个间谍在与妻子"度假"的时候溜跑了,西方诸国引为笑谈,瑞典不以为忤,坚持"犯人也有人权"。在"野蛮"的瑞典,没有人会因为付不起医药费而被拒于医院门外,没有鳏寡孤独年老者会因为无人抚养而死去。在"野蛮"的瑞典,没有人会因为"言论不当"而被囚禁起来,也没有人会把幼女贩卖到妓院作为雏妓。
    一个来自高度文明的欧洲人被中国人看作"番子";我这个自视甚高的亚洲作家被欧洲人看作从良妓女、难民;我们的感受是一样的。我在欧洲所面对的误解、歧视,其实不是欧洲人的弱点,而是"人"的弱点吧!
    或者作梦的七等生竟是对的。
    人在欧洲是我旅瑞一年半的心路,大部分的文章都在九十年代、文星以及时报"人间"副刊上发表。从野火到人在欧洲,我好像翻过了一座山,站在另一个山头上,远看来时路,台湾隐隐在路的起点。离开瑞士,移居西德,眼前又是一条叉路,我渐行渐远渐深沉,但路则像一根绵延的带子,系在胸间,时时感觉那起点的扯动。
    一九八八年五月于苏黎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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